最新提示☆ ◇301039 中集车辆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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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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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800│ 0.4800│ 0.3300│ 0.2100│ 0.1000│ 0.5600│
│每股净资产(元) │ 7.8409│ 7.8555│ 7.7541│ 7.6870│ 7.7763│ 7.673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0700│ 6.2500│ 4.3100│ 2.7800│ 1.2300│ 7.4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5242.75│ 145242.75│ 145368.00│ 145368.00│ 145368.00│ 145368.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5.25│ 125.25│ ---│ ---│ ---│ ---│
│总股本(万股) │ 187412.44│ 187412.44│ 187412.44│ 187412.44│ 187412.44│ 1874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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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30 16:30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7 20:00 中集车辆(301039)2026年4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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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464471.69 同比增(%):1.18;净利润(万元):15690.08 同比增(%):-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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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3-31 每10股派1.4元(含税) │
│●分红:2025-12-31 每10股派2.1元(含税)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6631,增加8.4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24548,减少9.0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股东大会:2026-05-19召开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高科技、高性能的专用汽车、半挂车系列及其零部件(不含限制项目)以及一般机械产品及金属结构的加工制造
和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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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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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070│ 0.8410│ 0.5190│ 0.4950│ 0.3150│ 1.16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4.3390│ 4.3362│ 4.1971│ 4.0819│ 4.2424│ 4.147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835│ 2.0841│ 2.0833│ 2.0833│ 2.0833│ 2.0833│
│营业收入(万元) │ 464471.69│ 2017763.55│ 1501248.24│ 975300.80│ 459077.09│ 2099820.15│
│利润总额(万元) │ 22064.90│ 122630.70│ 86344.52│ 55749.03│ 24584.68│ 142806.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5690.08│ 90351.76│ 62157.96│ 40250.77│ 17856.86│ 108536.86│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2.13│ -16.75│ -26.23│ -28.4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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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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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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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800│
│2025 │ 0.4800│ 0.3300│ 0.2100│ 0.1000│
│2024 │ 0.5600│ 0.4300│ 0.2800│ 0.1300│
│2023 │ 1.2200│ 1.1300│ 0.9400│ 0.2400│
│2022 │ 0.5500│ 0.3300│ 0.18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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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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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30│中集车辆(301039):关于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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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1
1月7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了202
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及2023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截至2023年11月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A股股票677,000股,
占公司A股股本的0.05%,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870,196.59元(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0.15元
/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为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公司于
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完成股票购买的
公告》。
3、2024年11月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锁定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持有公司A股股票677,000股,占公司A股股本的0.0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存
续期将于2026年11月7日届满。在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将会根据相关安排和市场情况,通过非交易过
户或在二级市场出售等合法方式,将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的出
售所得分配给持有人,或提请董事会延长存续期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的存续期不超过3年,自公司公告当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
计算。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份额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d9f6dd3-9747-4bc6-b123-49d118a96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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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中集车辆(3010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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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召开(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股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 H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
据公司原 H 股上市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会,
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A股股东及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收市时登记在公司非上市外资
股股东名册中的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 18楼 18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00 《2025 年度分红计划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5.00 《2026年度资金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2)
5.01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5.02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2026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9.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1)
人
9.01 选举毛弋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 1.00至议案 6.00已经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7.00 至
议案 9.00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20
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5.00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 5.0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
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 9.00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审议,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上述议案将对 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
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参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详见下文会议联系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登记的股东,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 32 楼 3206。
(二)非上市外资股股东
非上市外资股股东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应在参会时出示本人或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非上市外资股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须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前存置于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M 楼;或存置于本公司于中国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蛇口港湾大道 2号,方为有效。
本公司于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联络详情如下: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M楼
电话号码:(852) 2862 8555
传真号码:(852) 2865 0990
四、A 股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本公司 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慧、熊丹
联系电话:0755-268021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 32 楼 3206
邮政编码:518067
电子邮箱:ir_vehicles@cimc.com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e7aa2b-78df-48f9-b2c5-737496485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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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9│中集车辆(30103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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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
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
和《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领取津贴
的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岗位价值付薪原则,薪酬水平以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及对公司战略的价值贡献为基础,体现责任、风险与回报相匹配;
(二)绩效考核挂钩原则,薪酬兑现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紧密联动,强化激励约束导向;
(三)公平合理原则,薪酬水平兼顾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合理确定薪酬结构与标准;
(四)程序规范原则,薪酬管理严格遵循公司治理程序,薪酬决策、发放及披露流程规范,过程规范透明。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及考核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公司出现亏损,应当在董高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
别说明董高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公司董高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董高人员的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与董高人员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确定,按年度考核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建立董高人员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高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
协调。
第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重大专项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公司董高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董高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及岗位特点等因素建立董高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
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高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四条 公司董高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本制度规定的薪酬止付追索情形,不因公司董高人员离职、离任而免除。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宏观经济与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公司战略调整或组织变革、个人岗位变动或履职表现、监管政策更新或
治理要求变化等因素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公司董高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履行相应审议与披露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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