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538 骏鼎达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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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7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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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8406│ 3.2893│ 2.1925│
│每股净资产(元) │ ---│ 23.5021│ 22.6615│ 21.57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3.6400│ 14.4200│ 11.3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121.97│ 2229.23│ 1400.00│ 14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718.03│ 3370.77│ 4200.00│ 4200.00│
│总股本(万股) │ 7840.00│ 5600.00│ 5600.00│ 560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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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0 19:42 骏鼎达(30153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1 17:30 骏鼎达(301538)2025年6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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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2926.10 同比增(%):39.00;净利润(万元):4707.51 同比增(%):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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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6 除权派息日:2025-05-27 │
│●分红:2024-06-30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0-09 除权派息日:202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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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8146,减少5.60%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8629,减少11.1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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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骏鼎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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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4-03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2025-04-25至2025-07-24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73.00万股,占总│
│股本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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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7-03-22 解禁数量:4718.03(万股) 占总股本比:60.18(%)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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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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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7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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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3840│ 1.6100│ 0.6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2.8119│ 11.9713│ 11.099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9.2141│ 9.2141│ 9.2124│
│营业收入(万元) │ ---│ 22926.10│ 86450.07│ 58950.34│
│利润总额(万元) │ ---│ 5457.76│ 20635.91│ 13681.9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4707.51│ 17597.57│ 11547.39│
│净利润增长率(%) │ ---│ 3.24│ 26.01│ ---│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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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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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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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8406│
│2024 │ 3.2893│ 2.1925│ 1.5757│ 0.9913│
│2023 │ 3.0360│ 2.1074│ 1.2154│ 0.7213│
│2022 │ 3.8071│ ---│ 1.7800│ ---│
│2021 │ 3.2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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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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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问:请问董秘,截至5月31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数量,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
│ │范畴。公司会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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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请问一下红土智能和深创投二公司的减持情况。他们在5月13号前减持14万股后,股价最高又涨了百分之十几 │
│ │,他们是否又减持了如有减持,会在什么情况下公司会公告 │
│ │ │
│ │答:您好,自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整数倍的公告》(2025-020)后,公司未收到红土智│
│ │能与深创投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股东后续减持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发│
│ │权益变动、减持时间届满或减持数量完成后,需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上市公司创│
│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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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问:公司招股说明书里提到公司的客户数达三千多户,请问公司上市二年多来有什么变化吗公司是否有针对小客户│
│ │的培育计划比如对有前景的小客户的产品提供优惠供货或帮扶计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上市后未再直接披露具体客户数量,但公司历年营收保持长期稳定增长,未来会持│
│ │续关注客户需求,优化客户服务,助力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共同成长。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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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问:今年股东大会已经通过分红方案,请问何时分红除权。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关注公司后续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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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问:我是贵公司一名坚定投资者,已投资贵公司一年有余。上周二股东大会,因事走不开,请问我方便以投资者身│
│ │份去贵公司深圳总部看看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公司的长期信任与支持。关于您希望参观深圳总部的需求,我们│
│ │热烈欢迎!公司一贯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也非常乐意通过实地走访让您更直观了解骏鼎达的运营情况与发展│
│ │脉络。为确保您的参观体验,建议您先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电话:0755-29985520、0755-36653229 邮箱:ir@│
│ │jddtech.com。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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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问:请问董秘,截至5月2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数量,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
│ │范畴。公司会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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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问:公司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同比大增39%至2.29亿元,但净利润同比仅微增3.24%至4707万元。为什么会出现│
│ │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呢公司有何计划扭转这种情况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变动主要系营业成本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包括:营业收入增加营│
│ │业成本同比增加、材料成本变动、2024年投入的苏州骏鼎达和墨西哥捷卡富产能爬坡、折旧摊销、产品结构、客户│
│ │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费用端,一季度为公司固定涨薪季并发放年终奖等,叠加市场拓展需求,同时公司持续加大│
│ │研发投入等。后续公司将优化成本管控,通过加快苏州、墨西哥基地产能爬坡进度,提升规模效应,公司目前经营│
