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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3(东田微)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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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183 东田微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3500│ 1.2600│ 1.0000│ 0.6300│ 0.2500│ 0.70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3117│ 11.9424│ 11.6601│ 11.2584│ 10.9780│ 10.703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8900│ 11.1200│ 8.9000│ 5.7400│ 2.3100│ 6.7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869.90│ 5869.90│ 5862.70│ 5862.70│ 4608.80│ 4608.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37.73│ 2137.73│ 2137.30│ 2137.30│ 3391.20│ 3391.20│ │总股本(万股) │ 8007.64│ 8007.64│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 │●最新公告:2026-05-14 19:01 东田微(301183):东方证券关于东田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详 │ │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2 19:06 东田微(301183)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0616.84 同比增(%):32.15;净利润(万元):2806.54 同比增(%):39.6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8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30153,增加3.8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29039,增加39.9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东田微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6-05-22召开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各类精密光学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010│ 0.2640│ 0.4080│ -0.0130│ -0.2250│ -0.8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4.1760│ 3.8255│ 3.5941│ 3.2273│ 2.9700│ 2.718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0069│ 6.9881│ 6.9590│ 6.9241│ 6.9010│ 6.8780│ │营业收入(万元) │ 20616.84│ 87701.69│ 63654.11│ 37628.99│ 15600.72│ 59700.65│ │利润总额(万元) │ 3141.38│ 11226.58│ 8886.32│ 5640.14│ 2260.32│ 5882.4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806.54│ 10058.68│ 8003.03│ 5068.40│ 2009.80│ 5581.9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9.64│ 80.20│ 99.20│ 107.3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3500│ │2025 │ 1.2600│ 1.0000│ 0.6300│ 0.2500│ │2024 │ 0.7000│ 0.5000│ 0.3100│ 0.1000│ │2023 │ -0.4100│ -0.1800│ -0.1000│ -0.0600│ │2022 │ 0.2460│ 0.3029│ 0.3800│ 0.2400│ └─────────┴───────────┴───────────┴───────────┴───────────┘ 【2.互动问答】 ┌──────┬──────────────────────────────────────────────────┐ │05-12 │问:福晶说可以生产法拉第旋片,建议公司与其合作,强强联合,提高国产替代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供应链安全视为光隔离器业务发展的基础保障,会密切关注国内│ │ │上游材料产业的发展。 │ ├──────┼──────────────────────────────────────────────────┤ │05-08 │问:您好,请问公司1.6T/3.2TCPO产品的研发进度怎么样了,有什么最新的进展可以批量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在光通信领域主要围绕WDM滤光片、光隔离器等光学元器件 │ │ │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可应用于400G、800G等光模块中。 │ ├──────┼──────────────────────────────────────────────────┤ │04-29 │问:2025年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变化率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变化率相差38%,显著异于同行平均水平。 │ │ │请问两者不匹配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有意跨期结转费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 │ │一、关于费用增速差异的客观原因分析: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7亿元,同比增长46.90%;销售费用585.│ │ │17万元,同比增长18.02%;管理费用3,733.32万元,同比增长8.07%。营收增速与销售费用增速相差约28.9个百分 │ │ │点,与管理费用增速相差约38.8个百分点。 │ │ │(一)费用结构中的刚性固定成本占比较高: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薪酬福利费、折旧摊销费、股份支付费用等构│ │ │成,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中,薪酬福利费为2,081.97万元,占比55.77%;折旧摊销费313.88│ │ │万元,占比8.41%;股份支付费用207.49万元,占比5.56%。上述固定性质的支出通常在年度内属于刚性支出,不会│ │ │随营业收入增长而等比例增加,是造成管理费用增速显著低于营收增速的核心原因。 │ │ │(二)规模效应显现,期间费用率持续下行:从期间费用率角度看,2025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8,714.38万元,同比│ │ │增长23.12%,低于营收增速;期间费用率为9.94%,较上年同期下降1.92个百分点。这一变化特征与公司营业收入 │ │ │快速扩张的基本面完全匹配——当收入规模大幅增长时,固定费用被有效摊薄,期间费用率自然下降。 │ │ │(三)销售费用增速放缓的具体构成:2025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8.02%,主要系业务拓展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 │,其中薪酬福利费275.22万元(占比47.03%)、业务招待费115.06万元(占比19.66%),主要费用科目增速与公司│ │ │业务扩张节奏基本匹配。销售费用增速低于营收增速,从侧面反映了公司在客户拓展效率、渠道建设投入产出比上│ │ │的改善。 │ │ │二、关于是否跨期结转费用的回应: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费用核算,各项费用均于发生时确认入账,不│ │ │存在有意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形。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 │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 │成果。 │ └──────┴──────────────────────────────────────────────────┘ 【3.