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21 光庭信息 更新日期:2025-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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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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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595│ 0.3220│ 0.1183│ -0.1446│
│每股净资产(元) │ 21.4437│ 21.1728│ 21.6679│ 21.361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2200│ 1.4900│ 0.5500│ -0.6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364.89│ 4364.89│ 4364.89│ 4364.8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97.34│ 4897.34│ 4897.34│ 4897.34│
│总股本(万股) │ 9262.23│ 9262.23│ 9262.23│ 92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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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15 18:34 光庭信息(30122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4-29 20:00 光庭信息(301221)2025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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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3366.70 同比增(%):10.52;净利润(万元):2403.25 同比增(%):8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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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20,公司股东户数16413,减少1.2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10,公司股东户数16622,减少0.4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4-25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光庭信息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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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5-15召开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
├─────────────────────────────────────────────────────────┤
│●限售解禁:2025-06-23 解禁数量:4854.70(万股) 占总股本比:52.41(%)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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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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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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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40│ 0.5830│ 0.1380│ 0.30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9284│ 2.6689│ 2.5026│ 2.239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7.1217│ 17.1190│ 17.7977│ 17.7726│
│营业收入(万元) │ 13366.70│ 60737.49│ 34175.65│ 21705.69│
│利润总额(万元) │ 2601.83│ 3148.52│ 1046.18│ -1462.1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403.25│ 2982.88│ 1096.00│ -1339.27│
│净利润增长率(%) │ 835.28│ 292.87│ 224.03│ -230.6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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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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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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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2595│
│2024 │ 0.3220│ 0.1183│ -0.1446│ -0.0353│
│2023 │ -0.1670│ 0.0365│ 0.1107│ 0.0689│
│2022 │ 0.3436│ -0.0209│ 0.0495│ 0.0155│
│2021 │ 1.0500│ 0.6100│ 0.35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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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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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到三月底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6,696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
│ │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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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至4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6,622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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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4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6,622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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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6,413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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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请问截止2025年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6,413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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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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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34│光庭信息(30122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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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9:15 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号楼 4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因出差以线上方式参会,不便主持,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王军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40,427,4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64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9,865,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40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561,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561,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 人,代表股份 561,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部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314,917 99.7217% 109,900 0.2718% 2,600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 449,422 79.9794% 109,900 19.5579% 2,600 0.4627%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王宇宁女士在会上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314,917 99.7217% 109,900 0.2718% 2,600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 449,422 79.9794% 109,900 19.5579% 2,600 0.4627%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312,817 99.7165% 111,400 0.2756% 3,200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 447,322 79.6057% 111,400 19.8248% 3,200 0.5695%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305,217 99.6977% 119,600 0.2958% 2,600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 439,722 78.2532% 119,600 21.2841% 2,600 0.4627%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304,017 99.6948% 120,800 0.2988% 2,600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 438,522 78.0397% 120,800 21.4976% 2,600 0.4627%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289,417 99.6586% 55,400 0.1370% 82,600 0.2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 423,922 75.4414% 55,400 9.8590% 82,600 14.6995%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289,417 99.6586% 55,400 0.1370% 82,600 0.2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 423,922 75.4414% 55,400 9.8590% 82,600 14.6995%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303,117 99.6925% 41,100 0.1017% 83,200 0.2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 437,622 77.8795% 41,100 7.3142% 83,200 14.8063%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包智渊、叶沛瑶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51313c68-2d9e-4c31-a898-e9a6a0569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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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34│光庭信息(30122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
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包括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
登记方法等内容,《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湖
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 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号楼 4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通过现场以及通讯方
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名,持有公司股份 39,865,4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0409%。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收市时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68 名,持有公
司股份 561,9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67%。该等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综上,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2 名,持有公司股份40,427,4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647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通过现场以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
律师通过现场以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后,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314,9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217%;反对 109,9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71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314,9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217%;反对 109,9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71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312,8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165%;反对 111,4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756%;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305,2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977%;反对 119,6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06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304,0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948%;反对 120,8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98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38,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397%;反对 1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4976%;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289,4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586%;反对 55,4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0%;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3,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414%;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590%;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95%
。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289,4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586%;反对 55,4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0%;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3,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414%;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590%;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95%
。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0,427,417 股,同意 40,303,11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925%;反对 41,100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7%;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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