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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03(何氏眼科)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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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103 何氏眼科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2069│ 0.1730│ 0.3442│ 0.2805│ 0.2059│ -0.1734│ │每股净资产(元) │ 12.1536│ 11.9209│ 12.0845│ 12.0207│ 12.0974│ 11.89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200│ 1.4500│ 2.8700│ 2.3300│ 1.7200│ -1.3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163.36│ 12163.36│ 12163.36│ 8309.01│ 8309.01│ 8309.0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639.29│ 3639.29│ 3639.29│ 7493.63│ 7493.63│ 7493.63│ │总股本(万股) │ 15802.65│ 15802.65│ 15802.65│ 15802.65│ 15802.65│ 15802.65│ ├─────────┴───────┴───────┴───────┴───────┴───────┴───────┤ │●最新公告:2026-08-06 18:24 何氏眼科(30110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5 16:40 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5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30518.44 同比增(%):4.70;净利润(万元):3268.88 同比增(%):0.4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8 除权派息日:2026-05-29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9820,减少0.6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9766,减少0.5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面向眼病患者提供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8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4810│ 0.9930│ 1.0790│ 0.7180│ 0.5060│ 0.98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5790│ 0.3722│ 0.5849│ 0.5212│ 0.5940│ 0.38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5953│ 10.5694│ 10.5620│ 10.5620│ 10.5620│ 10.5697│ │营业收入(万元) │ 30518.44│ 109261.87│ 85527.49│ 56009.27│ 29147.57│ 109563.38│ │利润总额(万元) │ 4160.87│ 5603.48│ 8046.71│ 6106.79│ 4222.58│ 162.7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268.88│ 2733.65│ 5439.53│ 4432.46│ 3253.19│ -2739.82│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0.48│ 199.77│ 232.18│ 84.19│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2069│ │2025 │ 0.1730│ 0.3442│ 0.2805│ 0.2059│ │2024 │ -0.1734│ 0.1045│ 0.1535│ 0.1834│ │2023 │ 0.4022│ 0.6291│ 0.4958│ 0.3596│ │2022 │ 0.2201│ 0.4446│ 0.2928│ 0.2204│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8-06 18:24│何氏眼科(30110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8月 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丽娟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丽娟女士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丽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李丽娟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 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ed5d48d4-eda1-4fe3-8305-b27c062af439.PDF ─────────┬───────────────────────────────────────────────── 2026-08-06 18:24│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对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2026年 7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8月 6日 13:30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楼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8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74,936,4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2515%,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 名,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 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投票进行了监 票和计票。待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何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84,559,77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26,867。 1.02《选举何向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84,553,77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20,866。 1.03《选举何星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84,553,76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20,862。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冯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84,553,771,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20,864。 2.02《选举孙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84,559,76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26,862。 