最新公告】 ─────────┬───────────────────────────────────────────────── 2026-05-14 19:01│东田微(301183):东方证券关于东田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微”、“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24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田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 至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磊 保荐代表人 何浩、高魁 联系电话 021-23153888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8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26917618954 注册资本 8,007.64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登华 实际控制人 高登华、谢云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长坂路南段 188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长坂路南段 188 号;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工业路 8号 联系人 李广华 联系电话 0769-22258070 联系邮箱 dtw@doti-optical.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5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年度报告于 2023年 4月 25日披露,2023年度报告 于 2024 年 4月 25日披露,2024年度报告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2025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1、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东 田微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东田微 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中国证监 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2、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 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8)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5年 7月 17日,因原保荐代表人袁辉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东方证券指派何浩接替袁辉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2025 年 8月 7日,因原保荐代表人郭建革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东方证券指派高魁接替郭建革担任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 作。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0d7eb74-e063-4dfc-8ab2-b61db7ca4242.PDF ─────────┬───────────────────────────────────────────────── 2026-04-26 15:56│东田微(3011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4万元/年(含税),不适用本制度关于薪酬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 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特定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的可比公司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基本工资 、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并缴纳。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年薪方案上限以上述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对于公司引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原有的薪酬水平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方案。 第五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制定,薪酬方案应当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 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七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 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第八条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末最后一天,并于次月30日之前准时发放。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时,则顺 延或提前发放。 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得不延缓发放工资时,应至少提前1日通知,并确定延缓支付日。 第九条下列各项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向公司借取的到期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条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三章 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在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一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等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考核,具体确定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数额及发放形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a168797-3d5d-4621-b98f-6aa1b6ed15e8.PDF ─────────┬───────────────────────────────────────────────── 2026-04-26 15:54│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f46a27-1a82-454f-a252-96d4e5139214.PDF 【4.最新报道】 ─────────┬───────────────────────────────────────────────── 2026-05-12 19:06│东田微(301183)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问题一:请问公司核心原材料法拉第旋转片的市场供应格局如何?是否存在断供风险?公司针对该原材料供应紧张采取了哪些应对 措施? 回答:法拉第旋转片是光隔离器产品的核心原材料,目前全球供应链以国外厂商为主,国内具备制备能力的厂商较少,受下游高速 光模块需求增加及稀土出口管制政策影响,整体市场供需关系趋于紧张,这是行业面临的共同挑战。公司已对此形成清晰的认识和预案 ,与上游签订了供货协议,策略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方面全力保障当下生产与交付稳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多元化供应链, 持续关注国内上游材料产业发展。 问题二:请问公司成像设备领域的光学元器件与光通信设备领域的光学元器件是否具有通用性?两者在技术路线和工艺要求上有何 异同? 回答:成像类与通信类光学元器件在技术原理上均依赖于精密光学薄膜技术,但在产品规格、镀膜精度要求及应用场景上存在显著 差异。成像类光学元器件(如红外截止滤光片、旋涂滤光片等)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摄像头模组,注重成像质量及终端手机的性能适配 ;而通信类光学元器件(如WDM 滤光片、光隔离器、TO 管帽等)主要应用于高速光模块、波分复用器件及数据中心领域,对波长选择 性、环境稳定性及镀膜精度要求更高。两者在公司产品矩阵中定位清晰,不存在直接通用性,但公司在光学镀膜领域积累的深厚技术基 础为向通信领域的技术迁移提供了坚实基础。 问题三:请问公司目前在光通信领域的客户结构如何?各类光通信产品的供货情况及出货进展如何? 回答:公司在光通信领域主要围绕WDM滤光片、光隔离器等光学元器件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 400G、800G、1.6T 等高速光模块中。目前公司光隔离器产品线已实现大批量出货并按计划进行有序扩产提量;3.2TWDM 滤光片等高端产品已实现客户送样 ,同时公司正加大转折棱镜、硅透镜等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公司已建立覆盖接入网、骨干网到数据中心等光互联全系列产品 矩阵,整体供货情况及客户拓展有序推进中,未来将实现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光学解决方案服务。 问题四:请问公司光隔离器产品的市场订单情况如何?目前产能是否可以匹配订单需求? 回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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