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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19(阿莱德)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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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419 阿莱德 更新日期:2025-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032│ 0.4578│ 0.2764│ 0.1698│ │每股净资产(元) │ 9.5799│ 9.4775│ 9.2929│ 9.19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0800│ 4.8400│ 2.9300│ 1.7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385.00│ 3385.00│ 3535.00│ 3535.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615.00│ 6615.00│ 6465.00│ 6465.00│ │总股本(万股)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最新公告:2025-05-12 15:46 阿莱德(3014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2 16:18 阿莱德(301419):产品暂未应用于飞行汽车(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830.06 同比增(%):22.86;净利润(万元):1032.27 同比增(%):134.3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2股派5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0667,增加0.0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1445,增加7.2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阿莱德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4-29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5-26至2025-08-2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50.00万股,占总股 │ │本1.50% │ ├─────────────────────────────────────────────────────────┤ │●股东大会:2025-05-15召开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 ├─────────────────────────────────────────────────────────┤ │●限售解禁:2026-02-09 解禁数量:552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5.20(%)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射频与透波防护器件、EMI及IP防护器件和电子导热散热器件等用于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内、外部的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600│ 0.6890│ 0.4840│ 0.28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9679│ 2.8647│ 2.7320│ 2.625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2111│ 5.2111│ 5.2111│ 5.2111│ │营业收入(万元) │ 7830.06│ 35119.96│ 25295.03│ 15593.87│ │利润总额(万元) │ 1101.60│ 5342.74│ 2972.36│ 1894.5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32.27│ 4578.12│ 2764.06│ 1697.98│ │净利润增长率(%) │ 134.32│ -19.28│ -51.74│ -56.9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032│ │2024 │ 0.4578│ 0.2764│ 0.1698│ 0.0441│ │2023 │ 0.5918│ 0.6064│ 0.4301│ 0.1231│ │2022 │ 0.9903│ 0.6388│ 0.3687│ 0.1140│ │2021 │ 0.9360│ 0.6553│ 0.4511│ ---│ └─────────┴───────────┴───────────┴───────────┴───────────┘ 【2.互动问答】 ┌──────┬──────────────────────────────────────────────────┐ │05-12 │问:阿莱德的无锡基地定位为“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中心”,请问该基地是否开发轻量化耐高温材料以适配未来空│ │ │天飞行器(如可重复使用火箭)的极端环境需求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未在无锡设立基地。请以公司定期报告及法定公告披露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 ├──────┼──────────────────────────────────────────────────┤ │05-12 │问:公司在2024年3月提到为商业航天火箭提供零部件,能否具体说明产品类型(如结构件、热控组件)及合作方 │ │ │(如蓝箭航天、星际荣耀)是否涉及火箭发动机散热或电磁兼容设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曾提及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定期报告、法定公告等公开披露文件为准。感谢您的│ │ │关注! │ ├──────┼──────────────────────────────────────────────────┤ │05-12 │问:公司在2023年明确产品可用于军工行业,但目前公开信息未披露具体军工客户。能否说明已合作的军工企业类│ │ │型(如航空装备、舰船制造)及产品应用场景(如无人机零部件、雷达散热)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涉密要求,公司不便透露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解。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 │ │资。 │ ├──────┼──────────────────────────────────────────────────┤ │05-12 │问:阿莱德在2024年互动回复中表示已拓展低空经济领域(包括飞行汽车),而磁悬浮压缩机技术同样涉及精密温│ │ │控,请问公司是否考虑将航空航天热管理技术平移至磁悬浮压缩机产业链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暂未应用于飞行汽车,请勿听信市场传闻。公司会持续关注新兴领域的发展趋│ │ │势与需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感谢您的关注。 │ ├──────┼──────────────────────────────────────────────────┤ │05-12 │问:公司近期在互动平台提到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领域,请问在磁悬浮压缩机的高效散热需求中,公司的高导热相│ │ │变材料(TPCM)是否已开展相关技术验证是否有计划与磁悬浮压缩机厂商(如汉钟精机、佳力图)建立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关注新兴领域的发展与应用,并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战略规划,在现有技术│ │ │储备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产品在新行业、新市场的应用。公司将以定期报告或公告的形式向投资者分享信息,敬请│ │ │关注。 │ ├──────┼──────────────────────────────────────────────────┤ │05-12 │问:阿莱德曾为军工客户供应导热硅胶片或者其他产品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因涉密要求,公司不便透露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 │ │解! │ └──────┴──────────────────────────────────────────────────┘ 【3.最新公告】 ─────────┬───────────────────────────────────────────────── 2025-05-12 15:46│阿莱德(3014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 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8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和王锦山先生将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 6.00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 6.00 为提案 9.00 的生效前提。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9.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电子邮件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9:0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8栋。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凡 联系电话:+86 2156480200 传真: +86 2156484206 电子邮箱:xiafan.li@allied-cor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 邮编:201418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180a0a75-9d44-413b-b724-c7bb83309d47.PDF ─────────┬───────────────────────────────────────────────── 2025-05-08 17:50│阿莱德(301419):兴业证券关于阿莱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阿莱德(301419):兴业证券关于阿莱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a59f87f8-d3c1-43ff-854a-f13dcc61a098.PDF ─────────┬───────────────────────────────────────────────── 2025-04-29 19:28│阿莱德(301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吴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的股东吴靖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0%)。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比例不变,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吴靖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吴靖 6,000,000 6.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的数量及比例:吴靖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0%)。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 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吴靖先生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七)吴靖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吴靖先生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 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即2023 年 8 月 9 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 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应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如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应配合公司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本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应配合公司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低 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后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如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出让方或 受让方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 除权除息处理)。 5、本人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期间,不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上述限制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任职期间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应当 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不得将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 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8、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人未将上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如上述承诺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特定情形可予以豁免或者减轻义务的,则承诺人依据相关规定作出 的法律行为不属于前述违反承诺的行为。 9、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目前,吴靖先生均严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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