│ │正常,具体业绩情况请详见后续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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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PEEK是聚醚醚酮的简称,是一种新型的工业塑料,性能优于其他塑料或金属材料,由于PEEK的分子链含有大量│
│ │的苯环,其熔点达340℃,玻璃化转变温度为143℃,拉伸强度达到100MPa。贵公司非常低调和务实,我可以实事求│
│ │是的理解,贵公司目前主营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其实就是peek材料,或者说异曲同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聚焦于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
│ │包括功能性保护套管和单丝等,应用领域覆盖汽车、工程机械、通讯电子、轨道交通等。公司已掌握材料配方核心│
│ │技术,具备改性材料的自主开发能力,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提升材料韧性、强度、阻燃性等性能的成熟配方体│
│ │系,原材料主要包括未经改性的聚酯(PET)、尼龙(PA)、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树脂材料、复丝、功 │
│ │能助剂以及配套商品等。感谢您对骏鼎达业务方向的关注与认可,公司将继续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稳步拓展产品应│
│ │用场景,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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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一年前的今天,我买入贵公司股票,当时是107元,相信贵公司,看好贵公司。一年后的今天,跌破70元。可 │
│ │贵公司增长很好,市盈率也很低,我很是迷茫和困惑,贵公司是否也认为低估,能否拿出真金白银来回购并注销股│
│ │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司的长期信任与支持,股价的波动受到较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经营│
│ │历年持续稳健增长,2025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39%,公司目前除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外,重要的资本开 │
│ │支项目是产能提升项目,包括:子公司东莞骏鼎达实施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和拟投资设立摩洛哥│
│ │子公司,当前阶段将资金优先投入研发创新与产能扩张,或更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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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贵公司愿景是成为世界一流高性能保护材料品牌。这次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是否对贵公司实质利好│
│ │。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公司外销营业收入为172,110,284.22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9.94%,在│
│ │美国区域的销售收入为50,918,781.73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91%。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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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关于peek材料,对贵公司而言,是否无技术难度,这是未来的方向,希望贵公司把握机遇,引领peek材料的发│
│ │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聚焦于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与生产,核心产品包括功│
│ │能性保护套管和单丝等,应用领域覆盖汽车、工程机械、通讯电子、轨道交通等。公司已掌握材料配方核心技术,│
│ │具备改性材料的自主开发能力,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提升材料韧性、强度、阻燃性等性能的成熟配方体系,原│
│ │材料主要包括未经改性的聚酯(PET)、尼龙(PA)、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树脂材料、复丝、功能助剂 │
│ │以及配套商品等。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持续以技术驱动为核心,把握产业升级机遇,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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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贵公司是否有技术壁垒,有行业护城河,明明是国内该行业领域唯一的上市公司,为什么市场给公司如此低的│
│ │估值,相当于化工行业。难道一般塑料化工行业都可以做贵公司业务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价的波动受到较多因素影响。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掌握材料配方核心技术,│
│ │具备改性材料自主开发能力,已成为国内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领域的优势企业之一,产品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外资│
│ │领先品牌的水平,并已取得多家知名终端主机厂的认可,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优质产品实现国产替代打下│
│ │坚实基础。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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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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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42│骏鼎达(30153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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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6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3,360.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600.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 2,240.00 万股,转增
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7,840.0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转增)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本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
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6,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8,400,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6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3、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11 杨凤凯
2 03*****715 杨巧云
3 08*****155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49 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00,235 60.1790 13,480,094 47,180,329 60.17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99,765 39.8210 8,919,906 31,219,671 39.8210
总股本 56,000,000 100 22,400,000 78,400,000 1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最新股本 78,400,000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2.2446 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凤凯、杨巧云、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9 月 20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凤凯、杨巧云、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有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行为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4、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 区 2 栋
联系人:刘亚琴、肖荣贵
电话:0755-29985520、0755-36653229
传真:0755-29985520
九、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03e4799-e197-4493-a0c7-547f2cad5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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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2│骏鼎达(301538):中信建投关于骏鼎达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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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中信建投关于骏鼎达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2656b00b-feb9-4835-9a6f-156a89764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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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2│骏鼎达(3015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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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
5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 万
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55.82 元,共计募集资金55,82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823.80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5,023.80 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 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996.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89.52 万元和先期支付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48,406.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3-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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