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65 本立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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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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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000│ 0.7600│ 0.5400│ 0.4300│ 0.1500│ 0.6200│
│每股净资产(元) │ 13.0721│ 12.9232│ 12.6613│ 12.5273│ 12.4346│ 12.281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7700│ 5.9000│ 4.2000│ 3.3700│ 1.1600│ 5.0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628.75│ 8628.75│ 8628.75│ 8628.75│ 8628.75│ 8628.7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973.25│ 1973.25│ 1973.25│ 1973.25│ 1973.25│ 1973.25│
│总股本(万股) │ 10602.00│ 10602.00│ 10602.00│ 10602.00│ 10602.00│ 10602.00│
├─────────┴───────┴───────┴───────┴───────┴───────┴───────┤
│●最新公告:2026-06-09 15:58 本立科技(3010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2 18:38 本立科技(301065)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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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6195.88 同比增(%):-0.01;净利润(万元):1059.04 同比增(%):-30.5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15 除权派息日:2026-06-16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10,公司股东户数8864,增加3.0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29,公司股东户数8598,减少10.9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6-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本立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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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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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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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370│ 1.4410│ 0.9720│ 0.7100│ -0.5130│ 2.2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4.9766│ 4.8767│ 4.7103│ 4.6054│ 4.5226│ 4.37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0671│ 7.0182│ 6.9737│ 6.9445│ 6.9347│ 6.9255│
│营业收入(万元) │ 16195.88│ 63853.37│ 48122.51│ 34226.72│ 16197.96│ 70883.41│
│利润总额(万元) │ 1322.88│ 8995.64│ 6453.31│ 5243.71│ 1823.05│ 7493.9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059.04│ 7883.21│ 5578.15│ 4466.25│ 1524.62│ 6457.2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0.54│ 22.08│ 10.67│ 7.6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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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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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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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1000│
│2025 │ 0.7600│ 0.5400│ 0.4300│ 0.1500│
│2024 │ 0.6200│ 0.4800│ 0.4000│ 0.1600│
│2023 │ 0.5600│ 0.4500│ 0.2900│ 0.1200│
│2022 │ 0.5600│ 0.4900│ 0.3900│ 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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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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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问:三氟化氮是贵公司的在研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在研项目暂无该产品。在研项目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谢谢! │
├──────┼──────────────────────────────────────────────────┤
│06-11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2026年6月10日的最新股东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8,864户。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
│06-11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截止6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8,864户。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
│06-09 │问:请问公司有无三氟化氮在研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研项目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
│06-02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截止5月31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8,598户。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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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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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5:58│本立科技(3010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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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7,36
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3.00
元/10股=30,951,791.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951,791.40元/106,020,000股*10股=2.91942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2919429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6,020,000 股扣除回购专
户持有股份 2,847,362 股后的总股本 103,172,6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 30,951,791.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实
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3 吴政杰
2 01*****991 陈建军
3 08*****193 台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008 顾海宁
5 01*****048 蒋华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
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
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3.00元/10股=30,951,791.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951,791.40元/106,02
0,000股*10股=2.91942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2919429元。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
291942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
咨询联系人:王佳佳
咨询电话:0576-85501188
咨询传真:0576-855852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52b2c8e-6bbb-482a-b800-40942f103323.PDF
─────────┬─────────────────────────────────────────────────
2026-05-15 19:10│本立科技(3010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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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政杰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股份26,299,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
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6,02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847,36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3,172,638股,下同)的25.4905%。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289,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
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069,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83%。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1人,代表股份229,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31人,代表股份229,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2%。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1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4%;反对79,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38%;弃权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1155%;反对79,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6252%;弃权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93%
。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1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4%;反对79,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38%;弃权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1155%;反对79,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6252%;弃权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93%
。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5%;反对79,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3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8561%;反对79,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625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87
%。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461%;反对79,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028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8561%;反对79,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625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87
%。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高妍律师、周万鑫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23d711d-325a-43d1-987e-fc2671fb2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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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本立科技(3010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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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立科技”)委托,就公
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
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
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点 30分在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 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
-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299,18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90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4名,均为截至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 26,069,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83%。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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