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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10(鑫宏业)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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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4-2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 0.2533│ 0.8552│ 0.7029│ │每股净资产(元) │ ---│ 17.0284│ 16.7682│ 16.604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5000│ 5.0400│ 4.1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962.78│ 4962.78│ 4962.78│ 4310.0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631.03│ 8631.03│ 8631.03│ 9283.78│ │总股本(万股) │ 13593.80│ 13593.80│ 13593.80│ 13593.8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 │●最新公告:2025-06-05 20:32 鑫宏业(30131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3 16:40 鑫宏业(301310):已累计回购0.04%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5520.98 同比增(%):55.35;净利润(万元):3443.00 同比增(%):20.4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3.50128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2 除权派息日:2025-06-13 │ │●分红:2024-06-30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11 除权派息日:2024-09-1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2870,增加6.1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102,增加1.8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鑫宏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12-02 解禁数量:6672.78(万股) 占总股本比:49.09(%)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4-2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3.2350│ 0.4960│ -0.1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3.1529│ 2.8996│ 2.83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2.4132│ 12.4063│ 12.3950│ │营业收入(万元) │ ---│ 75520.98│ 264798.72│ 173599.36│ │利润总额(万元) │ ---│ 3816.71│ 11999.64│ 10717.9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3443.00│ 11625.66│ 9555.17│ │净利润增长率(%) │ ---│ 20.43│ -29.61│ -20.2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2533│ │2024 │ 0.8552│ 0.7029│ 0.4760│ 0.2944│ │2023 │ 1.3592│ 1.4330│ 0.9618│ 0.4920│ │2022 │ 1.9880│ 1.3530│ 0.8400│ ---│ │2021 │ 1.4700│ ---│ 0.6760│ ---│ └─────────┴───────────┴───────────┴───────────┴───────────┘ 【2.互动问答】 ┌──────┬──────────────────────────────────────────────────┐ │06-12 │问:请贵公司下游汽车整机公司把账单提前支付对贵公司是否有积极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下游汽车整机厂商提前支付账单,将对公司产生如改善现金流,降低财务成本,增强财│ │ │务灵活性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会持续努力,在确保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探讨与客户达成双赢│ │ │的支付安排方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06 │问:请问贵公司在核聚变方面的业务进展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向法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项目交付PIC-电力、控制和仪表电缆,用于IT│ │ │ER设施综合体的工厂系统。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06 │问:请问贵司是否涉及无人驾驶相关业务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法国公司ACOME成立的合资公司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专注于车规级通讯 │ │ │线缆,这些线缆支持包括百兆和千兆以太网在内的高速数据传输需求,该线缆是确保车辆内部各种电子控制单元之│ │ │间高效、可靠通信的关键组件。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06 │问:远东的电缆已在优必选的人形机器人上面应用,智元的人形机器人已送样试验,请问公司的机器人线缆现在进│ │ │展如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芯联唯睿新创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研发兆瓦充电线缆、液冷高压│ │ │电缆,以及为人形机器人和低空飞行器开发相关电缆。公司具体的研发和送样情况请以公司对外公告信息为准。感│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06 │问:请问贵公司是否拥有唯一的电缆及电气贯穿件设计 / 制造许可证,制造的电缆可应用到哪些行业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持有电缆及电气贯穿件产品│ │ │设计和制造资质的厂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储能、轨道交通、核电、船舶、机器人、光伏│ │ │等特种线缆行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27 │问:国家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进行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技型│ │ │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实施重组,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贵司有没有意向扩│ │ │大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市场状况及资源匹配情况作出审慎评估和决策。一旦│ │ │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27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公司的电缆是否可以应用在核聚变领域,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线缆有用在可控核聚变业务,公司主要向法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项目交│ │ │付PIC-电力、控制和仪表电缆,用于ITER设施综合体的工厂系统。具体参与情况您可参阅近期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 │ │告获取最新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16 │问:董秘您好,贵司作为特种线缆龙头企业,对标同行业有什么领先优势吗合作的客户有没有对等的机器人龙头企│ │ │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作为特种线缆领域的优秀企业,公司在多个方面具有相对优势。1、公司自主研发了新 │ │ │能源用交联聚烯烃弹性体绝缘材料,沉淀了轻量化结构设计、高性能宽频复合屏蔽、大功率液冷充电等专用技术以│ │ │及高稳定性电子束辐照交联、集中供料及自动称量胶料加工、高柔性导体加工等生产工艺。2、公司参与多项国家 │ │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与实践经验。3、公司已与行业内多家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 │ │ │关系,构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提供了保障。关于公司具体客户信息,请以公司对外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 │ │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6-05 20:32│鑫宏业(30131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6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 (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按照回购价格上 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该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5,938,040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50,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 ,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 135,888,040 股,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501287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578,314元,送红股 0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47,578,314 元÷135,938,040股*10=3.5000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 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350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13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9.65 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50.00元/股-0.350000元 /股=49.65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394681c8-56f6-437b-ac9b-211b80c549bc.PDF ─────────┬───────────────────────────────────────────────── 2025-06-05 20:32│鑫宏业(3013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135,938,040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股数为5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135,888,04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1287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 578,31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10股=47,578,314元/135,938,040股×10股=3.500000元。 3、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 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5000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5年5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5,938,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578,31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000.00股后的135,888,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3.5012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3.15115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257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12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28 卜晓华 2 03*****249 孙群霞 3 01*****100 杨宇伟 4 08*****968 无锡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848 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股东卜晓华、孙群霞、湖州欧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爱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宇伟、丁 浩、魏三土、莫祥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部分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46.69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 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4、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47,578,314 元/135,938,040 股×10 股=3.500000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 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50000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通云南路 79 号 2、咨询联系人:丁浩 3、咨询电话:0510-8880588-808 4、传真电话:0510-68780878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3cef7f57-a694-4010-8d5b-6a1b47185225.PDF ─────────┬───────────────────────────────────────────────── 2025-06-03 16:34│鑫宏业(301310):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按照回购价格 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5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 135,938,040股的 0.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3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68,00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ae2ce7f0-1628-4627-937f-931f79bba2e8.PDF 【4.最新报道】 ─────────┬───────────────────────────────────────────────── 2025-06-03 16:40│鑫宏业(301310):已累计回购0.04%股份 ─────────┴───────────────────────────────────────────────── 格隆汇6月3日丨鑫宏业(301310.SZ)公布,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5,938,040股的0.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36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96.8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14329 ─────────┬───────────────────────────────────────────────── 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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