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61 唯万密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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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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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400│ 0.7300│ 0.5816│ 0.4000│ 0.2100│ 0.4400│
│每股净资产(元) │ 8.0042│ 7.7531│ 7.6799│ 7.4880│ 8.2029│ 8.154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1000│ 9.1500│ 7.4300│ 4.8800│ 2.5000│ 5.5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719.83│ 7719.83│ 12000.00│ 5332.80│ 5332.80│ 5332.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280.18│ 4280.18│ ---│ 6667.20│ 6667.20│ 6667.20│
│总股本(万股) │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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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4 19:55 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2 20:16 唯万密封(301161)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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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0430.30 同比增(%):12.70;净利润(万元):2926.88 同比增(%):18.1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67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08,公司股东户数12985,增加1.56%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12785,增加0.9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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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唯万密封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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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5-19召开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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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液压气动密封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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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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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160│ 1.3140│ 0.7860│ 0.6710│ 0.2180│ 0.65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5335│ 2.2896│ 2.1988│ 2.0174│ 1.9076│ 1.701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3803│ 4.3721│ 4.3580│ 4.3470│ 5.3296│ 5.3296│
│营业收入(万元) │ 20430.30│ 76892.25│ 57179.79│ 38551.79│ 18128.14│ 71555.32│
│利润总额(万元) │ 3196.87│ 11471.32│ 9475.62│ 7297.80│ 3727.26│ 8476.2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926.88│ 8703.93│ 6979.10│ 4802.31│ 2477.42│ 5317.1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8.14│ 63.70│ 38.54│ 22.6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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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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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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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2400│
│2025 │ 0.7300│ 0.5816│ 0.4000│ 0.2100│
│2024 │ 0.4400│ 0.4198│ 0.3300│ 0.1500│
│2023 │ 0.3100│ 0.2610│ 0.2200│ 0.1400│
│2022 │ 0.4700│ 0.4817│ 0.3400│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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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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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请问2026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98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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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问:董秘,您好!贵司的产品能用于液冷服务器领域的泵、阀门、液冷板、管路、换热器等产品的密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石油天然气、工业自动化、通用机械、煤矿机械、农业机│
│ │械、半导体等领域,目前暂未涉及此领域。公司一直致力于新市场、新业务的拓展,公司将审慎研究业务发展的可│
│ │行性,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5-08 │问:董秘,您好!贵司的产品能用于光模块,交换机,光纤光缆,数据中心机柜等领域的密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石油天然气、工业自动化、通用机械、煤矿机械、农业机│
│ │械、半导体等领域,目前暂未涉及此领域。公司一直致力于新市场、新业务的拓展,公司将审慎研究业务发展的可│
│ │行性,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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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请问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785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5-06 │问:2025年,公司商誉达到总资产的8.11%,但商誉减值准备为0,请问公司是否利用商誉减值调节利润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商誉的形成系2024年收购上海嘉诺51%股权所致,上海嘉诺业绩承诺期为3年(2024年│
│ │-2026年),2024年度、2025年度均实现业绩承诺,故不存在商誉减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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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问:2025年,公司商誉达到总资产的8.11%,但商誉减值准备只有0%,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调节利润的 │
│ │可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商誉的形成系2024年收购上海嘉诺51%股权所致,业绩承诺期为3年(2024年-2026年 │
│ │),2024年度、2025年度上海嘉诺均实现业绩承诺,故不存在商誉减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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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问:2025年,公司商誉达到总资产的8.11%,但商誉减值准备只有0%,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调节利润的 │
│ │可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商誉的形成系2024年收购上海嘉诺51%股权所致,业绩承诺期为3年(2024年-2026年 │
│ │),2024年度、2025年度上海嘉诺均实现业绩承诺,故不存在商誉减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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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问:请问公司4月2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669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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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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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55│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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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唯万密封”或“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唯万密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唯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迈诺密
封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加士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99.1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销售管理、采购供应管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
理、财务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供应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内部控制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
