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89 奥尼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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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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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2300│ -0.7500│ -0.3000│
│每股净资产(元) │ ---│ 18.7137│ 18.9347│ 19.38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2600│ -3.8900│ -1.5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175.79│ 4088.79│ 4088.79│ 4088.7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63.86│ 7400.86│ 7400.86│ 7400.86│
│总股本(万股) │ 11639.65│ 11489.65│ 11489.65│ 11489.6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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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11 17:56 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07 15:51 奥尼电子(301189):智能摄像头产品暂未应用于人形机器人项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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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3367.57 同比增(%):17.41;净利润(万元):-2716.26 同比增(%):-295.1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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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7699,减少0.22%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7738,减少8.2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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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奥尼电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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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3-09 解禁数量:6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5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3-08 解禁数量:4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39(%)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3-07 解禁数量:4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39(%)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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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PC/TV摄像头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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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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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1000│ -0.2500│ -0.22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6785│ 1.9149│ 2.376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5.7493│ 15.5868│ 15.5868│
│营业收入(万元) │ ---│ 13367.57│ 55463.17│ 37351.88│
│利润总额(万元) │ ---│ -3138.81│ -9376.98│ -5528.9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716.26│ -8636.16│ -3443.41│
│净利润增长率(%) │ ---│ -295.14│ -282.53│ -2297.7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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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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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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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2300│
│2024 │ -0.7500│ -0.3000│ -0.1700│ -0.0600│
│2023 │ -0.2000│ -0.0100│ -0.0100│ -0.0200│
│2022 │ 0.5600│ 0.4600│ 0.3100│ 0.1100│
│2021 │ 1.4700│ 1.1600│ 0.8100│ 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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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8-07 │问:叶总,您好,证监会9.24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10号文件,明确规定市值管理不是操控股价,是提升公司质│
│ │量,请公司回购股份,或者转让控股权或者并购重组,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市值管理的尽头是人心的信任,请把提│
│ │质增效估值管理落到实处,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做好市值管理│
│ │工作,与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持积极沟通,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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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问:传闻公司智能摄像头已经应用于某公司人形机器人身上,是否属实,公司和人性机器人公司有哪些合作关系是│
│ │否已经小批量出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智能摄像头产品暂未应用于人形机器人项目。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新兴业务领│
│ │域的发展机会,后续如有此类业务拓展,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8-07 │问:人形机器人发展迅猛,公司的智能摄像头能否应用于人性机器人视觉。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有的智能摄像头产品以安防、车载等物联网场景为主,暂未应用于人形机器人。│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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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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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6│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
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奥
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
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2.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和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3.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4.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授予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
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
的说明予以引述。
6.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本法律意见书不构成对公司的
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本所及本所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所同意公
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
基于以上前提及限定,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已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决议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实施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公司已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如下:
1.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2.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3. 2025 年 7 月 1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信息进行了内部公示。2025 年 7 月 24 日,公
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确定 2025 年 8 月 11日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7.08 元/份。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
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前述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0590e681-bd9f-43cc-9ed6-8a9969e06e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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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6│奥尼电子(3011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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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吴世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11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姜淞竣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1a791cc7-64fc-49c1-8725-07e8d004d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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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6│奥尼电子(301189):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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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叶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叶勇
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叶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
述职务后,叶勇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叶勇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025 年 12 月 8 日止。
截至公告日,叶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430%,通过
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4,0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2612%。叶勇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叶勇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聘任姜淞竣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姜淞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1632223
传真:0755-21632223
电子邮箱:aonidm@anc.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 5#厂房 8 楼
邮政编码:5181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cfd71102-b005-4b04-a7d6-0b064246a7c4.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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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5:51│奥尼电子(301189):智能摄像头产品暂未应用于人形机器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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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7日丨奥尼电子(301189.SZ)于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智能摄像头产品暂未应用于人形机器人项目。公司密切关注行
业动态与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机会,后续如有此类业务拓展,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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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5:50│奥尼电子(301189):现有的智能摄像头产品以安防、车载等物联网场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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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7日丨奥尼电子(301189.SZ)于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现有的智能摄像头产品以安防、车载等物联网场景为主,暂未
应用于人形机器人。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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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0:07│奥尼电子(301189):拟推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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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公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1.72%,行权价27.08元/股,涉及44名核心员工。
同时推出300万限制性股票计划,合计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股票达500万股,占总股本4.30%。有效期最长48个月。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36081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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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5-08-13 │ 6840.15│ 2031.87│ 0.00│ 0.00│ 6840.15│
│2025-08-12 │ 6448.13│ 1797.82│ 0.00│ 0.00│ 6448.13│
│2025-08-11 │ 5666.88│ 1259.29│ 0.00│ 0.00│ 5666.88│
│2025-08-08 │ 5355.22│ 418.76│ 0.00│ 0.00│ 5355.22│
│2025-08-07 │ 5240.95│ 163.67│ 0.00│ 0.00│ 5240.95│
│2025-08-06 │ 5489.72│ 261.51│ 0.00│ 0.00│ 5489.72│
│2025-08-05 │ 5480.61│ 212.53│ 0.00│ 0.00│ 5480.61│
│2025-08-04 │ 5576.47│ 156.94│ 0.00│ 0.00│ 5576.47│
│2025-08-01 │ 5572.11│ 362.99│ 0.00│ 0.00│ 5572.11│
│2025-07-31 │ 5385.12│ 483.39│ 0.00│ 0.00│ 5385.12│
│2025-07-30 │ 5172.71│ 319.90│ 0.00│ 0.00│ 5172.71│
│2025-07-29 │ 5177.25│ 219.44│ 0.00│ 0.00│ 5177.25│
│2025-07-28 │ 5356.97│ 366.27│ 0.00│ 0.00│ 5356.97│
│2025-07-25 │ 5353.83│ 399.63│ 0.00│ 0.00│ 5353.83│
│2025-07-24 │ 5668.80│ 405.61│ 0.00│ 0.00│ 5668.80│
│2025-07-23 │ 5416.07│ 337.31│ 0.00│ 0.00│ 5416.07│
│2025-07-22 │ 5396.06│ 472.49│ 0.00│ 0.00│ 5396.06│
│2025-07-21 │ 5546.01│ 546.92│ 0.00│ 0.00│ 5546.01│
│2025-07-18 │ 5194.58│ 344.54│ 0.00│ 0.00│ 5194.58│
│2025-07-17 │ 5314.08│ 438.65│ 0.00│ 0.00│ 5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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