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68 铭利达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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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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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100│ -1.1700│ -0.2400│ -0.2400│
│每股净资产(元) │ 4.3235│ 4.4558│ 5.5853│ 5.597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5200│ -20.4700│ -3.9100│ -3.8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8039.23│ 18000.67│ 18000.62│ 18000.5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2000.46│ 22000.46│ 22000.46│ 22000.46│
│总股本(万股) │ 40039.68│ 40001.13│ 40001.07│ 4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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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05 17:46 铭利达(30126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4 18:35 开源证券:首次覆盖铭利达给予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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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5518.35 同比增(%):17.99;净利润(万元):-4397.09 同比增(%):-12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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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11653,减少3.1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10,公司股东户数12031,增加3.9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05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铭利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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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5-03-24累计质押股数:4112.50万股 占总股本比:10.28% 占其│
│持股比:26.90% │
├─────────────────────────────────────────────────────────┤
│●限售解禁:2025-10-09 解禁数量:18984.74(万股) 占总股本比:47.41(%)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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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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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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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630│ -1.8000│ -1.1470│ -0.63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681│ 0.9788│ 1.9119│ 1.90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6313│ 2.6118│ 2.6253│ 2.5943│
│营业收入(万元) │ 65518.35│ 255888.76│ 188533.49│ 110599.53│
│利润总额(万元) │ -4686.27│ -47589.06│ -9763.23│ -9443.2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397.09│ -46933.73│ -9610.56│ -9708.72│
│净利润增长率(%) │ -127.63│ -246.85│ -132.97│ -149.9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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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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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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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100│
│2024 │ -1.1700│ -0.2400│ -0.2400│ -0.0500│
│2023 │ 0.8000│ 0.7300│ 0.4900│ 0.2300│
│2022 │ 1.0300│ 0.5700│ 0.3300│ 0.1600│
│2021 │ 0.4100│ 0.2800│ 0.1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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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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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5月30号,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1,653户,谢谢您的关注。 │
├──────┼──────────────────────────────────────────────────┤
│06-05 │问:公司股价跌了几年了,请问董事长做何感想对得起投资者吗有没有点担当,现在公司业绩又这么差,有没有想│
│ │方设法通过提升业绩,并购重组,增持回购,维护好投资者关系公司股东又少每天交易量非常少,这样下去,公司│
│ │很容易无人问津。 │
│ │ │
│ │答:您好,从去年以来,公司持续通过国内生产基地整合优化、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内部加强营运管控,提升效│
│ │率、降低成本,布局新兴产业等措施来提升公司业绩。随着市场拓展的深入,公司业务重心已逐步转向新能源汽车│
│ │领域,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在持续恢复增长过程中。同时,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公司分别推出了两期回购来维护稳定│
│ │公司股价,维护股东权益。未来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适时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 │。 │
├──────┼──────────────────────────────────────────────────┤
│05-21 │问:精密结构件市场广阔,贵司是否有收购其他公司计划 │
│ │ │
│ │答:您好,并购是公司拓展市场份额、加强协调效应,并提升公司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若有合适的标的,公司会│
│ │在充分考虑估值、成长性、盈利能力,以及与公司的协调效应等方面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的并购,且不仅仅局限于精│
│ │密结构件市场领域,谢谢您的关注。 │
├──────┼──────────────────────────────────────────────────┤
│05-19 │问:请问公司专用回购账户从流通股东消失,一季度回购的股份去哪里了 │
│ │ │
│ │答:您好,根据定期报告披露相关的规则,回购专用账户持股信息不列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按│
│ │照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并披露了回购完成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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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问:请问公司是否有abs结构件产品输出,市场占有率如何 │
│ │ │
│ │答:您好,您所说abs结构件公司暂未批量供货,谢谢。 │
├──────┼──────────────────────────────────────────────────┤
│05-19 │问:近期出口美国的业务多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一直以来直接出口美国的业务均占比较小,美国相关关税政策变化对公司出口美国业务影响较为有│
│ │限。谢谢。 │
├──────┼──────────────────────────────────────────────────┤
│05-13 │问:请问公司在固态电池上有什么布局 │
│ │ │
│ │答:您好,公司作为结构件制造企业,一直在密切关注固态电池行业的发展,与行业相关公司保持着密切的沟通,│
│ │未来固态电池如果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作为结构件供应商,公司将会积极介入并为相关行业公司提供定制化的结构│
│ │件,谢谢。 │
├──────┼──────────────────────────────────────────────────┤
│05-13 │问:董秘您好,关注到美国对墨西哥汽车零部件免税消息,请问公司墨西哥工厂目前的建设和投产情况产品是否主│
│ │要用于新能源汽车 │
│ │ │
│ │答:您好,墨西哥工厂目前已处于边投产边扩建阶段,主要工艺涉及型材和注塑,其中型材工艺主要服务新能源汽│
│ │车客户,注塑涉及汽车、光伏和储能行业客户。目前墨西哥工厂正在根据客户需求情况持续释放产能,满足客户量│
│ │产的需要。谢谢您的关注。 │
├──────┼──────────────────────────────────────────────────┤
│05-13 │问:随着欧洲新能源市场放开,请问贵司国外厂房计划什么时候启用 │
│ │ │
│ │答:您好,匈牙利生产基地已经于2023年四季度完成生产线的安装调试,2024年随着客户产品逐步的试产和量产,│
│ │已经正式启用,后续的产能将根据客户需求情况逐步释放,谢谢。 │
├──────┼──────────────────────────────────────────────────┤
