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37 和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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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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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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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50│ -2.3200│ -0.2935│ -0.1830│ -0.1145│ -0.59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3797│ 14.3650│ 16.3528│ 16.4608│ 16.6285│ 16.778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1000│ -14.6100│ -1.7300│ -1.0700│ -0.6700│ -3.3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825.00│ 5825.00│ 6586.25│ 3925.00│ 3925.00│ 3767.1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75.00│ 2175.00│ 1413.75│ 4075.00│ 4075.00│ 4232.81│
│总股本(万股) │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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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3 19:02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3 21:18 和顺科技(301237):和兴碳纤维HM46J产品顺利试车成功(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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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7177.94 同比增(%):34.91;净利润(万元):117.44 同比增(%):1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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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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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141,减少2.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6314,减少34.7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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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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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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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7910│ 0.6000│ 0.1630│ 0.1260│ -0.0680│ -0.80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2371│ -0.2518│ 1.7329│ 1.8409│ 2.0061│ 2.117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8833│ 13.8833│ 13.8864│ 13.8864│ 13.8889│ 13.8889│
│营业收入(万元) │ 17177.94│ 59540.73│ 45242.45│ 29607.42│ 12733.24│ 50309.29│
│利润总额(万元) │ 140.33│ -17494.56│ -2986.44│ -1878.50│ -1123.19│ -5837.9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17.44│ -18173.18│ -2295.51│ -1431.34│ -891.84│ -4714.3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13.17│ -285.49│ -2.27│ -153.36│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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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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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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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150│
│2025 │ -2.3200│ -0.2935│ -0.1830│ -0.1145│
│2024 │ -0.5900│ -0.2810│ -0.0707│ -0.0100│
│2023 │ 0.1800│ 0.2507│ 0.1716│ 0.0300│
│2022 │ 0.8700│ 0.8002│ 0.7227│ 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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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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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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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概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投资建设
的年产 350 吨 M级碳纤维项目,目前已顺利完成全生产流程(聚合、纺丝、碳化环节)试生产工作。和兴碳纤维继 HM40J(M40J 级)
碳纤维产品试生产取得成功后,近期 HM46J(M46J级)碳纤维产品亦顺利完成试生产,该产品性能参数为:拉伸强度≥4600MPa、拉伸
模量≥436GPa。经国家碳纤维权威检测机构检测,HM46J 试车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目前和兴碳纤维已掌握成熟生产
工艺,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兴碳纤维 HM46J(M46J 级)产品顺利试车成功,体现了公司在高端碳纤维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工艺实力,为后续产品市场化
、产能释放奠定坚实基础。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项目试生产产品,暂未产生销售收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
,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5ea849f-ac97-4dec-91f8-4c48ba68a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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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2│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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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36,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1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6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5,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6,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3%;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5,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鑫阳、聂若渐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8f2dc58-38a4-408b-bf89-d6b6c9f3c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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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0│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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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1日 15:00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等公告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2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836,206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8.165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66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
.940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
5,4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
“中小投资者”)4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36,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9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
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30,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56365be-5552-453b-a737-9f58260b4de8.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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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1:18│和顺科技(301237):和兴碳纤维HM46J产品顺利试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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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和兴碳纤维年产350吨M级碳纤维项目顺利完成试生产。继HM40J后,HM46J碳纤维产品试车
成功,其拉伸强度≥4600MPa、模量≥436GPa,指标达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已掌握成熟工艺,具备批量生产能力,为后续市场化及
产能释放奠定基础,彰显公司在高端碳纤维领域的技术实力。...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2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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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0│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5月12、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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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14 日参加了中信建投策略会、国海证券策略会、西部证券电话会,与投资者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交流情
况如下:
1、公司 M级碳纤维目前的市场推进情况如何?
答:公司 M级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正处于积极送样验证阶段,与多家下游核心客户紧密对接。公司对 M级碳纤维的品质与市场前景充
满信心,后续将持续推进客户拓展与批量交付工作。
2、公司 M 级碳纤维的核心竞争优势是什么?质量稳定性如何保障?
答:公司 M 级碳纤维的核心技术壁垒在于产品综合性能优异、批次稳定性强,在强度、模量、韧性等关键指标上达到行业高端水
准,能满足高端应用场景严苛要求。质量管控上,公司建立全流程检测体系,每批次产品出厂前均完成全面性能检测与稳定性验证,确
保交付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可信赖的碳纤维材料。
3、公司碳纤维项目从立项到实现 M 级产品试生产,周期较短,核心原因是什么?
答:公司碳纤维项目能快速推进并成功研发 M级高端产品,核心在于:一是公司深耕高分子新材料多年,积累深厚技术与工艺沉淀
,为碳纤维研发提供坚实基础;二是核心团队具备丰富高端复合材料研发与产业化经验,技术路线精准、研发效率高;三是公司高效整
合研发、中试、生产资源,优化立项到试生产全流程,实现短周期内技术突破与高端产品落地,成功具备 M级碳纤维研发及量产能力。
4、M 级碳纤维市场空间有多大?主要应用领域及未来趋势如何?
