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28 维峰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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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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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6200│ 0.4300│ 0.1700│ 1.1900│
│每股净资产(元) │ 17.1951│ 17.2032│ 17.2370│ 17.071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5700│ 2.4900│ 0.9600│ 6.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413.38│ 3413.38│ 3413.38│ 3413.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75.98│ 7575.98│ 7575.98│ 7575.98│
│总股本(万股) │ 10989.36│ 10989.36│ 10989.36│ 109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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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1 18:12 维峰电子(30132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9 16:19 维峰电子涨6.82%,民生证券三周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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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38446.49 同比增(%):4.58;净利润(万元):6802.98 同比增(%):-3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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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05 除权派息日:2024-09-06 │
│●分红:2023-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28 除权派息日:2024-05-29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9001,增加2.1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8809,增加4.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04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维峰电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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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09-08 解禁数量:1638.26(万股) 占总股本比:14.91(%)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3-09 解禁数量:5937.50(万股) 占总股本比:54.03(%)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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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工业控制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新能源连接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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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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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190│ 0.4270│ 0.1790│ 1.24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4787│ 3.4532│ 3.5062│ 3.355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8541│ 12.8541│ 12.8541│ 12.8541│
│营业收入(万元) │ 38446.49│ 24079.82│ 10037.63│ 48663.40│
│利润总额(万元) │ 7618.73│ 5269.20│ 2045.73│ 14496.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802.98│ 4714.32│ 1817.83│ 13035.46│
│净利润增长率(%) │ -32.84│ -36.73│ -61.76│ 16.3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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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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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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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6200│ 0.4300│ 0.1700│
│2023 │ 1.1900│ 0.9200│ 0.6800│ 0.6500│
│2022 │ 1.8800│ 1.4900│ 0.9100│ ---│
│2021 │ 1.8200│ ---│ 0.8400│ ---│
│2020 │ 1.2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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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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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问:请问公司在人形机器人方面有哪些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作为国内工业控制领域连接器的头部厂商,具备成熟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能力│
│ │,其中部分工控连接器产品可应用于机器人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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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问:赛力斯发布大量机器人岗位招聘,华为有望成为国产机器人中坚力量,同时重庆市发布“机器人+”应用行动 │
│ │计划,川渝机器人产业链或正在初步成型。请问维峰电子与赛力斯有合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有部分汽车连接器产品间接供货赛力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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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问:请问公司光伏、太阳能、新能源分别跟哪些客户合作这类占公司的比例大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阳光电源等国内头部客户。目前公司新能源连接器营收占比约│
│ │20%。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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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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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12│维峰电子(30132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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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周燕律师、张鑫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6日在
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在东莞市虎门镇大
宁文明路15号维峰电子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名,均为截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757,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5
595%(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09,893,594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2,550股,故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8,911,044股。此处比例计算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持有的股份数量,
下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均为截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000,10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8636%。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5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958%。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
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签署。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733,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80%;反对21,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4%;弃权2,7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58,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55%;反对2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5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95%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652,9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15%;反对101,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3%;弃权3,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77,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2972%;反对101,75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204%;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24%
。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或特别决议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此页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ff8bb601-0b9e-48a0-8392-a4941af71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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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1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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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 月 10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文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09,893,594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82,550 股,故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8,911,044 股。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5名,代表股份75,757,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持有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69.5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75,000,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636%;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79 名,代表股份757,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81名,代表股份3,882,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2%;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 3,1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9 名,代表股份 757,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5,73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 2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4%;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58,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5%;反对 2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0%;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5%。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5,652,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5%;反对 10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43%;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777,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72%;反对 10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04%;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燕、张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57e2d03e-e3c7-4fd0-b499-6924cbdd0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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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维峰电子(30132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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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ae593db1-373a-4dc7-a17c-43c337a90c66.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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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19│维峰电子涨6.82%,民生证券三周前给出“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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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维峰电子(301328)涨6.82%,收盘报40.27元。2024年10月28日,民生证券研究员方竞发布了对维峰电子的研报《2024年三季
报点评:盈利短期承压,多元布局》,该研报对维峰电子给出“买入”评级。研报中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将实现营收5.30/6.60/7.9
2亿元,对应归母净利润0.98/1.37/1.68亿元,对应PE44/32/26倍。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9000253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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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1:58│开源证券:给予维峰电子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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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罗通,李琦近期对维峰电子进行研究并发布了研究报告《公司信息更新报告:2024Q3业绩符合预期,横向布
局多领域逐步发力》,本报告对维峰电子给出买入评级,当前股价为38.11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029000413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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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5:01│民生证券:给予维峰电子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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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竞近期对维峰电子进行研究并发布了研究报告《2024年三季报点评:盈利短期承压,多元布局》,本报告
对维峰电子给出买入评级,当前股价为39.12元。维峰电子(301328)事件:维峰电子10月25日发布2024年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
实现营收3.84亿元,同比+4.58%,实现归母净利润0.68亿元,同比-32.84%,扣非净利润0.67亿元,同比-16.56%。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02800012900.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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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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