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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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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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7029│ 0.4760│ 0.2940│ 1.8987│
│每股净资产(元) │ 16.6046│ 16.6664│ 23.4497│ 23.140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1900│ 2.8400│ 1.2600│ 10.4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310.03│ 4310.03│ 2334.72│ 2334.7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283.78│ 9283.78│ 7375.14│ 7375.14│
│总股本(万股) │ 13593.80│ 13593.80│ 9709.86│ 97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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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9 15:44 鑫宏业(301310):中信建投关于对鑫宏业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1 21:01 11月11日鑫宏业发布公告,其股东减持106.86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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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173599.36 同比增(%):18.87;净利润(万元):9555.17 同比增(%):-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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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11 除权派息日:2024-09-12 │
│●分红:2023-12-31 10转增4股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13 除权派息日:2024-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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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2126,减少0.1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12144,减少2.4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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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鑫宏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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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09-11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10-11至2025-01-10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0│
│7.81万股,占总股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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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4-12-02 解禁数量:2611.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9.21(%)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12-02 解禁数量:6672.78(万股) 占总股本比:49.09(%)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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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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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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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410│ 0.7810│ -0.2160│ -2.12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8381│ 2.9112│ 4.2037│ 3.909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3950│ 12.3837│ 17.7258│ 17.7107│
│营业收入(万元) │ 173599.36│ 103897.31│ 48612.21│ 200104.12│
│利润总额(万元) │ 10717.93│ 7304.39│ 3253.20│ 18698.5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9555.17│ 6470.57│ 2859.04│ 16515.90│
│净利润增长率(%) │ -20.26│ -12.48│ -20.18│ 14.0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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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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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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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7029│ 0.4760│ 0.2940│
│2023 │ 1.8987│ 1.4330│ 0.9600│ 0.4920│
│2022 │ 1.9880│ ---│ 0.8400│ ---│
│2021 │ 1.4700│ ---│ 0.6760│ ---│
│2020 │ 0.97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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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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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问:董秘你好!今年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发展迅猛,多家公司推出了产品,请问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方面进展如│
│ │何,和哪些公司建立了合作或者在送样检测了互动平台作为官方大力鼓励的信息发布平台,希望公司好好利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从2013年开始投入机器人领域线缆研发,拥有相关实验设备和测试场地,配套国内│
│ │相关企业,具体客户名单和研发进展情况您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获取。未来公司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包括具身智能│
│ │机器人领域)对机器人用特种线缆持续关注和布局。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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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产品是否有应用在人形机器人上。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从2013年投入研发机器人线缆,已有数十年的研发经验,且已经掌握多项技术专利│
│ │,并配套国内多家工业机器人企业,未来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机器人用的线缆持续关注和布局。感谢您对公司的│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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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问:请问贵公司的产品有应用于无人机上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在探索并拓展相关技术的应用范围,对于无人机等新兴领域的应用,若公司的产│
│ │品或解决方案达到商用阶段,并对公司的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显著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 │对外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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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问:董秘你好!公司上市以后就增长乏力,业绩下滑,股价更是破发腰斩,而公司超募大量资金,公司既然不愿回│
│ │购,是否能考虑加强外延式增长,在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并购的时机下,做大做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专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核电以及工控自动化等领域的特种线缆发展。同│
│ │时公司将跟据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实施包括股票回购和企业并购在内的多种措施的操作性。如有具体的计划形成,│
│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感谢您对公│
│ │司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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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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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5:44│鑫宏业(301310):中信建投关于对鑫宏业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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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中信建投关于对鑫宏业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a04cab4-886c-44f4-8bba-a31336176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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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50│鑫宏业(301310):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鑫宏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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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鑫宏业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鑫宏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鑫宏业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鑫宏业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
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鑫宏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鑫宏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25 日公告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 名;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69 人,共计代表股份 92,706,573 股,占鑫宏业股本总额的 68.197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92,150,240 股,占鑫宏业股本总额的 67.788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3 人,代表股份 556,333 股,占鑫宏业股本总额的 0.409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6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6,33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93%。
本所律师认为,鑫宏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
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题
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涉及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股东大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
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鑫宏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e489fbc7-1de2-4529-aea0-22461375b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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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50│鑫宏业(30131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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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a4f86500-e27b-42f3-b463-b560b87e47c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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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1:01│11月11日鑫宏业发布公告,其股东减持106.8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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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1月11日鑫宏业发布公告《鑫宏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其股东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8日间合计减
持106.8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61%,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12.85%,截止11月8日收盘报26.0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1000285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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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6│鑫宏业(301310):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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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1日丨鑫宏业(301310.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祥禾涌原和上海泷新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6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608%;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6,796..
.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89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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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6:20│鑫宏业(301310)2024年三季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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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鑫宏业(301310)发布2024年三季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17.36亿元,同比上升18.
87%,归母净利润9555.17万元,同比下降20.26%。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6.97亿元,同比上升25.97%,第三季度归母净
利润3084.59万元,同比下降32.78%。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02600005125.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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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成交价格(元)│ 成交数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买方营业部 │卖方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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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 25.37│ 20.00│ 507.40│中信证券 │国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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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4-11-20 │ 7552.50│ 351.69│ 6.73│ 0.00│ 7559.23│
│2024-11-19 │ 7656.50│ 251.88│ 6.62│ 0.00│ 7663.12│
│2024-11-18 │ 7836.24│ 697.49│ 6.40│ 0.00│ 7842.64│
│2024-11-15 │ 7879.75│ 1328.55│ 6.92│ 0.00│ 7886.67│
│2024-11-14 │ 7544.12│ 2226.86│ 7.22│ 0.00│ 7551.35│
│2024-11-13 │ 7173.78│ 1112.72│ 7.06│ 0.00│ 7180.85│
│2024-11-12 │ 7001.67│ 1078.98│ 6.82│ 0.00│ 7008.49│
│2024-11-11 │ 6770.60│ 1155.27│ 7.00│ 0.00│ 6777.60│
│2024-11-08 │ 6611.57│ 699.58│ 6.76│ 0.00│ 6618.33│
│2024-11-07 │ 6838.07│ 900.53│ 6.75│ 0.00│ 6844.82│
│2024-11-06 │ 6910.86│ 1054.57│ 6.71│ 0.00│ 6917.57│
│2024-11-05 │ 6927.22│ 1656.56│ 6.79│ 0.00│ 6934.01│
│2024-11-04 │ 6471.30│ 1033.61│ 6.70│ 0.00│ 6478.00│
│2024-11-01 │ 6030.39│ 1498.98│ 6.72│ 0.00│ 6037.11│
│2024-10-31 │ 5857.00│ 2241.43│ 7.17│ 0.01│ 5864.17│
│2024-10-30 │ 5177.96│ 996.52│ 6.41│ 0.00│ 5184.37│
│2024-10-29 │ 5217.12│ 887.72│ 7.74│ 0.00│ 5224.87│
│2024-10-28 │ 4966.23│ 519.20│ 7.41│ 0.00│ 4973.63│
│2024-10-25 │ 5328.88│ 440.14│ 7.22│ 0.06│ 5336.10│
│2024-10-24 │ 5707.89│ 434.87│ 5.61│ 0.00│ 5713.51│
│2024-10-23 │ 5605.00│ 557.58│ 5.69│ 0.06│ 5610.69│
│2024-10-22 │ 5681.25│ 249.28│ 4.17│ 0.00│ 5685.42│
│2024-10-21 │ 5783.50│ 714.60│ 4.37│ 0.01│ 57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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