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70 锡南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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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29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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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2364│ 1.0140│ 0.8004│ 0.5316│ 0.2609│
│每股净资产(元) │ ---│ 18.0416│ 17.9000│ 17.6640│ 17.3839│ 17.388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200│ 5.7500│ 4.6000│ 3.0600│ 1.51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800.37│ 3357.54│ 3357.54│ 3357.54│ 3357.54│ 3357.5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199.63│ 6642.46│ 6642.46│ 6642.46│ 6642.46│ 6642.46│
│总股本(万股)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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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6-23 18:17 锡南科技(30117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3 16:28 锡南科技(301170)2026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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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9548.56 同比增(%):11.37;净利润(万元):2363.54 同比增(%):-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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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2.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11 除权派息日:2026-06-12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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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8810,减少5.26%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8417,减少4.4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7-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锡南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12-28 解禁数量:6199.63(万股) 占总股本比:62.00(%)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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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轻量化领域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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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29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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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850│ 0.9200│ 0.5260│ 0.3520│ 0.2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7440│ 4.5077│ 4.3409│ 4.0721│ 4.10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1.8554│ 11.8506│ 11.8450│ 11.8398│ 11.8347│
│营业收入(万元) │ ---│ 29548.56│ 112297.07│ 84062.02│ 54030.93│ 26531.79│
│利润总额(万元) │ ---│ 2591.49│ 11182.92│ 8958.16│ 5963.05│ 2900.3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2363.54│ 10140.02│ 8003.79│ 5316.04│ 2608.8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9.40│ -7.58│ 3.39│ 0.64│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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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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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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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2364│
│2025 │ 1.0140│ 0.8004│ 0.5316│ 0.2609│
│2024 │ 1.0970│ 0.7741│ 0.5280│ 0.2817│
│2023 │ 1.0650│ 0.8508│ 0.6210│ 0.2777│
│2022 │ 1.2220│ 0.8000│ 0.4680│ 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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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7-27 │问:请问沪市科华控股是不是贵司直接同行业同品类竞争对手 │
│ │ │
│ │答:您好,科华控股与公司同属汽车零部件大类行业,细分产品结构不同,无直接业务竞争,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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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7│锡南科技(30117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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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3名,股份数量共计 4,428,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428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06 月 2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3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6.2905%;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09,45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5%。
2023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90,546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5%,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6月27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575,425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8.5754%,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66,42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246%;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33,57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5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
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徐晴、李颖、李全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
定的除外;计算减持比例时,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3)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含送股、转增股本的股数)。(4)减持的信息披露: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发行人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信息
披露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5)承诺不减持的情形:
发行人或本人发生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
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发生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
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06 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42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8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1 徐晴 2,214,150 2,214,150
2 李颖 1,483,500 1,483,500
3 李全生 730,650 730,650
合计 4,428,300 4,428,3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424,575 66.4246 -4,428,300 61,996,275 61.99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75,425 33.5754 +4,428,300 38,003,725 38.0037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100,000,0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综上,保荐人对锡南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3019838-4969-4e3c-bd38-3349c76cd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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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5│锡南科技(30117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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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锡南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
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00股,并于 2023年 6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6.2905%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09,4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95%。
2023年 12月 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90,546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5%,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 6月 27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575,425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8.5754%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 6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 66,424,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2
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7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75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
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徐晴、李颖、李全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
定的除外;计算减持比例时,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3)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含送股、转增股本的股数)。
(4)减持的信息披露: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配合发行人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有新的规定,则按照
新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5)承诺不减持的情形:
发行人或本人发生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
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发生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
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06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42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8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1 徐晴 2,214,150 2,214,150
2 李颖 1,483,500 1,483,500
3 李全生 730,650 730,650
合计 4,428,300 4,428,3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 例 数 量 ( 股 ) 数量(股) 比 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 66,424,575 66.4246 -4,428,300 61,996,275 61.9963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33,575,425 33.5754 +4,428,300 38,003,725 38.0037
股份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100,000,0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锡南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b9fe3c0-fc9b-49e6-8e4c-e8553a83aa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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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8│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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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
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000,000.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2、自上述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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