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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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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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6723│ -0.3686│ -0.1858│ -0.3219│
│每股净资产(元) │ 8.8317│ 9.1354│ 9.3182│ 9.504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6900│ -3.6100│ -1.8000│ -3.0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135.60│ 6961.99│ 6961.98│ 6958.3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864.47│ 3038.06│ 3038.06│ 3041.71│
│总股本(万股) │ 10000.07│ 10000.05│ 10000.04│ 1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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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4-01 15:4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3-07 21:55 中环海陆:3月6日高管戴玉同、宋亚东减持股份合计9.56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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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1-24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4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00万元至-1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12.58%至-319.38│
│%。扣非后净利润-18000.00万元至-1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383.47%--3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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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44033.18 同比增(%):-9.26;净利润(万元):-6722.99 同比增(%):-186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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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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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0177,增加2.9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9883,减少13.5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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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中环海陆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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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12-17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1-09至2025-04-0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00.00万股,占总股 │
│本3.00% │
│●拟减持:2024-12-17公告,副总经理2025-01-09至2025-04-08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25万股,占总股本0.11% │
│●拟减持:2024-12-17公告,董事、副总经理2025-01-09至2025-04-08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6.31万股,占总股本0.06% │
├─────────────────────────────────────────────────────────┤
│●股东大会:2025-04-16召开2025年4月16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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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工业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4
●2025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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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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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940│ 0.3350│ 0.1890│ 0.91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2309│ 2.5346│ 2.7175│ 2.903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1783│ 5.1782│ 5.1782│ 5.1782│
│营业收入(万元) │ 44033.18│ 28562.86│ 15353.64│ 62461.80│
│利润总额(万元) │ -7027.30│ -3775.35│ -1857.92│ -3330.0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722.99│ -3686.21│ -1857.92│ -3219.04│
│净利润增长率(%) │ -1868.33│ -485.07│ -550.47│ -181.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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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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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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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6723│ -0.3686│ -0.1858│
│2023 │ -0.3219│ 0.0380│ 0.0957│ 0.0412│
│2022 │ 0.3968│ 0.2021│ 0.0776│ 0.1705│
│2021 │ 0.8475│ 1.0851│ 0.7680│ 0.3995│
│2020 │ 1.7854│ 1.3148│ 0.7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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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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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贵公司的产品有轴承锻件等能否用于机器人是否有机器人产品技术储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轴承锻件产品未有应用于上述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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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贵公司的产品能否用于海上风电,海洋经济产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生产的6.0MW以上海上风电基础桩法兰锻件、7.0MW以上转子房法兰锻件供应于西门子│
│ │、上海电气等知名企业的海上风电项目,具备了给海上风电大兆瓦风机配套相关产品的能力。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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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请问公司产品是否可以应用于深海科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产品未有应用于上述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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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有深海科技相关业务吗或者有产品可以用于深海科技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业务不涉及上述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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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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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5:4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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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转股期系为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8年8月 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元/股,最新转
股价格为 31.76元/股。
2、2025年第一季度,共有 10张“中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31股“中环海陆”股票(股票
代码:301040)。
3、截至 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 3,599,710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359,9
71,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0
,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1
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8年 8月1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元/股,2023年 6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中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1000元人民币(即 10 张),共计转换成“中环海陆”股票 31股;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29,000 元人民币(即 290 张),累计转换“中环海陆”股票 907 股,“中陆转债”余额为 359,971,
000 元人民币(即 3,599,710 张)。
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88,925 28.39 -22,620,300 5,768,625 5.7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8,388,925 28.39 -22,620,300 5,768,625 5.77
首发前限售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611,951 71.61 +22,620,331 94,232,282 94.23
三、总股本 100,000,876 100.00 +31 100,000,907 100.00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691818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环海陆”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陆转债”债券持有人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19eaa7c2-1169-45f3-a684-28278a90a9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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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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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3月 31日(星期一)下午 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月 31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3月 31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1,978,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1.
978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1,44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41.448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0.52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529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298%。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无法到会的董事闵平强先生、董事丁勇先生、独立董事于劲松先生、张惠雅女士、厉治先生、监事会主席田燕女士
、监事盛德英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
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72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8%,反对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弃权 18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2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353%,反对 73,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96%,弃权 18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
.755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13,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97%,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弃权 20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646%,反对 74,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40%,弃权 20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
315%。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第
(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朱咏妍、王丽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7fc94784-8637-4f8b-a23a-253a160c9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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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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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张家
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
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
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
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消
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说明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本
次股东会暂取消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方式
、
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
通知的公告》的发布距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日期已达2个工作日。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剑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41,978,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8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5名,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41,44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8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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