效益性的评价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
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
准
税前利润 错报≥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的 1%≤错报<税前利润 错报<税前利润的
5% 的 5% 1%
说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税前利润为公司本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数据。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陷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
差错进行错报更正;(3)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定量标准认定的重
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
部对财务报告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影响金额≥税前利 税前利润的 1%≤影响金额<税前利 影响金额<税前利润
润 5% 润的 5% 的 1%
说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
标、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
确定。税前利润为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查,并被限令退出行业或吊销营业
执照,或受到重大处罚;(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制度体系失效;(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
缺陷未得到整改;(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1)公司因决策程序导致发生一般失误;(2)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
门调查,并造成一定损失;(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公司
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财产损失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
缺陷的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
公司一般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5)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或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
即采取更正行动,保证风险可控。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复核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
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等进行了核查。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唯万密封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唯万密封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d97aca1-625b-4205-a8fe-80ff1b902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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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55│唯万密封(301161):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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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万密封”、“公司”)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相关规定,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向雷元芳、雷波等 10个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所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诺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上海嘉诺 51%股权,取得其控股权,并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4 年 2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内容
1、业绩承诺方
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方为全体股权转让方,即雷元芳、雷波、李锡元、陈旭、古年年、李厚宁、钟慧芳、黄燕珊、上
海垣墨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广州创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2、业绩承诺期
各方确认,股权转让方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如果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4年 12月 31日
前交割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调整,业绩承诺期为交割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含当年)。
3、业绩承诺指标
根据《评估报告》,各方确认业绩承诺指标参照收益法评估中的净利润数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如交割日在 2024年 12月 31日前
(含当日),则于 2024年、2025年、2026年标的公司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150万元
、4,500万元、4,800万元(以上业绩承诺净利润无需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如交割日在 2024年 12月 31日之后,则业绩承诺期将作相
应调整,业绩承诺期应为交割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含当年)。
(二)业绩承诺补偿
1、实际净利润的确定方式
标的股权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将于业绩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审计机构对上海嘉诺在该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以确定上海嘉诺在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各方一致同意经审计机构确定的净利润为上海嘉诺该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若上海嘉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任意年度累计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该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
义务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各方确认,如果上海嘉诺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由股
权转让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按照各股权转让方取得的交易对价占股权转让方取得的交易对价之和的比例进行分摊。股权转让方中任意一方均无需为
其他股权转让方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时,按 0取值,即股权转让方向上市公司已经补偿的
现金不退回。
3、业绩承诺保证金
各方同意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2.1.3 条中约定的第三期支付对价(本报告书中对应《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1.3条,即本
次交易对价的 20%(为 4,253.4万元)作为业绩承诺保证金,关于业绩承诺保证金具体约定如下:
(1)若上海嘉诺达成本协议项下的各期业绩承诺指标,则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并且上市公司以书面方式确认《业绩
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业绩已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向股权转让方支付交易对价的 20%(即 4,253.4万元)及其按照年单利 2.00%计算
的利息(为免疑义,利息起算期间为交割日起计算到上市公司实际支付之日,以自然日为单位);
(2)若上海嘉诺未能达成本协议项下的当期业绩承诺指标,则股权转让方优先以业绩承诺保证金对根据本协议第 3.1条确定的当
期应补偿金额进行补偿。业绩承诺保证金不足以完成当期应补偿金额支付的,剩余部分的当期应补偿金额由股权转让方以现金方式进行
支付。业绩承诺期届满,如股权转让方未能达成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但期间依据本条款上述补偿机制完成补偿后,业绩保证金仍有剩
余的,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并且上市公司以书面方式确认补偿义务完成后仍有剩余业绩承诺保证金的,上市公司于 15个
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业绩承诺保证金及该剩余保证金按照年单利 2.00%计算的利息(为免疑义,利息起算期间为交割日起计算到上市公司
实际支付之日,以自然日为单位)支付与股权转让方。
(三)减值测试补偿
1、各方确认,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
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包括以业绩承诺保证金方式进行补偿的金额),则股权转让方应另行以
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股权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为: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内已补偿现金
总额(包括以业绩承诺保证金方式进行补偿的金额)。就上述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由股权转让方按照其本次交易各自向上市公司转让
的标的股权比例予以承担。
2、上市公司同意,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所有应补偿金额(包括以业绩承诺保证金方式进行补偿的金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价金额。
(四)相关补偿的实施程序
各方将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各年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的计算。经确认涉及补偿
的,上市公司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要求股权转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补偿义务。对于股权转让方需
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应于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 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五)超额业绩奖励
1、各方确认,若股权转让方实现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且标的股权不存在业绩承诺期间期末减值情况,上市公司
承诺对股权转让方之一雷波届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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