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25 曼恩斯特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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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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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2100│ 0.4500│ 0.5000│
│每股净资产(元) │ 19.9953│ 20.1108│ 20.3801│ 20.67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900│ 1.0500│ 2.1500│ 2.3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789.47│ 5789.47│ 5789.47│ 5789.4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599.80│ 8599.80│ 8599.80│ 8599.80│
│总股本(万股) │ 14389.27│ 14389.27│ 14389.27│ 143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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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06 20:34 曼恩斯特(30132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2 16:29 曼恩斯特涨7.21%,东吴证券一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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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3809.96 同比增(%):139.20;净利润(万元):560.00 同比增(%):-9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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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10派2.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25 除权派息日:202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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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9721,增加36.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1724,增加10.1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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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曼恩斯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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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5-12 解禁数量:8599.80(万股) 占总股本比:59.77(%)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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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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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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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9700│ -0.7640│ -3.0690│ -3.0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6177│ 3.5788│ 3.8539│ 4.117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3638│ 15.3610│ 15.3456│ 15.3412│
│营业收入(万元) │ 43809.96│ 169896.25│ 102995.01│ 35044.55│
│利润总额(万元) │ 3183.78│ 2099.59│ 4695.48│ 6636.7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60.00│ 3069.92│ 6415.71│ 7200.40│
│净利润增长率(%) │ -90.24│ -91.01│ -74.43│ -54.6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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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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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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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400│
│2024 │ 0.2100│ 0.4500│ 0.5000│ 0.4000│
│2023 │ 2.6000│ 2.0300│ 1.6700│ 0.7500│
│2022 │ 2.2600│ 1.5100│ 0.9000│ 0.3300│
│2021 │ 1.0600│ 0.6700│ 0.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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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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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领域有何布局相关技术储备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机器人领域聚焦于开发微型直线电缸及灵巧手等产品,暂未形成相关订单或收入│
│ │,后续进展请关注公司官方对外信息发布。行业发展和业务拓展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 │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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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有何布局相关技术是否行业领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已初步完成“湿法+干法”工艺装备的双线布局,其中在干法前段 │
│ │设备、陶瓷化材料应用、双层涂布及自动闭环控制等方面均有较深的技术沉淀。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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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你好,公司有投资宇树科技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未有相关投资,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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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董秘您好,请问子公司蓝方技术的微型直线电缸方案是否处于合作机器人企业灵巧手技术验证中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机器人相关产品暂未形成订单或收入,后续进展请及时关注公司官方对外信息发布│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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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曼恩斯特截止到2025年6月11日收盘,现有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公司将在定期报告统一披露股东数量相关信息。如确需│
│ │在其他时间查询股东人数,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至公司邮箱man│
│ │st-ir@manst.cn,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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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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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34│曼恩斯特(30132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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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6,410,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60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999,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3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11,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12,6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共 1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11,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84%。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892,66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304,600 股,该回购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2,588,060 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副总经理王精
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辉先生、监事陈贵山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总经理彭建林先生由于公
务出差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作出书面请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1%;反对 8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1%;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42%;反对 8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19%;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1438%。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5%;反对 9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42%;弃权 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89%;反对 9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243%;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86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7%;反对 89,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5%;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773%;反对 89,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89%;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143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9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9%;反对 10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25%;弃权 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055%;反对 10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31%;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414%。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8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1%;反对 11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82%;弃权 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819%;反对 11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05%;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776%。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8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1%;反对 11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82%;弃权 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819%;反对 11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05%;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7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雨南、易晴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召
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e4703b91-58f6-4b0d-803d-1deec3eb75ef.PDF
─────────┬─────────────────────────────────────────────────
2025-06-06 20:34│曼恩斯特(30132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议案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并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仅对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涉
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的 议 案 》, 并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刊登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
时间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 14:30 时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于公告载明地点和日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下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月 30 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与本所律师对出
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资格进行了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经本所
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92名(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1名,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8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6,410,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016%。
3. 出席或列席会议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提案、提出新提案和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
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2.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监票。公司当场公布了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304,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1%;反对 89,06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742%;反对 89,06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19%;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
8%。
(2)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309,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5%;反对 90,06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89%;反对 90,06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43%;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
8%。
(3)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304,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7%;反对 89,46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5%;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773%;反对 89,46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789%;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
8%。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293,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9%;反对 105,86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5%;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055%;反对 105,8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531%;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6414%。
(5)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287,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1%;反对 110,76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819%;反对 110,76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405%;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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