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48 嘉戎技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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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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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65│ 0.4400│ 0.5100│ 0.2400│ 0.1106│ 0.4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5.1194│ 15.1013│ 15.2268│ 14.9526│ 15.1390│ 15.020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1100│ 2.9200│ 3.3700│ 1.6100│ 0.7300│ 2.8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887.31│ 5887.31│ 3809.71│ 3809.71│ 3848.91│ 3848.9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762.40│ 5762.40│ 7840.00│ 7840.00│ 7800.80│ 7800.80│
│总股本(万股) │ 11649.71│ 11649.71│ 11649.71│ 11649.71│ 11649.71│ 116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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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5 17:28 嘉戎技术(301148):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5 18:24 嘉戎技术(301148)2026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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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9460.91 同比增(%):-3.76;净利润(万元):192.04 同比增(%):-8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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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3.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13 除权派息日:2026-05-14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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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752,减少23.1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8788,减少11.0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2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嘉戎技术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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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系列特种膜分离材料及组件、膜分离成套装备、高性能低温真空蒸发装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高浓度污废水处理服
务、资源循环回收等。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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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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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180│ 0.8150│ 0.4890│ 0.3810│ 0.1280│ 0.50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4.8129│ 4.7964│ 4.8660│ 4.6005│ 4.8555│ 4.744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8.7801│ 8.7801│ 8.8382│ 8.8304│ 8.8353│ 8.8282│
│营业收入(万元) │ 9460.91│ 50821.60│ 36245.77│ 21247.58│ 9830.80│ 55583.55│
│利润总额(万元) │ 188.41│ 5187.16│ 6228.03│ 2872.55│ 1415.22│ 4602.6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92.04│ 5119.37│ 5930.12│ 2837.74│ 1289.01│ 5020.1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85.10│ 1.98│ 12.95│ 14.3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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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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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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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165│
│2025 │ 0.4400│ 0.5100│ 0.2400│ 0.1106│
│2024 │ 0.4300│ 0.4500│ 0.2100│ 0.1098│
│2023 │ 0.5000│ 0.4900│ 0.3000│ 0.1600│
│2022 │ 1.0000│ 0.7100│ 0.4500│ 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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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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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6年4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为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投资者平等获悉公司信息,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
│ │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人数,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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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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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8│嘉戎技术(301148):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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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
意注册,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戎技术”)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 2022年 4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4月 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 10 日和 2026年 4 月 3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近日,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8045100000008083
公司厦门同安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上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会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关于理财专用结算账
户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主体
甲方: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因拟购买理财产品需要,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甲、乙、
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045100000008083,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专户余额为
0万元。以上专户仅用于甲方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监管要求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飞燕、李泽业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要求
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
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
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e792d71-9f20-4614-92b3-234ab50c1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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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8│嘉戎技术(3011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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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嘉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
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
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
一致,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所律师
披露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以现场见证的方式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
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负责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的表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等证明其资格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形式性审查
,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由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或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并于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 文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已提前 15日以上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审议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时 00分在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号召开。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15:0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 79,906,05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679%(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31,119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6,365,961
股);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 50人,代表 570,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2%;因此,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的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6人,代表 80,476,45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5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52人,代表 2,606,402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8%。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 2026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总经理、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前述其他人员以现场实地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事项进行审议,并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本次会议推举
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
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
监票。本次会议不存在临时提案,以及对临时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之情形。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468,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98,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4%;反对 7,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1%;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15%。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专此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946432d-82e7-4746-bdc0-3a1e3f0ee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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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8│嘉戎技术(3011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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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正军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6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497,08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6,365,961 股(已剔
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131,119股)。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476,45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9,906,0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6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90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06,40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36,0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90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68,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反对 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8,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54%;反对 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1%;
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欣律师、赖书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7db45f1-ea88-4778-b03d-d01816196161.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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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嘉戎技术(301148)2026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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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根据前期公告,公司收购杭州蓝然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请问,目前的收购工作是公司在主导,还是未来的实际控
制人在主导?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收购严格遵循重组相关法规及法定程序,需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进行,并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高度契合,感谢您的关注。
2、公司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业务蓝图扩张明显,请问公司管理层基于哪些战略考虑做
出此业务布局?有什么战略控制点来确保这些业务能高效落地执行?预期 3 年后公司营收和利润会是当前的多少倍?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年来持续拓宽业务布局,稳步拓展市政环卫服务领域,着力打造多元化经营格局。市政业务为公
司核心优势主业,依托庞大的存量客户资源,公司开展市政环卫、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等业务具备天然协同优势。此外,公司将积
极进行市场调研、加大技术储备,精准适应市场需求。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契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增厚公
司经营业绩。目前相关业务正有序推进,后续具体进展及开展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准。
3、2025 年境外收入占比约 5.6%,虽然公司在莫桑比克、东南亚有项目落地,但规模尚小。全球化是膜技术企业的必经之路,在
境外业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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