答:M级碳纤维属高端高性能碳纤维材料,全球市场空间广阔,尤其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卫
星、商用飞机等高端领域将加速向更高性能碳纤维材料升级,M级碳纤维可在显著提升产品结构性能的同时,有效降低客户整体设计与
生产成本,且能适应太空极端温度、辐射、真空等恶劣环境,是高端制造领域核心关键材料,长期成长空间明确。
5、公司传统薄膜业务当前行业与经营态势如何?未来怎么看?
答:目前薄膜业务行业底部已明确显现,前期行业产能过剩、价格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逐步出清,供需格局持续改善。公司薄膜业
务随行业回暖与内部产品结构优化,经营业绩拐点已至,高附加值功能膜、有色光电基膜等产品占比提升,盈利能力稳步修复。公司将
继续立足高端膜材优势,与碳纤维新材料业务形成双轮驱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14/1225307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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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4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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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请介绍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整体经营情况。
答:您好,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8.35%,有色膜、功能膜等高附加值产品成为核心增长动力。2026 年一季度,公
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发展战略,高端膜材产品持续推进客户送样与认证工作;同时受地缘冲突带动国际油价上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上升,同时产量增加成本下降等因素形成正向收益,整体经营保持稳健,经营质量持续优化。
2、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了 18.35%,为何呈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
答:您好,2025 年营收增长 18.35%,主要是透明膜销量占比较大。利润阶段性承压,主要受原材料价格高位、研发与固定资产折
旧增加、新品尚未完全放量等因素影响,属于转型期正常现象。公司正通过优化产品结构、降本增效改善盈利。
3、聚酯切片价格受原油影响大,在极端情况下,是否有备选的原材料供应方案或配方替代方案?
答:您好,公司始终坚持功能性、差异化、高附加值的产品发展方向,2025 年有色膜、功能膜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成为业绩主要
支撑。目前高附加值的新品均处于客户送样与验证阶段,进展符合预期。2026 年,公司将持续推进新品认证与客户导入,聚焦消费电
子、新能源等核心应用领域,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提升高附加值膜材的营收占比与盈利贡献。
4、公司现有聚酯薄膜产能情况如何,如何提升产能利用率?
答:您好,公司现有聚酯薄膜年产能 11.5 万吨。未来将通过以销定产、柔性生产、工艺优化、设备提质、聚焦高毛利订单等方式
,持续提升产线运营效率与产能利用率,增强规模效应与盈利能力。
5、公司高附加值膜材发展情况如何,2026 年如何持续提升贡献?
答:您好,公司始终坚持功能性、差异化、高附加值的产品发展方向,2025 年有色膜、功能膜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成为业绩主要
支撑。目前高附加值的新品均处于客户送样与验证阶段,进展符合预期。2026 年,公司将持续推进新品认证与客户导入,聚焦消费电
子、新能源等核心应用领域,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提升高附加值膜材的营收占比与盈利贡献。
6、碳纤维与膜材技术差异大,公司是否具备全流程技术能力?
答:您好,公司已搭建膜材+碳纤维双技术平台,碳纤维团队核心成员均来自国内头部碳纤维企业,拥有多年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
经验,全面覆盖聚合、纺丝、碳化、表面处理、品质管控等全流程关键环节,结合公司成熟的制造管理体系,完全具备高性能碳纤维研
发与产业化支撑能力。
7、公司碳纤维指标达到 M 级之后目前进展如何?
答:您好,公司碳纤维项目已完成关键工艺验证,产品力学性能指标达到 M级高性能碳纤维标准。目前项目处于工艺优化、批次稳
定性验证及客户送样认证阶段,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迭代与市场拓展,相关重大进展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
公告。
8、目前 M级产品已经试车成功,公司是否有明确的二期 350吨扩产计划?资金来源是否已经落实?
答:您好,公司高性能碳纤维项目整体规划为年产 350 吨高性能碳纤维,一期 150 吨产线当前重点聚焦工艺优化、批次稳定性验
证与客户送样认证。后续公司将根据一期量产进度、客户订单落地及市场需求情况,审慎论证二期建设安排。资金方面公司将统筹自有
资金、银行融资及其他合规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 2025 年经营现金流较好,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您好,2025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4,800 余万元,主要得益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存货周转、提升销售回款效率,
现金流保持健康,为项目建设与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0、公司 2025 年研发投入情况,主要投向哪些项目?
答:您好,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 2,350 万元,占营业收入3.95%,重点投向高附加值的膜材料、高性能碳纤维等核心项目,相关
技术已形成专利布局,多项成果进入试产与量产转化阶段。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11、公司 2025 年借款增加,是否存在偿债压力?
答:您好,公司 2025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34.67%,公司负债中的银行借款主要系碳纤维项目长期贷款,公司经营现金流稳健、资
产负债结构合理,已制定有序还款计划,整体偿债风险可控,资金能够支撑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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