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26 捷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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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9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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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2054│ -0.6400│ -0.1741│ -0.5267│ -0.1558│
│每股净资产(元) │ ---│ 16.9845│ 17.1256│ 17.6354│ 17.1730│ 17.462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2000│ -3.7200│ -0.9900│ -3.0300│ -0.8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207.49│ 7205.74│ 2721.61│ 2730.68│ 2687.54│ 2687.5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3.48│ 65.23│ 4549.36│ 4540.30│ 4531.75│ 4531.75│
│总股本(万股) │ 7270.97│ 7270.97│ 7270.97│ 7270.97│ 7219.28│ 7219.2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期权行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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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8-18 16:44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7-13 14:10 异动快报:捷邦科技(301326)7月13日14点9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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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30866.83 同比增(%):86.33;净利润(万元):-1493.13 同比增(%):-3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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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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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7517,减少10.6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8410,增加12.6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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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捷邦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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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6-08-18累计质押股数:381.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24% 占其持股比: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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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功能件、结构件及VC均热板部件等精密制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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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9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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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080│ 1.3640│ -1.8880│ -0.9060│ 0.15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512│ 1.0565│ 1.5255│ 1.1840│ 1.554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5.2502│ 15.1810│ 15.2195│ 15.0933│ 15.0056│
│营业收入(万元) │ ---│ 30866.83│ 130332.46│ 96197.43│ 43756.36│ 16565.93│
│利润总额(万元) │ ---│ -791.98│ -1977.11│ 2908.20│ -5394.87│ -1524.7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1493.13│ -4667.87│ -1257.63│ -3802.36│ -1124.4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32.79│ -141.25│ -1762.51│ -572.7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期权行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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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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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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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2054│
│2025 │ -0.6400│ -0.1741│ -0.5267│ -0.1558│
│2024 │ -0.2700│ 0.0105│ -0.0783│ -0.0700│
│2023 │ -0.7700│ -0.2300│ -0.1400│ -0.1600│
│2022 │ 1.4600│ 1.4700│ 0.7700│ 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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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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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问:1)公司未来三年的核心定位,是液冷零部件制造商、CDU设备商,还是整机柜液冷解决方案商三个层级的资源│
│ │投入优先级如何排序 │
│ │ │
│ │2)公司计划从传统消费电子精密制造切入液冷,原有客户资源、工艺能力和质量体系中,哪些能力可以直接复用 │
│ │,哪些必须重新建设 │
│ │ │
│ │3)目前液冷业务客户可以分为台系散热厂商、服务器ODM、CSP和芯片厂商四类,各类客户分别处于样品、验证、 │
│ │小批量还是量产阶段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关于核心定位,近年公司正围绕智能终端VC均热板部件及算力服务器液冷散热两 │
│ │条主线推进新一轮战略升级,拟依托原有北美大客户及台系客户资源、精密制造体系和海内外产能布局,向具备研│
│ │发驱动属性的热管理平台型公司转型。(2)关于能力复用与重建:可直接复用的能力:公司可依托原有北美大客 │
│ │户及台系客户资源、精密制造体系和海内外产能布局,向研发驱动的热管理平台型公司转型。需重新建设:一是CD│
│ │U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公司通过子公司捷邦数能引入具备行业头部企业背景的专业核心人才团队予以强化;二是液 │
│ │冷散热量产制造能力,拟通过产业并购方式补齐液冷板、Manifold、快接头及组装测试等量产制造环节。(3)关 │
│ │于各类客户产品拓展阶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做好内部重大事项的识别与报告工作。│
│ │未来如有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本着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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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问:公司与其他大陆液冷代工企业相比,核心差异是客户关系、工艺能力、越南产能,还是系统集成能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核心差异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多年来经营沉淀的海外及台系客户资源│
│ │、精密制造工艺、国内加越南产能布局及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等综合能力的体现。在液冷散热业务领域,公司拟建立│
│ │从液冷板、Manifold、快接头到CDU的全栈研发制造能力,通过核心部件代工制造、OEM贴牌、ODM联合开发等模式 │
│ │,围绕核心台系客户及海外大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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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问:目前液冷业务客户可以分为台系散热厂商、服务器ODM、CSP和芯片厂商四类,各类客户分别处于样品、验证、│
│ │小批量还是量产阶段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做好内部重大事项的识别与报告工作。│
│ │未来如有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本着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具体业务情况敬请关注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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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问:公司与其他大陆液冷代工企业相比,核心差异是客户关系、工艺能力、越南产能,还是系统集成能力 │
│ │公司苹果业务未来的增长主要来自哪些驱动因素是公司VC产品在iPhone渗透率的提升、单机价值量提升,还是向iP│
│ │ad、MacBook及折叠屏产品拓展各业务线预计贡献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核心差异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多年来经营沉淀的海外及台系客户资源│
│ │、精密制造工艺、国内加越南产能布局及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等综合能力的体现。在液冷散热业务领域,公司拟建立│
