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05 朗坤环境 更新日期:2025-03-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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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2-28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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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8000│ 0.4900│ 0.1620│
│每股净资产(元) │ ---│ 14.5104│ 14.1869│ 14.140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5.5500│ 3.4700│ 1.1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612.20│ 12440.07│ 12440.07│ 5910.6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744.88│ 11917.00│ 11917.00│ 18446.46│
│总股本(万股) │ 24357.07│ 24357.07│ 24357.07│ 24357.0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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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3-03 16:42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3-03 16:58 朗坤环境(301305):回购完成 已累计回购1.35%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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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138410.85 同比增(%):7.98;净利润(万元):19335.53 同比增(%):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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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27 除权派息日:2024-06-28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23723,减少2.01%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24209,减少6.5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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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2-14公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5-03-10至2025-06-0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20.17万股,占 │
│总股本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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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11-25 解禁数量:11228.50(万股) 占总股本比:46.10(%)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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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有机固废(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粪污、动物固废等)、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以及提供相关环境工程服务。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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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2-28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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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1.4230│ 0.9950│ 0.62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5047│ 4.2032│ 3.971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9.0614│ 9.0398│ 9.0243│
│营业收入(万元) │ ---│ 138410.85│ 89335.92│ 49347.72│
│利润总额(万元) │ ---│ 21053.82│ 13201.92│ 4476.4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9335.53│ 11991.61│ 3945.31│
│净利润增长率(%) │ ---│ 29.66│ 24.12│ -6.8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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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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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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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8000│ 0.4900│ 0.1620│
│2023 │ 0.8197│ 0.7100│ 0.5000│ 0.2300│
│2022 │ 1.3300│ ---│ 0.7400│ ---│
│2021 │ 1.2500│ ---│ 0.4600│ ---│
│2020 │ 0.9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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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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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6:42│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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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2.80 元/股。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 29日、2024 年 3 月 2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20)。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8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84,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3,
570,700 股的 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83,496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35%,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8.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5,986,132.99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
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规定公司相应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8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22.70 元/股(含)。除上述回购价格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及
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计划于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的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截至首次披露回购方案日,陈建湘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3.80万股,已达到并
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 100%。回购期间内,陈建湘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83,4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5%,鉴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17,448,750 48.22% 0 117,448,750 48.88%
无限售条件股 126,121,950 51.78% -3,283,496 122,838,454 51.12%
股份总数 243,570,700 100.00% -3,283,496 240,287,20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83,496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
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39a523f4-07fd-48ae-95a6-4ebc56b2a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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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44│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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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
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521,
9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19%,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7.29%),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上四位股东预计自公司
发布本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201,7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7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5%。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上述股东一致行动人关联关系如下:
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华迪光大 5,036,950 2.10%
2 千灯华迪 2,342,320 0.97%
3 六脉资江 2,440,300 1.02%
4 资江凯源 393,600 0.16%
合计 10,213,170 4.25%
注:1、上述持股比例已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283,496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
2、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201,7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7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75%),并按各自持股数量的比例等比例进行减持,
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41.14%。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二)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承诺:
“1.1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
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单
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1.3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则的规定。
1.4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
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费用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因本企业违反前述责任致使发行人
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a1440386-d470-4b93-941f-ecf5b1047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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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4│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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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公司合计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盛隆”)、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沛硕”)、广州资江凯源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享硕”)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7,220,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
硕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
、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404,78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3979%(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170%)。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
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
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354,43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2.198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8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股) (元/股) (股) 例(%)
广东千灯华迪 大宗交易 2024 年 11 17.33—17.77 17.63 1,077,680 0.4425
股权投资企业 月 4 日至
(有限合伙) 2025 年 2
贵州享硕股权 集中竞价 月 3 日 18.14—20.35 19.23 1,050,500 0.4313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贵州沛硕股权 集中竞价 19.60—20.15 19.85 200,000 0.0821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广州盛隆投资 集中竞价 17.51—19.80 18.19 708,800 0.2910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华迪光大 大宗交易 17.33—17.84 17.59 2,317,450 0.9514
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合计 —— 5,354,430 2.1983
注:1、上述数据的明细与合计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
2、上述减持股份数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240,287,204 股)的比例分别为:千灯华迪占总
股本比例为 0.4485%;贵州享硕占总股本比例为 0.4372%;贵州沛硕占总股本比例为 0.0832%;广州盛隆占总股本比例为 0.2950%;华
迪光大占总股本比例为 0.9645%。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876,400 9.3921 17,521,970 7.19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76,400 9.3921 17,521,970 7.1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及“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占总股本比例(%)” 系按公司总股本243,570,700 股计算得出;
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 240,287,204 股比例分别为 9.5204%、7.2921%。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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