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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78(通达海)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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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378 通达海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3100│ -0.5200│ -0.5000│ -0.3800│ │每股净资产(元) │ 13.7251│ 14.0352│ 14.0515│ 14.177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2300│ -3.6000│ -3.4400│ -2.5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386.21│ 4386.21│ 4386.21│ 4386.2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273.79│ 5273.79│ 5273.79│ 5273.79│ │总股本(万股) │ 9660.00│ 9660.00│ 9660.00│ 9660.00│ ├─────────────┴──────────┴──────────┴──────────┴──────────┤ │●最新公告:2025-06-04 21:51 通达海(3013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4 21:55 通达海(301378):股东辛成海、史宇清拟减持合计不超3.57%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009.29 同比增(%):-29.41;净利润(万元):-2995.31 同比增(%):-55.2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2307,减少7.1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1477,减少6.7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通达海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6-05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6-26至2025-09-2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05.24万股,占总股 │ │本2.12% │ │●拟减持:2025-06-05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6-26至2025-09-2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40.00万股,占总股 │ │本1.45% │ ├─────────────────────────────────────────────────────────┤ │●限售解禁:2026-09-21 解禁数量:3837.09(万股) 占总股本比:39.72(%)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890│ -0.0610│ -1.2680│ -1.25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686│ 1.5787│ 1.5951│ 1.720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1338│ 11.1338│ 11.1338│ 11.1338│ │营业收入(万元) │ 6009.29│ 43856.47│ 28337.47│ 18003.31│ │利润总额(万元) │ -2924.87│ -3846.71│ -4725.18│ -3246.6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995.31│ -5032.65│ -4874.29│ -3662.05│ │净利润增长率(%) │ -55.22│ -192.34│ -372.54│ -620.0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3100│ │2024 │ -0.5200│ -0.5000│ -0.3800│ -0.2800│ │2023 │ 0.5887│ -0.1100│ -0.0600│ 0.1600│ │2022 │ 1.6900│ 0.3900│ 0.3300│ 0.2200│ │2021 │ 2.8100│ ---│ 0.2100│ ---│ └─────────┴───────────┴───────────┴───────────┴───────────┘ 【2.互动问答】 ┌──────┬──────────────────────────────────────────────────┐ │06-04 │问:贵公司股价长期低于发行价,贵公司是否考虑采取回购增持来提振股东信心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一直高度重视和关注。后续公司如有相关│ │ │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5-27 │问:请问贵公司与华为在哪些方面有合作产品是否适配华为昇腾,对于米国对华为昇腾禁令,对公司合作也没有影│ │ │响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是华为司法领域生态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合作推进司法领域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今年双│ │ │方联合发布了集成华为昇腾算力平台的海睿法律大模型一体机联合解决方案,通过本地私有化部署为检察院、司法│ │ │行政等司法相关行业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即插即用的法律科技服务。目前公司海睿大模型等产品已完成并通过华为│ │ │ Atlas 800T A2 训练服务器和 AI 框架昇思 MindSpore 昇腾技术认证,且合作链条基于国产化技术栈构建,美国│ │ │对华为昇腾的禁令对公司合作无实质性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 ├──────┼──────────────────────────────────────────────────┤ │05-27 │问:请问人工智能AI智能体的不断发展,会对公司的应用场景有哪些方面的影响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推进 “AI+” 战略,紧扣 AI 发展趋势、聚焦司法及相关行业多元业务场景,针对性 │ │ │研发涵盖知识问答、材料归纳、类案推荐、OCR 识别、翻译助手、公文撰写、数据分析等功能的 AI 智能体,为法│ │ │院、公安、检察、政法、仲裁等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辅助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6-04 21:51│通达海(3013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辛成海先生、史宇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辛成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09,688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8.50%)。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2,052,42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12%)。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172,6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6.39%)。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4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辛成海先生、史宇清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本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是否在公司任职 的总数(股) 比例 1 辛成海 8,209,688 8.50% 否 2 史宇清 6,172,617 6.39% 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股) 本的比例 1 辛成海 2,052,422 2.12%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2 史宇清 1,400,000 1.45%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如公司股票在计划减持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其中,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即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一)辛成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 如下: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4)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 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在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人减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二)股东史宇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承诺如下: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 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在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人减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成海先生、史宇清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相关 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辛成海先生、史宇清女士确认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 2. 因涉及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之后未满 3个月的;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辛成海、史宇清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股东辛成海、史宇清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辛成海、史宇清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14ecd01-bfce-4fca-bcdf-8a2a03dddc64.PDF ─────────┬───────────────────────────────────────────────── 2025-05-15 19:02│通达海(30137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 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郑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6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869,77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790,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6.7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4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 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4,856,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反对 1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4,856,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反对 1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856,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 11,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26%。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856,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1,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 1,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47%;反对 11,93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38%;弃权 1,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856,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 11,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85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 1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26%。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75,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6%;反对 1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4%;弃权 1,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 0%。关联股东郑建国、徐东惠、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460%;反对 12,0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649%;弃权 1,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9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75,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反对 1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弃权 1,9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8%。关联股东郑建国、徐东惠、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103%;反对 11,53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04%;弃权 1,9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92%。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856,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47%;反对 11,53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04%;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8%。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856,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47%;反对 11,53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04%;弃权 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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