│05-1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5月10号,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2,031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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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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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7:46│铭利达(30126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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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23日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40,001万元 40,039.6802 万元
三、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33af9524-73cb-4ad5-b0c1-3127cf88f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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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5:56│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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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1.68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91%,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介绍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利达”)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具体融资类型、金额、期限、利率等以上述
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
亿元。上述授信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授信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由公司财务
中心实施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铭利达”)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
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合计为人民币22,0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7月27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3202
3、法定代表人:陶诚
4、注册资本:40,001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塑胶模具、
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生产、加工(具体范围凭环保批复经营);普通货运;压
铸件、塑胶件、线缆、电子产品的装配组装业务。
6、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控制关系:担保人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为被担保人铭利达的全资子公司
7、公司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53,437,374.15 6,103,624,853.82
流动负债 2,859,232,686.92 2,963,799,007.29
银行借款 1,904,638,862.61 1,858,303,516.13
净资产 1,851,479,276.40 1,903,770,995.31
营业收入 655,183,548.01 2,558,887,640.94
利润总额 -46,862,681.59 -475,890,550.77
净利润 -43,970,914.69 -469,337,283.6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2、债务人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保证额度有效期:2025年6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5、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22,000.00万元。
6、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8、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1.68亿元(含同一笔授信额度存在两个及以上主体提供
担保的情况),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91%。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8.77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98.59%。
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况。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9c8bb2d5-8795-4693-b314-cf56b07177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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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36│铭利达(3012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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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064 号
致: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
《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信达受铭利达委托,担任铭利达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项目之专项
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未归属
及作废”)事项,信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一、信达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
律意见,不对任何中国司法管辖区域之外的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
二、信达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如引用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某些数据或结论时,均按照相关专
业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者意见引述,信达对于财务、会计、评估等非法律事项及非中国法律事项仅负有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信达对上
述相关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意味着信达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三、信达在进行相关的调查、收集、查阅、查询过程中,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已向信达提供了信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电子文档、书面陈述、口头陈述等;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副本、复印件、电
子文档等均与原件、正本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公司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书面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无
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四、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的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未归属及作废事项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愿意
就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有需要,信达同意公司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七、信达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未归属及作废事项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第二节 正 文
一、 本次未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一)经核查,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上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未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
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未归属及作废事项说明
1.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被解雇或辞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首次授予人员中已有 3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7.16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预留部分授予人员中已有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8.2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30% 10%
业绩考核指标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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