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518 长华化学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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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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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300│ 0.4100│ 0.2400│ 0.1800│
│每股净资产(元) │ 10.2493│ 10.1290│ 10.0577│ 9.997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100│ 4.0400│ 2.3200│ 1.7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345.52│ 5345.52│ 5344.08│ 3499.2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672.30│ 8672.30│ 8673.75│ 10518.61│
│总股本(万股) │ 14017.82│ 14017.82│ 14017.82│ 140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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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10 15:42 长华化学(30151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2 14:56 长华化学(301518):2025年公司为配套小米汽车的座椅供应商提供高舒适性聚醚产品及服务(详见 │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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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7895.87 同比增(%):-12.51;净利润(万元):1869.76 同比增(%):-15.1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6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5 除权派息日:2025-06-2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2189,增加18.9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0247,减少14.0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长华化学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7-02-03 解禁数量:8667.96(万股) 占总股本比:61.84(%)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聚醚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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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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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640│ 0.4770│ -0.3480│ -0.5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0111│ 2.8777│ 2.7482│ 2.690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9592│ 5.9574│ 5.9555│ 5.9536│
│营业收入(万元) │ 57895.87│ 304988.77│ 219487.94│ 146121.14│
│利润总额(万元) │ 2100.13│ 6456.12│ 3626.03│ 2822.0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69.76│ 5815.51│ 3339.07│ 2527.79│
│净利润增长率(%) │ -15.10│ -49.90│ -57.97│ -43.0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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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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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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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300│
│2024 │ 0.4100│ 0.2400│ 0.1800│ 0.1600│
│2023 │ 0.9700│ 0.7000│ 0.4200│ 0.1900│
│2022 │ 0.8500│ 0.6500│ 0.4500│ 0.2800│
│2021 │ 0.8300│ 0.6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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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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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请问董秘,在政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政策下,公司是否有服务这个类目的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软体家居、汽车、鞋服等领域,暂不涉及海洋产业相关领域。感谢│
│ │您的关注! │
├──────┼──────────────────────────────────────────────────┤
│07-01 │问:请问董秘,公司是否有给小米新能源车提供服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汽车行业的客户主要是汽车配套供应商。2025年公司为配套小米汽车的座椅供应商│
│ │提供高舒适性聚醚产品及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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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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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5:42│长华化学(30151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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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
,发行价格为 25.7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537,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7,478,130.19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825,059,369.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年 7月 28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
户有关事项的议案》,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新增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
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存 募集资
储金额(万 金用途
元)
长华化学科 中信银行股 8112001012900880735 0.00 信息系
技(连云 份有限公司 统建设
港)有限公 苏州分行 项目
司
合计 0.00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有关各方:
甲方: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保荐机构)
丁方: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丁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2001012900880735,截至 2025年 7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丁方涉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丁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丁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丁
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尹鹏(身份证号码:******)、陈勇(身份证号码:******)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丁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以孰低为准),甲方、丁方及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
求丁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
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甲、乙、丙、丁四方均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与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守约方
因此遭受的损失。
11、有关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规则的约束。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
争议,应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若四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丁方
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c8f4839e-eb15-46bc-a044-003ac1d6f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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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08│长华化学(3015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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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d9743cc2-0058-4cad-b2a6-5737fd9019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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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08│长华化学(30151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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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年12月17日—2025 年6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
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该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规定
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均未进行任何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
2、除激励对象之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除激励对象之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ba91a710-1a08-4dad-8821-102b58cefdd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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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4:56│长华化学(301518):2025年公司为配套小米汽车的座椅供应商提供高舒适性聚醚产品及服务
─────────┴─────────────────────────────────────────────────
格隆汇7月2日丨长华化学(301518.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汽车行业的客户主要是汽车配套供应商。2025年公司为配套小米汽车
的座椅供应商提供高舒适性聚醚产品及服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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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34│长华化学(301518):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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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7日丨长华化学(301518.SZ)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3.9718万股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017.8204万股的0.7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89人,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96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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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05│长华化学(301518)拟授出不超103.97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为10.96元/股
─────────┴─────────────────────────────────────────────────
长华化学(301518.SZ)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03.9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0.96元/股,首次授
予89人,预留部分将在12个月内确定。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06346.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5-19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7.10 成交量(万股):2073.88 成交额(万元):56756.7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067.05│ 525.52│
│机构专用 │ 959.04│ 1081.00│
│机构专用 │ 763.26│ 218.96│
│机构专用 │ 617.97│ 426.5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466.95│ 324.4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 │ 11.33│ 1148.48│
│机构专用 │ 959.04│ 1081.00│
│机构专用 │ 178.97│ 653.0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408.35│ 618.55│
│机构专用 │ 2067.05│ 525.52│
└───────────────────────────────┴────────────┴────────────┘
●交易日期:2025-05-16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5.28 成交量(万股):2092.91 成交额(万元):55585.3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 │ 1127.50│ 0.00│
│机构专用 │ 1049.12│ 1157.54│
│机构专用 │ 658.43│ 1504.5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550.78│ 326.77│
│机构专用 │ 504.43│ 2122.6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504.43│ 2122.6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59.98│ 1683.19│
│机构专用 │ 658.43│ 1504.57│
│机构专用 │ 207.74│ 1343.85│
│机构专用 │ 1049.12│ 1157.54│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5-07-09 │ 5411.99│ 420.00│ 0.00│ 0.00│ 5411.99│
│2025-07-08 │ 5499.42│ 478.97│ 0.00│ 0.00│ 5499.42│
│2025-07-07 │ 5486.81│ 514.92│ 0.00│ 0.00│ 5486.81│
│2025-07-04 │ 5567.56│ 458.03│ 0.00│ 0.00│ 5567.56│
│2025-07-03 │ 5780.39│ 313.07│ 0.00│ 0.00│ 5780.39│
│2025-07-02 │ 5847.99│ 346.18│ 0.00│ 0.00│ 5847.99│
│2025-07-01 │ 5916.65│ 584.09│ 0.00│ 0.00│ 5916.65│
│2025-06-30 │ 6317.92│ 637.81│ 0.00│ 0.00│ 6317.92│
│2025-06-27 │ 6719.38│ 752.91│ 0.00│ 0.00│ 6719.38│
│2025-06-26 │ 6699.47│ 855.14│ 0.00│ 0.00│ 6699.47│
│2025-06-25 │ 6680.33│ 902.44│ 0.00│ 0.00│ 6680.33│
│2025-06-24 │ 6576.10│ 855.83│ 0.00│ 0.00│ 6576.10│
│2025-06-23 │ 66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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