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13 观想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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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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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88│ 0.0377│ 0.0113│ -0.0261│
│每股净资产(元) │ 9.9759│ 10.0448│ 10.0175│ 10.00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6900│ 0.3800│ 0.1100│ -0.2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912.46│ 2912.46│ 2875.64│ 2875.6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087.54│ 5087.54│ 5124.36│ 5124.36│
│总股本(万股) │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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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2 19:00 观想科技(30121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观想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20 15:29 观想科技(301213):公司在航展中未展出机器狗产品(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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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6233.37 同比增(%):49.23;净利润(万元):550.72 同比增(%):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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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0-08 除权派息日:2024-10-09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1753,减少2.1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12009,减少7.2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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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观想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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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4-12-05 解禁数量:4804.56(万股) 占总股本比:60.06(%)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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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为客户提供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智能武器装备管控模块等相关软硬件产品及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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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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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640│ -0.4280│ -0.4250│ -0.91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275│ 1.6964│ 1.6691│ 1.658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0534│ 7.0534│ 7.0534│ 7.0534│
│营业收入(万元) │ 6233.37│ 3759.33│ 1501.11│ 10241.96│
│利润总额(万元) │ 497.75│ 328.17│ 72.57│ -848.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50.72│ 301.90│ 90.59│ -208.51│
│净利润增长率(%) │ 2.59│ 27.80│ -36.56│ -111.8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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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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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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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688│ 0.0377│ 0.0113│
│2023 │ -0.0261│ 0.0671│ 0.0295│ 0.0178│
│2022 │ 0.2202│ 0.1522│ 0.0574│ -0.0303│
│2021 │ 0.9453│ 0.1709│ 0.0299│ ---│
│2020 │ 0.9426│ 0.1700│ ---│ -0.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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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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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问:请问在珠海航空展展出的机器狗是贵公司产品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航展中未展出机器狗产品,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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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问:董秘你好,能发介绍一下公司人工智能领域的业务都是面向军工领域那些方面的,可以在无人机战斗机等作战│
│ │领域应用吗,还有公司人工智能是自主可控的算力底座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按照国家和军工领域推行国防现代化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领域智能化│
│ │需求为导向,面向指挥控制、后勤保障、智能装备、QB分析、退役报废等军工领域业务。在无人机战斗机作战领域│
│ │,依靠在智能装备领域已形成自主核心算法积累,无人机在侦察、打击等功能上具备一定的智能和自主性,可以辅│
│ │助以人为主导的战斗任务执行得更加准确与高效。公司重视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打造,广泛与国产AI加速芯片核心│
│ │厂商合作,基于异构计算架构设计自主可控的算力底座,集成了高性能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的智算平台,支持各│
│ │类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和推理。谢谢您的关注。 │
├──────┼──────────────────────────────────────────────────┤
│11-18 │问:董秘您好,公司人工智能产品可应用于机器狗,机器人无人机领域吗,能否介绍一下应用方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导向,着力发展AI产业,目前公司AI 技术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作战环 │
│ │境、AI能力需求,定制化开发算法和模型,在机器人、智能 W 平台、工位机、平板、无人机、智能 D 等产品上,│
│ │实现战场态势感知、路径规划、敌我识别、智能辅助等功能,主要特点表现为小型化、专用化、定制化、低功耗、│
│ │高可靠。公司未来会持续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板块业务的发展,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谢谢您的关注│
│ │。 │
├──────┼──────────────────────────────────────────────────┤
│11-11 │问:请问贵公司在无人装备和航空发动机领域有哪些技术和产品及在研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紧跟无人化智能作战未来ZC新趋势,致力于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军事领域应用开发。│
│ │公司产品及服务广泛运用于各军兵种,公司积极促进WQ装备低成本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打得赢│
│ │、用得起的优势装备。通过多年来的不断积累和研发,逐步形成了控制单元、载荷单元、动力单元、装备平台为代│
│ │表的一系列产品,涉及整个智能化低成本装备研发生态链。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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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问:请问贵公司是否参加2024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珠海)如参展,将展示哪些拳头产品和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于11月12日-11月17日参展珠海航展,届时欢迎您到访考察。参展产品除原传统业 │
│ │务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数字孪生等外,更增加了载荷单元、动力单元、智慧大脑等核心智能装备产品展示,并就│
│ │公司AI能力做了详细解读,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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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问:贵公司有没有参加珠海航展有没有形成海外订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报名今年珠海航展,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欢迎您到现场参观指导。目前尚不确定│
│ │订单情况,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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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问:国家大力发展低空经济,贵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低空经济的布局主要集中在低成本智能装备,其中涵括智慧大脑、载荷单元,动力│
│ │单元、装备平台智能换装相关业务。公司会持续紧跟国家战略方向,力争为我J打造好用装备贡献力量。谢谢您的 │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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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问:你好,近期国家提倡并购重组,公司在这方面有什么打算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关注国家最新政策,也密切关注市场机会,后期若有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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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问:关注到观想科技公司曾发布飞行器总体设计工程师(导弹方向)的人员招聘请问是否为贵公司发布,还是其他│
│ │公司冒充观想科技名义发布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与相关部门确定,公司确有发布。公司今年围绕以智慧大脑、载荷单元、动力单元、装│
│ │备平台为核心产品的低成本智能装备产业链投入大量人力及研发投入,公司将秉承“小核心,大外围”的管理理念│
│ │,以总体设计、技术标准制定和共性技术支持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深化技术合作和资源共享,加强生态圈建设与│
│ │产业链优化,追求与各方的共赢发展,推动军工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全面升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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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问:尊敬的公司领导 贵公司证券部电话一直打不通,请测试并核实电话线路是否运转正常。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检查线路,感谢您的提醒。投资者热线02885590402,欢迎投资者交流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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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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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00│观想科技(30121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观想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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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小龙律师、牛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所涉及的中国相关
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
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告中载明了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姓
名和联系电话等。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
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审查后确认,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下同)的股东签名及网络投票结果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 1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52,105,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322%。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5 人,代表股份 51,818,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733%。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 109 人,代表股份 287,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9%。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现场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验证,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的资格
经验证,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已公告的会
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由按相关规定指
定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
议。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80,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61,5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4%;反对 13,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8%;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7%。
2.《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81,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0%;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62,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1%;反对 1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89%;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签署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a871c4ad-1e7d-48ef-9f4b-0ba14ae2e24b.PDF
─────────┬─────────────────────────────────────────────────
2024-11-12 18:59│观想科技(301213):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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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月 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1单元 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9,999,999 股。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114 52,105,721 65.1322%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其中 现场投票 5 51,818,600 64.7733%
网络投票 109 287,121 0.35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110 2,087,121 2.6089%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其中 现场投票 1 1,800,000 2.2500%
网络投票 109 287,121 0.3589%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无法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参会,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2,080,121 99.9509%
反对 13,500 0.0259%
弃权 12,100 0.02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061,521 98.7734%
反对 13,500 0.6468%
弃权 12,100 0.5797%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2,081,221 99.9530%
反对 12,500 0.0240%
弃权 12,000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062,621 98.8261%
反对 12,500 0.5989%
弃权 12,000 0.57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小龙律师、牛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川观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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