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08 洁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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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10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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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4000│ 0.1300│ 0.2400│
│每股净资产(元) │ ---│ 23.1512│ 22.8615│ 22.497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7700│ 0.5500│ 1.0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465.57│ 4618.26│ 3442.58│ 3523.8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790.06│ 3421.47│ 4597.15│ 4597.15│
│总股本(万股) │ 11255.63│ 8039.73│ 8039.73│ 8120.9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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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8 16:26 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5 17:30 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9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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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1013.09 同比增(%):8.79;净利润(万元):3258.37 同比增(%):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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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5 除权派息日:2025-09-26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9 除权派息日:2025-07-1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7718,减少4.8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20,公司股东户数8110,减少9.3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0-09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洁雅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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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7-31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2025-08-21至2025-11-20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63.21万│
│股,占总股本1.45% │
│●拟减持:2025-07-31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8-21至2025-11-20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93.95万股,占总股 │
│本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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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湿巾类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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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10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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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3050│ 0.0090│ 0.9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8.8277│ 8.5476│ 8.338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2.4952│ 12.4839│ 12.5848│
│营业收入(万元) │ ---│ 31013.09│ 12365.07│ 54745.04│
│利润总额(万元) │ ---│ 3649.61│ 971.87│ 2514.6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3258.37│ 1006.27│ 1946.48│
│净利润增长率(%) │ ---│ 22.55│ -27.61│ -83.1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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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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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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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000│ 0.1300│
│2024 │ 0.2400│ 0.4300│ 0.3300│ 0.1700│
│2023 │ 1.4200│ 1.1500│ 0.8000│ 0.4600│
│2022 │ 1.7400│ 1.5900│ 1.1000│ 0.5800│
│2021 │ 3.5200│ 3.0400│ 2.2500│ 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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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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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问:请问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为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718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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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问:你好董秘,请问9月3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个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718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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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九月三十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718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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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问:你好董秘,请问9月2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个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9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8110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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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问: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疾控局9月23日通报近期重点传染病疫情形势及健康提示,称受人员流动、降雨较多、 │
│ │病媒生物活跃,以及宿主动物活动范围扩大等因素影响,结合传染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多渠道监测结果,目前病媒生│
│ │物传染病、自然疫源性传染病风险处于较高水平,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加。我│
│ │们公司有哪些相关产品和技术储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生产的消毒湿巾可以用于手足表面消毒,减少病菌通过手足接触传染的风险。感谢您│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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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问:请问公司9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9月10号股东人数为8942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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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你好董秘,请问9月1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个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9月10日的股东人数为8942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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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鉴于当前国家鼓励多生多育,已出台育儿补贴新政策,本人作为贵司长期持股的中小股东│
│ │,强烈建议贵司顺应民心和国策,将所有国内销售的自有品牌婴幼儿湿巾每包降价2元-10元。坚决与国产奶粉涨价│
│ │的行为划清界限,促进贵司在社会的地位和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宝贵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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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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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26│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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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
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公告日的总股本 112,556,25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255,625.2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2,556,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59 蔡英传
2 03*****834 蔡英传
3 03*****923 冯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39.59元。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
咨询联系人:胡能华
咨询电话:0562-6868001
咨询传真:0562-686800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e4f8f03a-db8a-40d0-8890-276f65331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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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18│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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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6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63,775,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661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数 63,63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5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45,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63 人,代表股份数14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45,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8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更好地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255,
625.2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
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3,77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3%;弃权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5%;反对 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弃权 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
1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f533301-1c5d-4ffe-b1dc-04e88c34d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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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18│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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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冉合庆、杨春波律师(下称“天
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 14:30在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英传主持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9:
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9:15至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68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63,775,50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61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63,630,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321%,均为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63人,代表公司股份 14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单
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审议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获本次股东会表决通
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关于《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3,77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 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4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5%;反对 22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弃权 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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