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96 百诚医药 更新日期:2024-04-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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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04-23 00:00 百诚医药(301096):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4 10:50 太平洋:给予百诚医药(301096)买入评级,目标价位92.0元( │
│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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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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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21570.28 同比增(%):34.04;净利润(万元):4981.8│
│2 同比增(%):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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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3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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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9849,减少14.00%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11452,减少9.5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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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百诚医药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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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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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4-05-16召开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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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4-12-20 解禁数量:46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4.27(%)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
│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5-06-19 解禁数量:349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32.09(%) 解禁原因:首发、公│
│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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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为各类制药企业、医药研发投资企业提供药物研发服务及研发技术成果转化。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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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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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600│ 2.5100│ 1.8600│ 1.1000│
│每股净资产(元) │ 25.1688│ 24.6432│ 24.0395│ 23.525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8400│ 10.5500│ 7.8900│ 4.73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1200│ 0.8310│ 0.3100│ 0.0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5358│ 4.0784│ 3.5632│ 2.804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9.5934│ 19.5251│ 19.3963│ 19.3259│
│营业收入(万元) │ 21570.28│ 101744.81│ 71380.63│ 42386.21│
│利润总额(万元) │ 4789.73│ 29567.95│ 22435.62│ 12771.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981.82│ 27196.61│ 20148.76│ 11946.08│
│净利润增长率(%) │ 42.06│ 40.07│ 38.74│ 40.51│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912.19│ 6912.19│ 6856.67│ 6856.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979.80│ 3979.80│ 3960.00│ 3960.00│
│总股本(万股) │ 10891.99│ 10891.99│ 10816.67│ 10816.6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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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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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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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 ---│ 0.4600│
│2023 │ 2.5100│ 1.8600│ 1.1000│ 0.3200│
│2022 │ 1.8000│ 1.3400│ 0.7900│ 0.1800│
│2021 │ 1.3700│ 0.8000│ 0.5000│ ---│
│2020 │ 0.7100│ ---│ 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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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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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你好贵公司,公司如期发布了2023年报和2024年一季度报表,从公布的业绩│
│ │数据来看,在行业内比较亮眼,但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想及时和上市公司沟通│
│ │一下。 │
│ │1 公司所处行业类似于轻资产运行是主流,但公司的资产投资逐季扩大,负债和│
│ │应收账款都大幅上升,每股经营现金流有些跟不上,作为投资者有一丝担忧,请│
│ │问公司超募资金是否都已经投入进去了 │
│ │2 公司上市后的再融资是出于什么发展目的 │
│ │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最新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
│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当前公司未开展再融资事宜,后续│
│ │如有再融资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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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请问贵公司,百诚医药上市公司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是基于什么样的理念│
│ │ 这个问题是有感于2023年利润快速增长,但利润分配大幅低于投资者预期。谢 │
│ │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鉴于公司当前所处阶段,结合公│
│ │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
│ │(2021-2023)进行利润分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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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请问关于公司自主研发的2023HY252药品国内外尚无该产品获批上市,目前 │
│ │国内外是如何治疗癫痫病的,如果新药研发成功,可能可以取代国内外的哪些竞│
│ │争产品,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HY252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 │的公告》公司在研2类新药2023HY252是一种抗癫痫药。米内网数据显示,2022年│
│ │城市公立医院终端抗癫痫药市场规模达46.1亿元,2023上半年达24.6亿元,整体│
│ │增长趋势相对稳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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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董秘,您好,请问一下,在我司的年报数据中,2023年与花园药业联合投资│
│ │的吉沙坦氨氯地平片项目获得权益分成3049.31万元,而在财务报告中我司总的 │
│ │权益分成却只有2962.65万元,请问怎么解释,还有在2022年底我司有权益分成 │
│ │的药品就有5种,那4种药品一直都没有权益分成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花园药业联合投资的缬沙坦氨氯地平片项目获得│
│ │权益分成3049.31万元是含税金额,财务报告中的权益分成2962.65万元是所有产│
│ │品不含税金额,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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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问:你好贵公司,公司近期投资成立了检测技术公司,看持股和注册资本规模不│
│ │大,请问公司基于什么原因要延伸发展其它业务这是否可以看作公司想开展多元│
│ │化业务发展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百诚医药新设立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宠物药相关检│
│ │测、兽药药学研究以及兽药新药开发。公司在稳固现有业务基础上积极开展新领│
│ │域新业务,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持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逐渐推动形成药品│
│ │研发、定制生产及商业化生产的产业链闭环,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
│ │水平。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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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问:你好贵公司,1 由于行业龙头药明康德,凯莱英海外业务遇阻,很有可能转│
│ │身竞争国内市场,公司是否担忧国内业务被分食对此有何对策 │
│ │2 公司实施的回购计划是否已经完全执行完毕公司后期还会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
│ │划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凭借在医药领域长年的技术积累和成功的药品开发│
│ │经验,在客户和市场中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形象,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有利于│
│ │公司成为潜在客户的优先选择,同时推动更多的客户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形成更│
│ │丰富、多元的客户群,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回购已实施完成详情见公告编号20│
│ │23-061《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后续若有股权激励计划会│
│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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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问:请问,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在利润增加的同时,现金流相比去年同期大幅减│
│ │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减少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之后会改观吗,谢谢!│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公司处置子公司浙江百代,归还相应往来款4232│
│ │.76万元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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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问:请问,公司在生产研发过程中,有没有应用AI技术,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在创新药研发AIDD和CADD方面有运用AI技术,│
│ │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前沿技术的最新进展,坚持创新研发,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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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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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百诚医药(301096):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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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
员的独立董事应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为该委员会的协助单位,董事会秘书为审计委员会的总协调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并提出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协助单位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及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协助单位所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就下列事项形成决议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年审事项:
(一)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
认;
(三)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四)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形成书面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六)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及表决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 1 次;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或 1/2 以上的委员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 7日、临时会议召开前 3日,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以书面通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微
信等即时网络通信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临时会议提前通知),并将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并在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十七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会议
的,视为不能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协助单位在需要时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列席审
计委员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有义务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就相关事项要求董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到会说明情况、接受质询,该等人员不得拒绝
。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事项与参会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说明相关情况并予以回避表决;但委员会其他委员经
过讨论一致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可以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如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委
员参加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重新表决。
第二十四条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委员会委员不足 2/3 时,应当由委员会全体委员就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程序性
问题做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委员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委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及决议;
(六)其他应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会后两日内将所有的会议文件、决议及会议记录交公司董事会秘书统一存档保存,保存期限为 1
0年。
第三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及形成的决议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会议通知时间,均按“不包含会议召开当日,但包含通知当日”的原则计算。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efd840f8-7352-4e89-83b8-e6f7bb127d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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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百诚医药(301096):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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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以上(含)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
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该委员会的协助单位,董事会秘书为战略发展委员会的总协调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协助单位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协助单位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协助单位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及表决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采用不定期方式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 1/2以上的委员提议时,可
以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定期会议召开前 7 日、临时会议召开前 3 日,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以书面通知、传真、电话、电
子邮件或微信等即时网络通信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临时会议提前通知),并将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会议由主
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并在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
第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
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协助单位负责人可列席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
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九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有义务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如有必要,战略发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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