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53 普莱得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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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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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7500│ 0.5300│ 0.2200│ 1.1500│
│每股净资产(元) │ 16.5510│ 16.4002│ 16.7236│ 16.733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3700│ 3.1300│ 1.3200│ 8.0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00.00│ 2500.00│ 1900.00│ 19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100.00│ 5100.00│ 5700.00│ 5700.00│
│总股本(万股) │ 7600.00│ 7600.00│ 7600.00│ 7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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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0-29 00:00 普莱得(301353):2024年三季度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0-30 06:37 普莱得(301353)2024年三季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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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64657.74 同比增(%):26.25;净利润(万元):5540.53 同比增(%):-11.2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25 除权派息日:202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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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8526,减少6.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9074,减少4.5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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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11-30 解禁数量:51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7.11(%)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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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动工具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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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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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800│ 0.5830│ 0.0590│ 1.17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2535│ 4.0503│ 4.0409│ 3.817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4702│ 11.4759│ 11.4693│ 11.4627│
│营业收入(万元) │ 64657.74│ 41132.94│ 18348.00│ 71314.77│
│利润总额(万元) │ 6193.97│ 4273.06│ 1901.72│ 8485.4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540.53│ 3996.53│ 1695.62│ 7862.39│
│净利润增长率(%) │ -11.24│ -16.93│ 10.64│ -20.7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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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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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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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7500│ 0.5300│ 0.2200│
│2023 │ 1.1500│ 0.9500│ 0.8000│ 0.2700│
│2022 │ 1.7400│ ---│ 1.1000│ ---│
│2021 │ 1.6700│ ---│ 0.5700│ ---│
│2020 │ 1.3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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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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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普莱得(3013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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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e88185f-30fc-4240-8dfe-4c9e3567b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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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9:12│普莱得(301353):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莱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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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上海市浦东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楼 (200120)
7F, Foxconn Building, No.1366 Lujiazui Ring Road, Pudong, Shanghai, P.R.C, 200120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见
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应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项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目的而使用,除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在上文所述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道
德标准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
事项、会议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会议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13日下午 15:00在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 日 9:15-15:00。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
(一)根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三)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772%。
(四)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
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合计 56 人,代表股份 13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3%。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1,135,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60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计 56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13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33%。
(五)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
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规定指定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
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
票的股份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
决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06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688%;反对 66,1
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29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含网络投票)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97%;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含网络投票)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8.782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含网络投票)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0%。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07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725%;反对 61,0
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193%;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含网络投票)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19%;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含网络投票)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5.0185%;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含网络投票)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96%。
(三)回避表决情况:无。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未列明
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已获
得《公司章程》要求的表决权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会议议程,
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无副本,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dda4ee72-d2ae-4c19-bd50-8bc028718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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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9:12│普莱得(3013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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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月 1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伟明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丁小
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2 人,代表股份51,13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9.160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5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8.9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13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8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6人,代表股份13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13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833%。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06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8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0.4797%;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782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8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07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25%;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93%;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8819%;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0185%;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9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王晓野律师和吴若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
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
议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6b444808-f347-4b5e-a648-7b29f81c57a1.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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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6:37│普莱得(301353)2024年三季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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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普莱得(301353)发布2024年三季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6.47亿元,同比上升26.2
5%,归母净利润5540.53万元,同比下降11.24%。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35亿元,同比上升51.19%,第三季度归母净
利润1544.0万元,同比上升7.87%。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03000007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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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1:13│图解普莱得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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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普莱得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47亿元,同比上升26.25%;归母净利润5540.53万元,同比下降11.24%
;扣非净利润4737.53万元,同比下降17.61%;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5亿元,同比上升51.19%;单季度归母净
利润1544.0万元,同比上升7.8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77.78万元,同比下降11.71%;负债率13...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02900000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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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20:00│普莱得(301353)2024年10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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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有在国内并购重组的计划?
回复:现阶段,公司暂无并购重组计划,未来如因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要求需要实施并购重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是否有分红派息的计划?
回复:公司将继续努力经营,根据业务发展阶段和盈利情况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频次,积极回馈投资者。
3、政府政策支持方面的力度如何,今年出台的以旧换新等政策对公司有何影响?
回复:公司受益于政府产业政策的助力,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动。
4、斯巴达(深圳)主要负责什么业务?
回复:斯巴达(深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贸易、仓储、供应链、海外仓、销售等一体的外贸企业,主要负责工具
类产品的跨境电商贸易。
5、公司 ODM 的占比是多少?
回复:公司业务模式包括 ODM和 OBM,公司将通过持续提升产品品质,拓展产品系列等以满足Stanley Black&Decker(史丹利·百
得)、BOSCH(博世)、Makita(牧田)等世界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采购需求,持续发展 ODM业务,另一方面,积极推广自有品牌,实
现“ODM+OBM”业务双驱动。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5/1221390041.PDF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4-11-20 │ 2557.85│ 127.40│ 0.00│ 0.00│ 2557.85│
│2024-11-19 │ 2546.35│ 73.79│ 0.00│ 0.00│ 2546.35│
│2024-11-18 │ 2558.27│ 134.61│ 0.00│ 0.00│ 2558.27│
│2024-11-15 │ 2651.96│ 156.81│ 0.00│ 0.00│ 2651.96│
│2024-11-14 │ 2602.55│ 193.24│ 0.00│ 0.00│ 2602.55│
│2024-11-13 │ 2589.62│ 231.16│ 0.00│ 0.00│ 2589.62│
│2024-11-12 │ 2620.62│ 233.86│ 0.00│ 0.00│ 2620.62│
│2024-11-11 │ 2716.77│ 339.29│ 0.00│ 0.00│ 2716.77│
│2024-11-08 │ 2741.18│ 284.90│ 0.00│ 0.00│ 2741.18│
│2024-11-07 │ 2889.24│ 218.61│ 0.00│ 0.00│ 2889.24│
│2024-11-06 │ 3020.00│ 272.65│ 0.00│ 0.00│ 3020.00│
│2024-11-05 │ 3016.64│ 551.82│ 0.00│ 0.00│ 3016.64│
│2024-11-04 │ 2674.06│ 254.48│ 0.00│ 0.00│ 26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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