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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052 果麦文化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199│ 0.4133│ 0.2154│ 0.0319│ │每股净资产(元) │ 7.2028│ 7.2123│ 7.0334│ 6.83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3.0000│ 5.9100│ 3.1200│ 0.4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019.59│ 8019.59│ 8019.59│ 7420.9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76.34│ 1876.34│ 1876.34│ 2469.80│ │总股本(万股) │ 9895.93│ 9895.93│ 9895.93│ 9890.72│ ├─────────────┴──────────┴──────────┴──────────┴──────────┤ │●最新公告:2025-05-23 17:22 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1 20:00 果麦文化(301052)2025年5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2371.65 同比增(%):33.14;净利润(万元):-196.88 同比增(%):78.5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0027,增加18.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6914,增加11.3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22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果麦文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图书策划与发行、数字内容业务、IP衍生与运营。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970│ 0.9290│ -0.1930│ -0.15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8313│ 2.8512│ 2.6953│ 2.512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294│ 3.0190│ 3.0372│ 3.0170│ │营业收入(万元) │ 12371.65│ 58215.15│ 39288.44│ 22930.46│ │利润总额(万元) │ -237.44│ 5199.52│ 2350.87│ 328.9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6.88│ 4083.33│ 2123.69│ 313.96│ │净利润增长率(%) │ 78.52│ -23.87│ -46.70│ -89.3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199│ │2024 │ 0.4133│ 0.2154│ 0.0319│ -0.0933│ │2023 │ 0.5472│ 0.5495│ 0.4060│ 0.1895│ │2022 │ 0.5664│ 0.4189│ 0.2270│ 0.0582│ │2021 │ 0.9449│ 0.7493│ 0.4237│ 0.1363│ └─────────┴───────────┴───────────┴───────────┴───────────┘ 【2.互动问答】 ┌──────┬──────────────────────────────────────────────────┐ │05-22 │问:据AI校对王官微报道:AI校对王升级速度很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升级一次软件版本,最新优化进展至No.4版│ │ │本,PDF校对、流式处理、常识性校对、“双模型”校对等功能陆续上线,校对速度从约280字/秒提升至约600字/ │ │ │秒。我想了解未来随着软件逐步升级和能力越来越强,以及该软件非常好的卡位优势,出版行业独家商业化,AI校│ │ │对王软件的价格未来是否会持续提升和有较大提价空间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对AI校对王产品建立了强大的售后内容团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以每周迭代的节奏│ │ │速度去实现产品的小步快跑,借此提升产品能力与溢价能力。谢谢投资者的关注! │ ├──────┼──────────────────────────────────────────────────┤ │05-22 │问:最近东吴证券发《AI Agent深度:2025 Agent元年,AI从L2向L3发展》:我们总结了30家上市公司在垂类Agen│ │ │t方面的布局,其产品基本符合Agent定义且具有垂直领域的比较优势,例如出版校对(果麦文化),关注其利用AI│ │ │ Agent解决具体行业痛点的能力和商业化进展。请问果麦AI校对已拥有大量出版客户,是否可将AI校对作为Agent │ │ │入口整合出版公司的其他AI需求全面解决行业痛点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AI 校对王”的核心竞争护城河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凭借二十多年出版从业积累大量语 │ │ │料,且多家出版社贡献六七十年校对记录;二是梳理整合中文标准,建立完善顺滑的校对标准体系;三是对语料进│ │ │行严格 “三审三校”清洗。“AI 校对王”聚焦 AI 出版编校领域的垂直赛道,应用场景广泛,涵盖出版、报刊、│ │ │视频字幕、论文等文字场景。商业推广分生产工具、智慧平台能力增强(支持 API 调用与本地化部署)、to C应 │ │ │用三个层次。此外,果麦基于 AI 技术拓展了“AI校对王”、“AI翻译王”、“AI营销王”等具体场景应用,打造│ │ │“AI选题 + AI 营销 + ERP 系统”的三大平台,整合数据、AI 能力及自身沉淀的方法论,形成出版行业全流程解│ │ │决方案,为行业赋能。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3 17:22│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9,895.933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3 元(含税),共分配 现金股利 5,244,844.9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前总 股本可能发生变动,确认以变动后的股本或权益分派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其中,涉及现金分红的以现金分红金 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959,3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3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7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3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名称 1 03*****693 路金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 ,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公司股东路金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 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555号 6栋 联系人:邹爱华 电话:021-64386485 传真:021-64386485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1045cc7-c128-42bd-a999-e4f30176c48c.PDF ─────────┬───────────────────────────────────────────────── 2025-05-20 18:38│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果麦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和联系电话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 :00 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 号 6 栋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通 知内容。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共 69 名,代表股份数 24,80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其中: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现 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24,556,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4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65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4,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7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4,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验证,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召集人的资格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的临时提案,并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 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的事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于投票 表决结束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审议通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877a793-cfea-4349-92d3-6775daaa239b.PDF ─────────┬───────────────────────────────────────────────── 2025-05-20 18:38│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形 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555 号 6 栋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路金波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24,80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556,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44,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254,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44,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路金波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9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0%;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9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0%;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9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0%;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88,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5%;反对 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0%;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71,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 19,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96%;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784 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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