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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9(纽泰格)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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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229 纽泰格 更新日期:2026-06-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534│ 0.2400│ 0.1994│ 0.1251│ 0.0576│ 0.3400│ │每股净资产(元) │ 6.8243│ 6.8727│ 5.9980│ 5.9195│ 8.3044│ 8.00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7800│ 3.7500│ 3.1900│ 2.0000│ 0.9300│ 5.7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928.06│ 12928.06│ 10906.96│ 10803.31│ 7710.22│ 4788.7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249.99│ 5249.99│ 5220.88│ 5220.88│ 3729.20│ 6493.25│ │总股本(万股) │ 18178.05│ 18178.05│ 16127.84│ 16024.19│ 11439.42│ 11281.97│ ├─────────┴───────┴───────┴───────┴───────┴───────┴───────┤ │●最新公告:2026-06-10 19:02 纽泰格(30122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10 20:01 6月10日纽泰格发布公告,股东减持0.37万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6545.60 同比增(%):10.76;净利润(万元):-970.62 同比增(%):-206.5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9-30 10派0.5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1-28 除权派息日:2025-12-0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11627,减少4.0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10,公司股东户数12120,增加3.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5-27公告,股东2026-06-01至2026-08-3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80.73万股,占总股本2.64% │ └─────────────────────────────────────────────────────────┘ 【主营业务】 汽车悬架系统、动力系统、其他系统等汽车零部件及压铸模具、注塑模具和发泡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870│ 0.7190│ 0.5470│ 0.4340│ 0.0760│ 1.37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9647│ 2.0181│ 2.2977│ 2.2397│ 3.2207│ 3.184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2176│ 4.2108│ 2.8493│ 2.7122│ 4.1291│ 3.8629│ │营业收入(万元) │ 26545.60│ 107330.21│ 78816.24│ 49453.02│ 23967.69│ 97539.88│ │利润总额(万元) │ -935.30│ 4158.13│ 3490.22│ 2415.28│ 1190.20│ 5600.4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970.62│ 3794.08│ 3157.08│ 1978.74│ 910.97│ 5361.1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06.55│ -29.23│ -32.07│ -38.3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534│ │2025 │ 0.2400│ 0.1994│ 0.1251│ 0.0576│ │2024 │ 0.3400│ 0.4163│ 0.2867│ 0.2849│ │2023 │ 0.6500│ 0.4657│ 0.2776│ 0.1827│ │2022 │ 0.5400│ 0.2954│ 0.1485│ 0.0782│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6-10 19:02│纽泰格(30122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特定股东王学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3月 5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特定股东王学洁先生计划自预披露 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65%。 近日,公司收到王学洁先生的《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元/股) (股) (%) 王学洁 集中竞价 2026/3/11-20 18.42 18.42-18.43 3,700 0.0020 交易 26/6/10 注: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学洁 合计持有股份 703,759 0.3871 700,059 0.3851 其中: 175,940 0.0968 172,240 0.094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7,819 0.2904 527,819 0.2904 注:1、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181,780,501股股份为基数。 二、其他说明 1、王学洁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2、王学洁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时间已经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学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888a45a-558d-4b54-b447-f8ea3d0e6b3b.PDF ─────────┬───────────────────────────────────────────────── 2026-05-27 18:50│纽泰格(30122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特定股东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安高投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疌泉毅达”)、淮安高投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毅达”)、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扬中毅达”)作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有本公 司 4,807,3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4%,其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且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均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 2、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疌泉毅达 2,779,798 1.53 淮安毅达 1,087,501 0.60 扬中毅达 940,012 0.52 合计 4,807,311 2.64 注:1、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股本 181,780,501股股份为基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业务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均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一、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 求执行。” 2、“一、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发行 人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在减持时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二、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三、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四、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 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fd31b21-cb99-4716-a0dd-9bf928e81627.PDF ─────────┬───────────────────────────────────────────────── 2026-05-13 18:48│纽泰格(3012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郑旭超律 师、周奇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 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 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SH7201017/EZXC/cj/cm/D5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统称“会议 通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二 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列明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14:00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 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13: 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日 9:15 至 15:00。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均 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统计结果, 参加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8,040,96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453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 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24SH7201017/EZXC/cj/cm/D5 2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 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892,17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反对 145,3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弃权 3,4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892,17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反对 145,3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弃权 3,4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835,26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28%; 反 对 145,39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97%; 弃权 3,440 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892,17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反对 144,3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 弃权 4,440 股, 24SH7201017/EZXC/cj/cm/D5 3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892,17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反对 144,3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 弃权 4,4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875,93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 反对 161,56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5%; 弃权 3,46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877,07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9%; 反对 159,4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1%; 弃权 4,4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审议相关议案时, 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已对中小投资 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1017/EZXC/cj/cm/D5 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094610f-cad3-4739-b253-ecad54010d09.PDF 【4.最新报道】 ─────────┬───────────────────────────────────────────────── 2026-06-10 20:01│6月10日纽泰格发布公告,股东减持0.37万股 ─────────┴───────────────────────────────────────────────── 证券之星消息,6月10日纽泰格发布公告《纽泰格: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其股东王学洁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 年6月10日间合计减持0.3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下跌28.67%,截止6月10日收盘报13.96元。股东增减 持详情见下表:根据纽泰格2026年一季报公布的十大股东详情如下:本文数据来源于纽泰格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61000038062.shtml ─────────┬───────────────────────────────────────────────── 2026-05-27 20:05│纽泰格(301229)股东疌泉毅达等拟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股份 ─────────┴───────────────────────────────────────────────── 智通财经APP讯,纽泰格(301229.SZ)发布公告,股东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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