│ │从液冷板、Manifold、快接头到CDU的全栈研发制造能力,通过核心部件代工制造、OEM贴牌、ODM联合开发等模式 │
│ │,围绕核心台系客户及海外大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关于业务增长,2025年度公司布局的端侧散热业务即智能│
│ │手机终端VC均热板部件项目实现量产,贡献了较大的业绩增量。未来公司将根据北美大客户产品开发节奏,稳步推│
│ │进各智能终端产品的散热部件相关业务。同时,公司会持续推进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升级,不断打造新的业务增长│
│ │曲线。具体各业务线量化贡献情况,敬请关注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定期报告。│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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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董秘你好,可以介绍一下公司参与玄电新材的投资是为了丰富公司的哪个板块,是否和企业的新一步发展动向│
│ │有关。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围绕“成为客户信任的精密智造与新材料应用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发展定位,│
│ │以先进精密制造与新材料研发为核心能力,持续在消费电子领域、AI算力领域与新能源电池领域耕耘。公司参股玄│
│ │电新材,系基于公司在碳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意在把握产业协同的潜在机会;同时,该项投资亦具备合理的财务│
│ │回报预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考量。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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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董秘好,想请问一下公司与北美某公司的合作是否已经拿到订单,NPN代码拿到后RVL验证流程进行到哪一步了│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消费电子相关散热部件领域,公司是某北美大客户量产供应商,已获得其量产订单。│
│ │在算力服务器散热领域,公司暂未直接获得北美大客户量产订单。公司近期将聚焦台系等厂商业务资源,力求通过│
│ │收并购方式及间接供应方式,将产品最终应用于北美客户市场。感谢您的关注。 │
├──────┼──────────────────────────────────────────────────┤
│07-22 │问:公司于5月14披露的拟收购恒钜电子,现阶段进展到什么阶段公司液冷业务是否已经获得订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收购恒钜电子的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后续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
│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届时敬请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 │关公告。关于液冷业务的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做好内部重大事项的识别与报告工│
│ │作。未来如有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本着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 │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7-22 │问:当前市场关注HBM、先进封装及高端AI算力芯片带来的散热需求,请问公司相关液冷、微通道散热产品是否有 │
│ │配套搭载HBM的GPU/AI服务器客户进行送样或导入目前进展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终端市场所涌现的业务机遇,正结合自身战略规划,有序投入│
│ │研发资源并推进客户拓展工作,以期稳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经营规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 │要求,持续做好内部重大事项的识别与报告工作。未来如有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本着及时、公平、真│
│ │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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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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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4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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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7bef287a-38c1-4cfb-bb44-213a6e1f5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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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2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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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度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22,770.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870.00万元,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10,000,000.00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
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9.94%;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4,855.5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9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
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5e5819f0-b6ac-4847-bf11-9f4a46fd8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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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7:28│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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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度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22,770.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870.00万元,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 2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及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
《保证书》,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捷邦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7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
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相关条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
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但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进行延长,
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相关条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
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但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进行延长,
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三)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书》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港捷邦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7,7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指就每一保证人而言,(a)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
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
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银行收到付款
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
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在全额补
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保证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9.94%;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3,858.6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1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
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2份;
(二)《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052dfb8-41ad-484a-83ed-3893c6c5bbca.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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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4:10│异动快报:捷邦科技(301326)7月13日14点9分触及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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