2.03《选举朱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84,553,77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的表决权数量为 20,86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0bb37ed7-9e30-4554-b237-f719f3baeba4.PDF ─────────┬───────────────────────────────────────────────── 2026-08-06 18:24│何氏眼科(30110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9)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 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何伟先生(董事长)、何向东先生、何星儒先生、李丽娟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冯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孙丽女士、朱杰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 7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名称 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何伟、何向东、孙丽 何伟 审计委员会 冯军、孙丽、何向东 冯军 提名委员会 孙丽、何伟、冯军 孙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冯军、何向东、孙丽 冯军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独立董事冯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冯军先生、孙丽女士和朱杰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聘任何星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郑春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何跃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聘任王光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聘任孙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王光普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孙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 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传 真:024-23882921 电子邮箱:王光普:zhengquanbu@hsyk.com.cn 孙 琦:zhengquanbu@hsyk.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 层 邮 编:110034 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徐玲女士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 656 股,徐玲女士离任后将继续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管理 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高管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047a5d83-c294-495d-a2a7-16488f4057ed.PDF 【4.最新报道】 ─────────┬───────────────────────────────────────────────── 2026-05-25 16:40│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5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主要交流内容如下: 1、公司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未来毛利率整体走势如何? 答:公司整体毛利率稳中有升,2025年医疗行业毛利率40.50%其中:屈光(50.27%)、视光(42.10%)为高毛利核心,白内障(37 .67%)通过结构升级企稳。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重点提升屈光、视光等高毛利消费医疗业务占比,同时通过数字化赋 能、供应链集中采购、规模化运营持续降本增效。整体来看,公司综合毛利率将保持稳步提升、持续优化的态势,盈利质量进一步夯实 。 2、公司屈光业务实现量价齐升,核心竞争优势和增长逻辑是什么? 答:公司屈光业务在2025年实现了营收与毛利率的双增长,并在2026年第一季度延续了“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这主要得益于公 司在技术设备领先、专家团队、个性化服务、品牌口碑与渠道协同综合结果,叠加行业需求扩容与消费升级,推动 “量升、价稳、结 构优化、毛利提升”。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专家与服务优势,稳步推动屈光业务高质量增长。 3、公司未来是否有分红、回购、股权激励等资本规划? 答:在股东分红上,公司始终重视股东回报,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既定分红回报规划执行。日常经营中统筹平衡业务扩张资金需求 与股东收益分配,业绩具备支撑条件时,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后续将结合各期经营成果、现金流水平,科学制定分红方案,依规履行审 议披露流程。 股份回购方面,公司过往已开展股份回购工作,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相关用途。后续会结合二级市场估值、公司资金储备 以及整体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回购实施价值与时机,若有相关计划,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并第一时间对外公告。 股权激励层面,公司已落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发展利益,助力长期发展,充分调动经营积极性。未 来将根据人才梯队建设、长期经营发展需求,合理评估各类长效激励工具,稳定核心团队,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未来公司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经营业绩、战略扩张需求,审慎评估回购、分红、后续激励等相关举措,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 4、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趋严,公司在医疗质量、合规经营方面的保障措施? 答: 医疗质量与合规是公司生命线,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的管控体系:①医疗质量管控,设立集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标 准化诊疗规范,定期开展医护培训、考核,引进医疗质控系统,实时监控医疗流程,保障医疗安全;②合规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医疗、 医保、税务等法律法规,设立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合规自查与培训,规范收费、医保结算、广告宣传等行为,杜绝合规风险;③人才梯 队建设,引进资深眼科专家,培养中青年骨干,完善医护薪酬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团队,保障医疗服务质量;④信息化追溯,建立电子 病历、医疗数据追溯系统,实现医疗行为全程可追溯,强化责任意识。 5、公司未来分红规划情况? 答:公司始终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已制定披露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具备稳定性与持续性。 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主要分配方式,满足分红条件下,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三年累计分红比例均依规达标。过往经营期间已持续落实 分红举措,切实回馈股东。 后续经营中,我们将统筹业务扩张、项目整合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与现金流质量。严格遵照既定分红规划及监 管规则,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同时,持续为股东创造稳健收益。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25/1225328282.PDF ─────────┬───────────────────────────────────────────────── 2026-05-14 18:44│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5月14日—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2025年度公司各项核心业务的收入占比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回答:2025年度,公司视光业务实现收入3.4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1.84%,毛利率为42.10%,同比下降0.99%;屈光业务实现 收入2.3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1.43%,毛利率为50.27%,同比增长6.87%;白内障业务实现收入1.4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27 %,毛利率为37.67%,同比增长0.08%。 2.2025年成本管控方面具体措施有哪些? 回答:成本管控方面,一是依托供应链数字化与公司统一集采优势,降低药品、医疗器械及视光材料的采购成本;二是充分利用数 智化阶段成果,梳理公司运营流程,自下而上裁减冗余环节,提升运营效率;三是全面落实预算管控与资源统筹配置,强化各分子公司 及直营门店成本管控意识,推行精细化运营管理,合理控制增量资源投入,提升存量资源利用效率与产出效益;四是优化人力配置合理 调配一线人员力量,完善中台组织架构与赋能体系,提升后台运营效率,持续提高人均效能,通过全方位成本管控措施,有效缓解市场 环境带来的盈利压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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