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71 敷尔佳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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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0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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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4400│ 0.2300│ 1.6500│
│每股净资产(元) │ ---│ 10.5593│ 14.3815│ 14.153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4.0200│ 1.6000│ 10.7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752.94│ 7740.85│ 5944.00│ 5859.5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4257.46│ 44269.55│ 34064.00│ 34148.50│
│总股本(万股) │ 52010.40│ 52010.40│ 40008.00│ 40008.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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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26 16:02 敷尔佳(30137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23 17:44 敷尔佳(301371)2025年9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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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86311.26 同比增(%):-8.15;净利润(万元):22965.69 同比增(%):-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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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3股派1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6 除权派息日:2025-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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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4813,减少1.2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9,公司股东户数15007,减少5.9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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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敷尔佳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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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2-02 解禁数量:32.5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6(%)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2-01 解禁数量:43903.60(万股) 占总股本比:84.41(%)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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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专业皮肤护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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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0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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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3110│ -0.1650│ 1.52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0607│ 5.9333│ 5.704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5.1140│ 6.9483│ 6.9483│
│营业收入(万元) │ ---│ 86311.26│ 30106.68│ 201697.59│
│利润总额(万元) │ ---│ 30581.15│ 12183.91│ 91127.3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2965.69│ 9138.43│ 66112.94│
│净利润增长率(%) │ ---│ -32.54│ -39.77│ -11.7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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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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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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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400│ 0.2300│
│2024 │ 1.6500│ 1.2800│ 0.6500│ 0.3800│
│2023 │ 1.9900│ 1.3400│ 0.9800│ 0.4400│
│2022 │ 2.3500│ 1.8000│ 0.9900│ 0.4500│
│2021 │ 2.5500│ 1.8500│ ---│ 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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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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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问:你好,作为贵公司的中小股东,截止9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813户,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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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问:公司会不会借助哈工大毕业学生的优势组建新的团队+公司资金,在科技自动化、信息化方面发力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已在哈尔滨、上海两地布局研发中心,构建了具备区域协同能力的研发体系。│
│ │现阶段,公司研发团队规模还处于稳步扩张阶段,核心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将持续推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
│ │端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完善培养机制等举措提升团队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进而全面│
│ │强化公司核心研发实力,为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提供坚实支撑。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纳入│
│ │发展考量,持续推动研发体系的高质量发展,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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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III型胶原蛋白冻干纤维预计什么时间出临床报告,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的后续进展,请您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
│ │相关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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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问:你好,截止9月19日贵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007户,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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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你好,作为贵公司的中小股东,截止9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963户,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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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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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敷尔佳(30137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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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
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
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二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 投资者提问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
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复。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公平,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
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和风险。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
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
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
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
发布信息或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
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办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并及
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办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办对投资者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证
券办,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
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
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办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
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f9246c49-0a3a-4c10-895e-c1436ad48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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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敷尔佳(301371):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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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加强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职
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控股其他
公司的,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公司制定
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人力资源
等进行指导及监督:
(一)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主要负责对子公司人力资源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对子公司的相关人事信息收集整理。
(二)公司财务中心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
信息的收集和备案。
(三)公司证券办主要负责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子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公司内审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审计监督。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子公司依法
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如有,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如有,或监事)。
第七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二)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四)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
项。
(五)列入子公司董事会(如有,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如有,或监事)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必要时按照
公司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
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重大事项决策与信息报告
第九条 子公司拟发生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办,以确保公司对外信
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应由子公司负责人向公司汇报,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子公司审议涉及信息披露的事
项,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内部报告和审批
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由证券办统一对外披露。
第十条 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并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
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证券办,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需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执行和进展情况时,子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于需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
会秘书。
第十三条 子公司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了解到保密信息的,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并应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
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确保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如行业相关政策、市场环境或管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可能影响到经营计划实施的,子公司应及时
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或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子公司对经营计划的制定、执行
情况、行业及市场情况等进行临时报告,子公司应遵照执行。
第十七条 子公司可以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为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
,并且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中心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第二十条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其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
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准则及有关规
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分析报告及说明、重大
借款、关联交易、向他人提供资金(包括其下属子公司)及提供担保等资料。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根据其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还需遵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
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子公司董事会(如有,或执行董事)或者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将所有银行账户报本公司财务中心备案,在经营活动中严禁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账外账
。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和子公司有关制度情形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人力资源及绩效管理
第三十条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
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法、效率”原则,规范用工行为。子公司应接受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派出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忠诚地贯彻执行公司对子公司做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进行考评。同时子公司可以建立指标考核体系
,对中层及以下员工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完成的情况和个人考评分值实施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 奖惩考核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适合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全体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公平
合理的竞争机制。第三十八条 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给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董事会(如有,或执行董事)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92ce781a-24d0-4adb-8317-dc9765a73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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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敷尔佳(301371):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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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负责人辞任的情况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邓百
娇女士提交的《辞任报告》,邓百娇女士因岗位职责调整,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财
务负责人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邓百娇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邓百娇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履行了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与义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邓百娇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邓百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邓百娇女士将继续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文件规定,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一)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月 23 日收到总经理孙娜女士提交的《关于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提名函》,提名李政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候选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政
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财务负责人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李政德先生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应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李政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d1efd95b-5d54-4140-a44e-cfe199e209d6.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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