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97 工大科雅 更新日期:2025-07-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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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16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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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100│ 0.47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 11.2925│ 11.3880│ 10.862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1200│ 4.1200│ -0.5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229.30│ 8175.20│ 8175.20│ 8188.7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824.70│ 3878.80│ 3878.80│ 3865.28│
│总股本(万股) │ 12054.00│ 12054.00│ 12054.00│ 12054.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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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17 18:58 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6 09:45 异动快报:工大科雅(301197)6月16日9点41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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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877.64 同比增(%):0.89;净利润(万元):171.62 同比增(%):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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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0 除权派息日:2025-07-11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3643,增加16.9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1860,减少13.0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2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工大科雅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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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2-09 解禁数量:3644.70(万股) 占总股本比:30.24(%)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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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供热节能产品与相关技术服务的研发、推广及应用,一站式提供智慧供热全面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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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16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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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4120│ 0.2940│ -0.26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3.0753│ 3.0611│ 2.584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7.0919│ 7.0854│ 7.0778│
│营业收入(万元) │ ---│ 4877.64│ 39547.34│ 12624.32│
│利润总额(万元) │ ---│ 215.51│ 6058.20│ -892.8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71.62│ 5574.01│ -701.84│
│净利润增长率(%) │ ---│ 31.48│ -1.63│ -156.1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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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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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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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00│
│2024 │ 0.4700│ -0.0600│ -0.0400│ 0.0100│
│2023 │ 0.4700│ 0.1000│ 0.0700│ 0.0100│
│2022 │ 0.4000│ 0.1100│ 0.1500│ -0.0900│
│2021 │ 0.9500│ 0.1800│ 0.14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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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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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你好董秘,公司有稳定币相关业务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业务不涉及稳定币。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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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与蚂蚁数科有哪些合作公司参与了哪些RWA相关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5月与蚂蚁数科、邯郸国控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三方联合进行“以热计量为特 │
│ │征的智慧供热解决方案及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旨在保障供热计量数据合规可信,利用区块链跨链互认机制,数│
│ │据源头可信、双向加密传输,实现系统数据安全,解决热计量推进中数据可靠性不足的难题,形成供/用热双方可│
│ │信的“数据帐单服务”创新模式,促进用户行为节能、供热企业降耗增效、城市供热提质降碳。公司目前没有与RW│
│ │A(Real-World Assets)相关的合作项目落地,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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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尊敬的领导,请问公司和蚂蚁数科在区块链方面的业务合作主要是在哪个方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5月与蚂蚁数科、邯郸国控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三方联合进行“以热计量为特 │
│ │征的智慧供热解决方案及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旨在保障供热计量数据合规可信,利用区块链跨链互认机制,数│
│ │据源头可信、双向加密传输,实现系统数据安全,解决热计量推进中数据可靠性不足的难题,形成供/用热双方可│
│ │信的“数据帐单服务”创新模式,促进用户行为节能、供热企业降耗增效、城市供热提质降碳。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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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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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58│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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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2年 8月 8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中信建投证券原委派邵宪宝先生、李建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目前,邵宪宝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马迅先生接替邵宪宝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建先生、马迅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马迅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邵宪宝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4fc5ce0b-f82b-4d17-9348-98a058996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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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32│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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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931,89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54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3,931,894股后的 116,608,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16,608,106 股×1 元/10 股=11,660,810.6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11,660,810.60 元/120,540,000 股*10=0.96738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67381 元/
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为: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的总股本为 120,54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3,793,994 股后,分配股份
基数为 116,746,006 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674,600.6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
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2、自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发生
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931,894 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54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931,894 股后的 116,608,10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1,660,810.6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931,894股后的 116,608,1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将根
据本激励计划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11,660,810.60 元/120,540,000 股*10=0.96738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67381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号润江总部国际 9 号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1-85820288
传真电话:0311-83839905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c1f01325-7d2b-4e73-ad4d-a87b0b0791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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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6:04│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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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
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13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8,44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311
,146.4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131,353.5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和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30)。
二、本次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 2027 年 12 月并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公司全资子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甲方 1 和甲方 2 合称“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保荐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议”)。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募集资金账户初
始余额(元)
石家庄科 上海浦东 45060078801800001765 智慧供热应用 0.00
雅科技发 发展银行 平台升级及关
展有限公 股份有限 键产品产业化
司 公司石家 项目
庄新华支
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5060078801800001765,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
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
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应至少每半年
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邵宪宝 、李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2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
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
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
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681ec410-6e87-4c2b-8cf8-e9726bb58ea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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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09:45│异动快报:工大科雅(301197)6月16日9点41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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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工大科雅股价涨停,上涨20.01%,所属通用设备行业同步上涨。其涉及的华为云·鲲鹏、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概念均表现
强势。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但散户资金净流入,显示市场关注度较高。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16000032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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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4:15│异动快报:工大科雅(301197)6月5日14点10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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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工大科雅股价涨停,上涨19.99%,所属通用设备行业整体上涨。其涉及的华为云·鲲鹏、大数据、物联网概念同步走强。
主力资金净流入120.25万元,但散户资金净流出144.35万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0500015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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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6│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5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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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研发成果转化效率如何?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实践,公司已形成“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开发为辅”的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
体系,能够将研发的新产品较好地产业化,及时将研发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2:请问公司如何平衡分红与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及对全体股东的回报和整体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
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明确了现金分红条件、比例等要素,例如现金分红需满足公司当年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条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等规则。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将以未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3:公司有无进一步融资计划?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至目前暂无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需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公司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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