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60 格力博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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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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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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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413│ 0.2806│ -0.7400│ -0.1841│ 0.2700│ 0.3627│
│每股净资产(元) │ 8.3505│ 8.9427│ 8.7837│ 9.2442│ 9.8179│ 9.648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9800│ 3.1700│ -8.2500│ -2.0200│ 2.9200│ 3.91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550.57│ 20511.08│ 20511.08│ 20443.58│ 20443.58│ 21227.0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7810.33│ 27802.13│ 27802.13│ 27802.13│ 27802.13│ 27802.13│
│总股本(万股) │ 48360.90│ 48313.21│ 48313.21│ 48245.71│ 48245.71│ 49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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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9-24 18:56 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8-29 06:51 格力博(301260)2026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三费占比上升明显(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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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299427.67 同比增(%):0.59;净利润(万元):-16497.36 同比增(%):-2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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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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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21981,减少1.5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2335,减少6.3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限售解禁:2026-12-21 解禁数量:309.76(万股) 占总股本比:0.6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2-08 解禁数量:27383.11(万股) 占总股本比:56.62(%)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12-06 解禁数量:103.26(万股) 占总股本比:0.2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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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新能源户外动力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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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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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4900│ -1.6430│ -0.2010│ -0.1030│ 0.4660│ -0.53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2874│ -0.6666│ -0.9472│ -0.3969│ 0.0625│ 0.153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8.4355│ 8.4371│ 8.4327│ 8.4478│ 8.4394│ 8.4871│
│营业收入(万元) │ 299427.67│ 188155.54│ 505573.10│ 382804.11│ 297674.10│ 153548.83│
│利润总额(万元) │ -20865.94│ 14334.32│ -33569.92│ -9618.21│ 13753.21│ 18651.5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6497.36│ 13559.02│ -35509.56│ -8893.20│ 13269.77│ 17784.3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24.32│ -23.76│ -504.01│ -1056.63│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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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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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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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3413│ 0.2806│
│2025 │ -0.7400│ -0.1841│ 0.2700│ 0.3627│
│2024 │ 0.1800│ 0.0191│ 0.2500│ 0.2654│
│2023 │ -1.0200│ -0.3800│ -0.1200│ 0.2000│
│2022 │ 0.7300│ 0.5500│ 0.7000│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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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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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8:56│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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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
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公司于 2
026年 9月 24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的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的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
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9 月 2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24日 9:00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陈寅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
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4,736,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807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188
,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4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52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15,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5,925,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61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改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选举阮永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65,578,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
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29%。
根据表决结果,阮永平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 选举章晓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65,586,5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
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012%。
根据表决结果,章晓科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53bf105a-b8fe-475b-9abd-511a6b1972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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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8:56│格力博(301260):关于完成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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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
事任期届满暨改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阮永平先生、章晓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暨改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改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阮永平先生、章晓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阮永平先生、章晓科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由阮永平先生接任任海峙女士担任的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章晓科先生接任肖波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阮永平先生、章晓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此次改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
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改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委员事项已生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
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 员 ( 调 整 前 ) 委 员 ( 调 整 后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陈 寅 ( 主 任 委 员 )、 LEE 陈 寅 ( 主 任 委 员 )、 LEE
LAWRENCE、徐翔 LAWRENCE、徐翔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章晓科(主任委员)、阮永平、陈
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EE 阮永平(主任委员)、章晓科、LEE
LAWRENCE、宋琼丽、徐翔 LAWRENCE、宋琼丽、徐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徐翔(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 徐翔(主任委员)、章晓科、庄建
委员会 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9f5cd8a5-8e89-4374-86df-34fb3c8f6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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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8:56│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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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4 日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2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3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先生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力
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人,代表股份 365,925,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6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4,736,8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91,188,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415,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39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 股数(股 比 股数(股 果
) ) 例 ) 例 )
1.00 《关于独 累积投票提案
立
董事任期
届
满暨改选
独
立董事、
调
整董事会
专
门委员会
委
员的议案
》
1.01 选举阮永 总表决情 365,578,9 99. 9054 - - - - - 当选
平 况 67 %
为第三届 其中,中 69,299 16. 6729 - - - - -
董 小 %
事会独立 股东的表
董 决
事 情况
1.02 选举章晓 总表决情 365,586,5 99.9074% - - - - - 当选
科 况 66
为第三届 其中,中 76,898 18.5012% - - - - -
董 小
事会独立 股东的表
董 决
事 情况
提案 1.00 为累积投票提案,已逐项表决,且每项子议案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半数。阮永平先生、章晓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阮永平先生、章晓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陈复安、祁慧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5ebd269d-62f5-4452-a8ee-36e5363843d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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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 06:51│格力博(301260)2026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三费占比上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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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发布2026年中报,营收29.94亿元微增0.59%,但归母净利润亏损1.65亿元,同比大增224.32%。单季业绩恶化显著,二季营
收净利双双暴跌。核心问题在于三费占比大幅上升56.02%,拖累净利率至-5.51%。公司历史上ROIC表现一般,盈利模式脆弱,且面临债
务及现金流压力,近期虽被机构关注,但整体财务指标表现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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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03:32│图解格力博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5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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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2026年中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收29.94亿元微增0.59%,但归母净利润亏损1.65亿元,同比下滑224.32%。其中第二季度表
现疲软,营收11.13亿元同比下降22.79%,单季归母净利润亏损3.01亿元,同比骤降565.76%。公司整体负债率为60.06%,财务费用达2.
09亿元,毛利率维持在30.31%。上半年扣非净利润亦亏损1.59亿元,同比下滑200.59%...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82800006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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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4:47│格力博(301260):目前尚无机器狗工程样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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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11日丨格力博(301260.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尚无机器狗工程样机产品。关于包括机器狗在内的具身智能领域,
公司会根据市场场景适配与技术验证,结合技术成熟度与商业价值稳步推进。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283242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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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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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10787.36│ 119.00│ 6.62│ 0.45│ 10793.98│
│2026-10-19 │ 10870.14│ 129.67│ 1.45│ 0.02│ 10871.59│
│2026-10-16 │ 10941.66│ 271.01│ 19.25│ 0.07│ 10960.91│
│2026-10-15 │ 11056.52│ 173.38│ 19.78│ 0.00│ 11076.31│
│2026-10-14 │ 11003.33│ 171.60│ 21.22│ 0.05│ 11024.56│
│2026-10-13 │ 10989.15│ 250.61│ 21.16│ 0.07│ 11010.31│
│2026-10-12 │ 10895.58│ 171.36│ 20.60│ 0.02│ 10916.18│
│2026-10-09 │ 10968.52│ 131.80│ 21.50│ 0.00│ 10990.02│
│2026-10-08 │ 11122.60│ 190.07│ 21.89│ 1.67│ 11144.48│
│2026-09-30 │ 11175.94│ 92.50│ 2.69│ 0.00│ 11178.63│
│2026-09-29 │ 11233.68│ 95.56│ 10.20│ 0.01│ 11243.88│
│2026-09-28 │ 11326.04│ 253.41│ 19.82│ 0.10│ 11345.86│
│2026-09-24 │ 11157.96│ 207.51│ 19.40│ 0.00│ 11177.37│
│2026-09-23 │ 11097.63│ 63.90│ 22.28│ 0.00│ 11119.91│
│2026-09-22 │ 11188.07│ 130.84│ 22.37│ 0.03│ 11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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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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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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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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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28B8659C3FEA623ECCF9E9463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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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2-06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7BF172373FE2C78998EEDAA33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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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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