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28 维峰电子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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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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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300│ 0.1700│ 0.9100│ 0.7500│ 0.5000│ 0.2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5279│ 18.1404│ 17.8905│ 17.6798│ 17.6093│ 17.59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6500│ 0.9400│ 5.1000│ 4.2100│ 2.8400│ 1.33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516.41│ 7942.35│ 5051.68│ 5051.68│ 3413.38│ 3413.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418.16│ 3047.01│ 5937.68│ 5937.68│ 7575.98│ 7575.98│
│总股本(万股) │ 15934.57│ 10989.36│ 10989.36│ 10989.36│ 10989.36│ 109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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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0-09 11:38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9-15 21:43 维峰电子(30132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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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41397.84 同比增(%):22.63;净利润(万元):5268.85 同比增(%):-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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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10派1.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9-02 除权派息日:2026-09-03 │
│●分红:2025-12-31 10转增4.5股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5 除权派息日:2026-05-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0011,增加31.41%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7618,减少25.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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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9-15公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6-10-15至2027-01-14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78.04万股,占总股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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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端精密连接器市场开拓,深耕工业控制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新能源连接器等领域,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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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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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490│ 0.1330│ 1.2040│ 0.5980│ 0.3380│ 0.04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8173│ 4.0950│ 3.9339│ 3.7836│ 3.7531│ 3.798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8.5880│ 12.8895│ 12.9897│ 12.8260│ 12.7981│ 12.7492│
│营业收入(万元) │ 41397.84│ 17201.55│ 71292.04│ 51320.89│ 33758.23│ 14515.90│
│利润总额(万元) │ 6393.49│ 2227.48│ 12172.81│ 9894.01│ 6752.12│ 3088.6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268.85│ 1857.55│ 9882.92│ 8159.92│ 5493.22│ 2544.7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08│ -27.00│ 15.64│ 19.9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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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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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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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3300│ 0.1700│
│2025 │ 0.9100│ 0.7500│ 0.5000│ 0.2300│
│2024 │ 0.7800│ 0.6200│ 0.4300│ 0.1700│
│2023 │ 1.1900│ 0.9200│ 0.6800│ 0.4300│
│2022 │ 1.2500│ 0.9900│ 0.6000│ 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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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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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1:38│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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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16 日,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莹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026 年 10 月 8日,公司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
周莹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b102e9f4-42c2-4bc7-a4c6-6300fa389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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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6│维峰电子(3013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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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下午 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0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文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100,855,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00,30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人
,代表股份 550,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4%。
8、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股份1,405,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8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50,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4%。
9、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5人,出席 5人;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854,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405,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鑫、贺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d7a4e60d-2058-4174-8380-6162eb57e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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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4│维峰电子(3013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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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张鑫律师、贺晴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7日在法定信息
披露媒体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
权登记日、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下午15:30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
明路15号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名,均为截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855,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
293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均为截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304,74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2.9479%。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50,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454%。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
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
异议,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签署。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854,8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0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3%。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议
案,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54e2d8ec-5f0b-4c59-9d0d-d0853e54d16a.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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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21:43│维峰电子(30132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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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维峰电子(301328.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少春女士、李小翠女士计划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8.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3%)。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496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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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7:12│维峰电子(301328)2026年9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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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怎么看待股东回报?未来分红会怎么考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坚持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实施 7
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 2亿元。公司将现金分红作为回馈股东的重要方式,通过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重视和维护股东权益。未来公司将依托“一体-两翼-新引擎”的多元化布
局,紧抓产业发展机遇,夯实经营基本盘,为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奠定坚实基础。感谢您的关注!
问:讲一讲公司上半年投资动作?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上半年主要围绕“一体-两翼-新引擎”战略开展投资活动,具体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增资维
康汽车:公司联合核心管理骨干共同增资维康汽车,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实现运营团队与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有效增强维康汽车
的资金与运营能力,加速汽车高频高速产品量产进程。(2)整合维泰精密股权:维泰精密聚焦高速夹层连接器、PCIe 插槽连接器等高
速板端连接器产品,与公司现有高速互连方案形成互补,公司通过整合维泰精密股权,进一步拓展高速通讯连接器领域布局,为公司“
新引擎”战略提供有力支撑。(3)泰国基地追加投资:追加投资旨在提升海外产能供给能力,为国际客户本地化供应提供保障,增强
全球供应链韧性。(4)设立维迅光电:公司紧抓 AI算力基础建设热潮,新设控股子公司前瞻性布局光互连赛道,为公司培育新的增长
点。公司通过多维度投资持续推进战略落地,拓宽业务边界强化协同能力,助力公司行业发展机遇,构筑长期竞争壁垒。感谢您的关注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9-15/1225565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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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3│维峰电子:独立董事谭旭明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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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公告显示,其独立董事谭旭明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北京证监局处罚。谭旭明因曾任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公司经营管
理人员,未勤勉尽责导致三盛智慧教育估值项目存在严重缺陷。处罚决定为给予警告并罚款25万元。该事件凸显独董履职风险,投资者
需关注公司治理及潜在合规隐患。...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82700046336.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6-07-01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13.20 成交量(万股):2754.92 成交额(万元):1941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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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前五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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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11805.12│ 13445.34│
│机构专用 │ 8103.55│ 7059.22│
│机构专用 │ 6258.78│ 4848.53│
│机构专用 │ 5223.60│ 3938.59│
│机构专用 │ 4963.07│ 5254.74│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11805.12│ 13445.34│
│机构专用 │ 8103.55│ 7059.22│
│机构专用 │ 4963.07│ 5254.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证券营业部 │ 218.31│ 5026.89│
│机构专用 │ 6258.78│ 4848.53│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6-10-20 │ 21522.67│ 463.77│ 42.86│ 0.01│ 21565.53│
│2026-10-19 │ 21712.78│ 789.63│ 41.88│ 0.02│ 21754.65│
│2026-10-16 │ 22263.36│ 288.97│ 40.59│ 0.00│ 22303.96│
│2026-10-15 │ 22986.62│ 416.47│ 40.88│ 0.04│ 23027.49│
│2026-10-14 │ 23257.03│ 673.85│ 42.82│ 0.00│ 23299.85│
│2026-10-13 │ 23724.87│ 598.69│ 45.91│ 0.46│ 23770.78│
│2026-10-12 │ 24048.02│ 687.50│ 24.39│ 0.00│ 24072.41│
│2026-10-09 │ 24300.49│ 945.45│ 42.09│ 0.01│ 24342.58│
│2026-10-08 │ 24337.94│ 1100.28│ 47.09│ 0.22│ 24385.04│
│2026-09-30 │ 23935.91│ 676.98│ 36.23│ 0.01│ 23972.14│
│2026-09-29 │ 23915.58│ 942.47│ 36.71│ 0.27│ 23952.28│
│2026-09-28 │ 23869.94│ 1185.46│ 26.20│ 0.00│ 23896.14│
│2026-09-24 │ 23368.79│ 1019.51│ 29.91│ 0.01│ 23398.69│
│2026-09-23 │ 23390.85│ 856.31│ 33.48│ 0.09│ 23424.33│
│2026-09-22 │ 23616.48│ 817.06│ 28.60│ 0.00│ 23645.08│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6-08-26 │
├────────┼───────────────────┼────────┼───────────────────┤
│立案类型 │董监高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因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估值服务存在│
│ │违法违规行为,谭旭明先生负责中科华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导致估值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
│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谭旭明先生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
│ │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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