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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502 华阳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400│ 0.6000│ 0.4673│ 0.3906│ │每股净资产(元) │ 14.6104│ 14.4705│ 14.3186│ 14.22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500│ 4.2500│ 3.4000│ 2.8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30.63│ 1427.10│ 1427.10│ 1353.2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277.73│ 4281.25│ 4281.25│ 4355.14│ │总股本(万股) │ 5708.35│ 5708.35│ 5708.35│ 5708.35│ ├─────────────┴──────────┴──────────┴──────────┴──────────┤ │●最新公告:2025-05-16 20:04 华阳智能(3015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3 17:06 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316.70 同比增(%):2.86;净利润(万元):786.70 同比增(%):1.0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3.5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6513,减少5.4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6954,增加6.7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0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华阳智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08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5-29至2025-08-2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85.42万股,占总股 │ │本5.00% │ ├─────────────────────────────────────────────────────────┤ │●限售解禁:2027-02-02 解禁数量:3277.72(万股) 占总股本比:57.42(%)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500│ 0.9260│ 0.4120│ 0.33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6261│ 4.4883│ 4.3863│ 4.302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8.5735│ 8.5714│ 8.5676│ 8.5595│ │营业收入(万元) │ 11316.70│ 48340.99│ 37215.38│ 27806.38│ │利润总额(万元) │ 866.36│ 3751.29│ 2700.56│ 2268.8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86.70│ 3364.85│ 2519.54│ 2043.61│ │净利润增长率(%) │ 1.00│ -48.51│ -47.60│ -39.9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400│ │2024 │ 0.6000│ 0.4673│ 0.3906│ 0.1724│ │2023 │ 1.5265│ 1.1231│ 0.7948│ 0.3162│ │2022 │ 1.4831│ 1.1128│ 0.7477│ ---│ │2021 │ 1.5222│ ---│ ---│ ---│ └─────────┴───────────┴───────────┴───────────┴───────────┘ 【2.互动问答】 ┌──────┬──────────────────────────────────────────────────┐ │05-06 │问:有减速电机吗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参与了《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通用规范》(GB/T40131-2021)标准的起草,并自│ │ │主研发了配有减速机构的步进电机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5-16 20:04│华阳智能(3015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阳智能(3015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323db70-fc3f-4ef3-93d9-9383ab69f317.PDF ─────────┬───────────────────────────────────────────────── 2025-05-16 20:00│华阳智能(3015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 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 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3人,代表股份42,607,17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40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8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9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9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9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34,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4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8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8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9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8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十)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6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5%;反对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十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9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十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37,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7%;反对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 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 ─────────┬───────────────────────────────────────────────── 2025-05-07 21:11│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8,134,375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14.25%)。复星惟盈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以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54,175股,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 2、复星惟盈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以下简称“《减持股份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8,13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54,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复星惟盈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 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根据《减持股份特别规定》《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 复星惟盈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 复星惟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合伙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 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减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的,本合伙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执 行。 如果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惟盈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 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复星惟盈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复星惟盈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 3、复星惟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计划的实际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复星惟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复星惟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ac46a6f5-c802-4654-ab3a-8ff6f175e3c8.PDF 【4.最新报道】 ─────────┬───────────────────────────────────────────────── 2025-05-13 17:06│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公司家电业务客户与机器人协同效应? 答: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主要服务于白色家电领域,与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电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 目前机器人行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期,公司持续关注相关领域的市场机遇。基于在家电领域积累的电机精密制造经验和技术储备,公 司 2025 年电机领域主要研发方向为突破无框电机核心技术,开发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于机器人及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截至目前,公司电 机产品尚未进入机器人领域供应链,对公司业绩不形成影响。 2、公司医疗业务近期情况如何? 答:公司精密给药业务板块目前在存量业务方面:持续深化与现有战略客户的合作,客户合作粘性进一步增强;新客户拓展与研发 项目推进方面:积极对接新客户,多个在研项目已进入检测、验证阶段。 3、公司在微特电机业务和精密给药业务市场拓展和客户拓展情况以及未来规划? 答:在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领域,2024 年公司成功进入小米、开利、夏普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现有 客户合作关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向行业更高端领域倾斜。同时,加快微特电机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改造,降本增质,增强产品竞争 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在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方面,2024 年子公司江苏德尔福成功与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Biocon 等知名药企达成合作,还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等 多种药物领域持续深耕拓展。未来,公司将紧跟生物药研发动态,持续开发新型给药装置,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业务规模。 4、微特电机行业下游市场增速展望?未来盈利点? 答:微特电机行业下游行业需求稳定,空调行业发展及产品升级等因素导致微特电机及组件需求提升,从而带动业绩增长。 精密给药装置是公司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拓展的其中一个方向,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潜力较大,随着适用药物市场扩大及新领域开拓, 将成为重要业绩增长点。 此外,公司在汽车、医疗、工业水务方面均基于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了多元化布局,未来有望成为公司的另一业务增长点。公 司紧跟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凭借出色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客户的黏性,也拓展了公司产品的用户群体,有助于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 5、公司目前在研产品和研发费用投入规划? 答: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技术研发,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发展。 2025 年公司重点研发方向及规划如下:①电机领域:重点 突破无框电机核心技术,开发高转矩密度磁路设计、高精度伺服控制算法及耐冲击轻量化结构,配套服务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及高端医 疗器械领域;②给药装置领域:研发大剂量高黏度持续注射装置,攻克高黏度药物稳定输送、微量精准计量及低阻力注射笔结构设计。 由于公司上述研发项目尚处于早期论证阶段,研发进展以及实际市场需求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6、公司近期经营状况? 答: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盈利总体稳定。营业收入达113,166,954.0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 7,867,033.6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 7、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 答:①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空调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如在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 电企业中市场份额较为稳定。精密给药装置与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等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②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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