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07 瑜欣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4 00:00 瑜欣电子(3011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 │
│月)(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4 00:36 图解瑜欣电子(301107)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30.1│
│9%(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9507.01 同比增(%):-26.92;净利润(万元):645.54│
│ 同比增(%):-59.6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4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9108,增加5.91%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8600,减少9.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26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瑜欣电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01-16公告,监事2024-02-06至2024-05-05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00 │
│万股,占总股本0.03% │
├─────────────────────────────────────────┤
│●股东大会:2024-05-16召开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限售解禁:2025-05-26 解禁数量:5184.01(万股) 占总股本比:70.63(%) 解禁原因:首发、公│
│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通用汽油机及终端产品核心电子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900│ 0.8500│ 0.7600│ 0.5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5417│ 12.6100│ 12.5209│ 12.29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7000│ 6.8200│ 6.1700│ 4.22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560│ 1.3650│ 0.8550│ 0.16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9690│ 3.8810│ 3.7887│ 3.555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2314│ 7.2314│ 7.2314│ 7.2314│
│营业收入(万元) │ 9507.01│ 50885.66│ 40631.50│ 27370.57│
│利润总额(万元) │ 697.70│ 6464.16│ 5982.84│ 4144.1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45.54│ 6260.47│ 5582.62│ 3867.88│
│净利润增长率(%) │ -59.65│ -4.73│ -0.32│ 1.18│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90.74│ 2090.74│ 2090.74│ 2090.7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249.26│ 5249.26│ 5249.26│ 5249.26│
│总股本(万股) │ 7340.00│ 7340.00│ 7340.00│ 734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 ---│ 0.0900│
│2023 │ 0.8500│ 0.7600│ 0.5300│ 0.2180│
│2022 │ 1.0000│ 0.8900│ 0.6600│ 0.3300│
│2021 │ 1.4923│ ---│ 0.7209│ ---│
│2020 │ 1.0559│ 0.7379│ ---│ ---│
└─────┴────────┴────────┴────────┴────────┘
【2.互动问答】
┌─────┬───────────────────────────────────┐
│04-26 │问:董秘您好!请问一下贵公司是否存在2023年不分配利润情况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议案》,拟以董事会审议日的总股本73,400,000股扣除截至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
│ │户已回购的股份604,000股后的股本72,796,000股(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
│ │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 │民币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18,400.00元(含税)。本 │
│ │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
│ │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 │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
│ │股东大会审议。感谢关注。 │
├─────┼───────────────────────────────────┤
│04-26 │问:请问董秘,今年有分红增股计划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议案》,拟以董事会审议日的总股本73,400,000股扣除截至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
│ │户已回购的股份604,000股后的股本72,796,000股(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
│ │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 │民币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18,400.00元(含税)。本 │
│ │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
│ │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 │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
│ │股东大会审议。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4-04-24 00:00│瑜欣电子(3011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
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人选予以搁置或替代。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
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披露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
够的了解。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并在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
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时,可豁免通知时限。
第十五条 在董事会、董事长、主任委员及两名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时,应当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应当自提议或接到提议后三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和
主持。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委托书
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应
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作出决议的,则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
加人员、议题,讨论经过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
录、决议等会议资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回避制度
第二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或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
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尽快向提名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
第二十六条 发生前条所述情形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上应当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表示自行回避表决。但
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经讨论一致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委员可以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如认
为前款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重新表决。
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有利害关系的委员
回避后提名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
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进行审议。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
第七章 工作评估
第二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在闭会期间可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了解,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给
予积极配合,及时向委员提供所需资料。
第三十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下述相关资料:
(一) 公司的定期报告;
(二) 公司的公告文件;
(三)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四) 提名委员会委员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就某一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答。
第三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估。
第三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本细则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d269b46-4864-437a-a52c-2972864065d9.PDF
─────────┬────────────────────────────────────────────────
2024-04-24 00:00│瑜欣电子(30110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
─────────┴────────────────────────────────────────────────
瑜欣电子(30110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f0c453e-b51e-4dd2-9ed5-8e38c6ceced6.PDF
─────────┬────────────────────────────────────────────────
2024-04-24 00:00│瑜欣电子(30110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瑜欣电子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瑜欣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俊杰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锋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2))公 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年12月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违法违规案
例解读,内容包括业绩预告、信息
披露及时性、违规减持股份、募集
资金使用违规、关联交易违规、信
息披露误导投资者、财务资助违
规、短线交易以及2023年最新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