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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31(春光集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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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531 春光集团 更新日期:2026-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 │每股收益(元) │ 0.7500│ 0.3600│ 0.6000│ 0.5300│ 0.4700│ │每股净资产(元) │ 4.7100│ 4.3100│ 4.1000│ 3.5000│ 2.98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6.8200│ 8.2900│ 15.7700│ 16.3000│ 17.1000│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 ---│ ---│ ---│ ---│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总股本(万股) │ ---│ ---│ ---│ ---│ ---│ ├─────────┴───────┴───────┴───────┴───────┴───────┤ │●最新公告:2026-04-15 20:38 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暂无数据 │ ├─────────────────────────────────────────────────────────┤ │●业绩预告: │ │2026-04-16 预告业绩:业绩预增 │ │预计公司2026年01-03月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186万元-260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21%-27.87%。 │ ├─────────────────────────────────────────────────────────┤ │●财务同比:2025-12-31 营业收入(万元):115444.02 同比增(%):7.24;净利润(万元):12422.17 同比增(%):25.62 │ ├─────────────────────────────────────────────────────────┤ │最新分红扩股:暂无数据 │ └─────────────────────────────────────────────────────────┘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7200│ -0.0200│ 0.1700│ 0.1900│ 0.49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6632│ 2.2836│ 2.0786│ 1.5084│ 0.98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953│ 0.9953│ 0.9953│ 0.9953│ 0.9953│ │营业收入(万元) │ 115444.02│ 54615.52│ 107655.17│ 92960.32│ 101509.94│ │利润总额(万元) │ 14075.71│ 6609.83│ 11283.08│ 10002.52│ 8466.1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2422.17│ 5851.25│ 9888.97│ 8703.32│ 7713.75│ │万)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5.62│ ---│ 13.62│ 12.83│ ---│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0.7500│ ---│ 0.3600│ ---│ │2024 │ 0.6000│ ---│ ---│ ---│ │2023 │ 0.5300│ ---│ ---│ ---│ │2022 │ 0.4700│ ---│ ---│ ---│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4-15 20:38│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06fd91e-8d4d-432e-be7a-d125e94673e9.PDF ─────────┬───────────────────────────────────────────────── 2026-04-15 20:38│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 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dd52a05-477c-4928-9995-58c189d7fda6.PDF ─────────┬───────────────────────────────────────────────── 2026-04-15 20:38│春光集团(301531):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落实投资者 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说明如下: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该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幕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和责任、 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等事项,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信息披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公司为有效运行信息披露制度,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日常事务。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孔志强 联系电话:0539-7958706 传真:0539-7958706 电子邮箱:ir@cgte.cn 公司网站:http://www.cgte.cn 此外,公司将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 平、公开、公正,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将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提高运作透明度的同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投资者关系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以强化投 资者关系为主线,以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为目标,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持续沟通交流,努力拓展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在交流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 续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完善和规范。 二、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会网络投票、征集 投票权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采用累 积投票时,每一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者分别投给几个董事候 选人。每一董事候选人应单独计票。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2)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并在其选举的 每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票数; (3)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表决票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反之为有效选票; (4)表决完毕后,由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所得票数; (5)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如当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人数,应就缺额对所有 不够票数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会补选。如两位以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同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 举。但当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到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公司已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相关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征集投票权相关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8429d80-a9ed-4548-adb6-a953a9ed5335.PDF 【4.最新报道】 暂无数据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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