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630 同宇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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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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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3.1874│ 2.2081│ 1.1050│ 4.7769│
│每股净资产(元) │ 41.8491│ 29.1058│ 27.8654│ 26.61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0.0200│ 7.5900│ 4.0600│ 19.8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00.00│ ---│ ---│ ---│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00.00│ ---│ ---│ ---│
│总股本(万股) │ 4000.00│ 3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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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28 18:56 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9 03:07 图解同宇新材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4.58%(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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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89943.74 同比增(%):25.96;净利润(万元):10270.45 同比增(%):-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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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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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8851,减少55.7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09,公司股东户数19991,增加285485.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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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同宇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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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7-10 解禁数量:498.55(万股) 占总股本比:12.46(%)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7-10 解禁数量:2501.45(万股) 占总股本比:62.54(%)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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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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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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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130│ 0.1560│ -0.3500│ 0.96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9669│ 20.0738│ 18.9706│ 17.865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9385│ 6.8117│ 6.7179│ 6.6241│
│营业收入(万元) │ 89943.74│ 57133.74│ 27640.64│ 95246.85│
│利润总额(万元) │ 12230.35│ 7836.29│ 3804.05│ 16524.2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270.45│ 6624.39│ 3314.90│ 14330.56│
│净利润增长率(%) │ ---│ ---│ ---│ -12.8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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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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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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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3.1874│ 2.2081│ 1.1050│
│2024 │ 4.7769│ 3.6660│ 2.5039│ 1.1562│
│2023 │ 5.4826│ ---│ ---│ ---│
│2022 │ 6.2668│ ---│ 3.3203│ ---│
│2021 │ 4.50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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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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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你好,公司在机构调研公告里称“江西同宇一期项目2024年7月投产,产品陆续通过客户认证,现处于产 │
│ │能爬坡期。该项目设计产能20万吨/年,分期实施,一期设计产能15.2万吨/年,其中自用量4.9万吨/年,对外销售│
│ │10.3万吨/年,产品涵盖现有产品扩产及新产品,丰富了公司产品系列。”请问怎么理解自用量4.9万吨/年是否可 │
│ │以理解为公司生产销售的某些高端电子树脂将实现部分核心原材料的自给自足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为了满足“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电子树脂项目│
│ │(一期)”产品生产需要,同时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把控,项目计划生产中间体(即为自用量)49,34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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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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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6│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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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董事纪仲林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张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与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和《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0add789-9e18-4842-a68d-42cb9d6af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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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4│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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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68f6e87-e5d2-4ffa-ba7f-77f6fb711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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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4│同宇新材(30163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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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同宇新
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较大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证券部为舆情工作组的日常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并具体落实舆情工作组的相
关决策部署。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
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顾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
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造谣。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
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
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初步评估事件事态的严重性。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
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人员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
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
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
、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者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0330dd1-53ad-42c7-8a42-c7dc2a73e49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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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03:07│图解同宇新材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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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2025年三季报显示,主营收入达8.99亿元,同比增25.96%;归母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6.62%,扣非净利润1.02亿元
。第三季度单季收入3.28亿元,同比增37.94%;归母净利润3646.07万元,同比增4.58%。公司毛利率为21.05%,资产负债率31.46%,财
务费用352.84万元,投资收益为-145.47万元。整体营收持续增长,但净利润出现下滑,需关注盈利能力变化。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900003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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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00│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10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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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同宇产能释放节奏如何?
答:江西同宇一期项目于 2024 年 7月开始投产后,产品陆续通过客户认证,产能正处于爬坡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江西同宇
产能释放工作。
2、江西同宇设计产能为 20万吨?
答: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已于 2024 年 7月开始投产,一期项目设计产能
为 15.2万吨/年,包括自用量 4.9万吨/年和对外销售 10.3万吨/年。该项目对外销售的商品包括现有产品的扩产以及新产品的生产,
可在扩大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规模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系列。
3、公司主要产品是否有发生变化?
答: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应用于覆铜板制造,目前经营方向与战略规划保持稳定。公司最早从MD
I改性环氧树脂开始,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工艺突破,研发了适用于高中低玻璃化转变温度无铅无卤覆铜板、低 Dk低Df 高速领域覆
铜板的产品。随着终端应用快速发展、行业技术不断迭代,业内覆铜板生产厂商追求转型升级,公司积极进军高频高速覆铜板领域,目
前已经突破了苯并噁嗪树脂、马来酰亚胺树脂、官能化聚苯醚树脂和高阶碳氢树脂等关键核心技术。
4、碳氢树脂占比公司的份额大概是多少?
答:高阶碳氢树脂已开展中试并送样,目前处于客户测试阶段,尚未实现量产销售。
5、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哪些?
答: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建滔集团、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华正新材、超声电子、金宝电子等覆铜板知名企业,通过服务覆铜板行业
客户,公司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等领域。
6、公司销售模式如何?是否有制定 26年销售目标?
答: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计划,保障产品精准交付;同时会结合市场供需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适当进行合理
备货。关于 2026年销售目标,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自身业务规划及市场拓展进度进行综合研判确定。
7、MDI改性环氧树脂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何?
答:公司MDI改性环氧树脂凭借技术优势,已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是公司早期实现量产的
主要产品之一。关于其市场占有率,目前暂未有权威机构发布该产品相关市场规模数据信息,公司市场占有率无法计算。
8、公司在高频高速树脂产能扩张、客户开拓方面有何规划?
答:关于高频高速产能扩张规划,公司采取市场引导研发方向型研发创新模式,制定产品研发规划路线并配合量产配置,积极开拓
高频高速树脂产品市场,迎合市场发展方向。
关于客户开拓规划,公司通过参加行业高层论坛和技术研讨会、拜访客户及现有客户推荐等方式,拓展业内主流中高端覆铜板应用
市场。积极开发维护国际国内领先覆铜板企业客户,提供高端应用和国产化替代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布局优质覆铜板企业潜力客户,结
合客户转型升级需求及市场定位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化产品升级解决方案。在为相关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同时,销售部门积极推动客户
试样评估及小批量导入进度,并尽快实现批量化合作。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4/1224710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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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16:40│同宇新材(301630)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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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SZ)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9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公司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取得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标志着相关变更事项正式落地。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94434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7-18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5.22 成交量(万股):454.20 成交额(万元):78093.1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昌山路证券营业部 │ 3876.23│ 19.18│
│机构专用 │ 2937.82│ 1926.3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闵行区莘松路证券营业部 │ 1941.28│ 3.50│
│机构专用 │ 1664.17│ 486.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 1271.63│ 27.5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937.82│ 1926.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白石巷证券营业部 │ 3.44│ 1594.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 │ 84.71│ 1309.82│
│机构专用 │ 223.70│ 1273.91│
│机构专用 │ 616.24│ 1097.84│
└───────────────────────────────┴────────────┴────────────┘
●交易日期:2025-07-10 信息类型: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128.05 成交量(万股):839.72 成交额(万元):162359.6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3125.71│ 127.8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 2210.03│ 40.2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2073.57│ 1102.6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984.02│ 1341.4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开大道证券营业部 │ 1809.96│ 10.2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984.02│ 1341.48│
│机构专用 │ 0.00│ 1293.7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656.90│ 1225.8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2073.57│ 1102.6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250.28│ 1074.89│
└───────────────────────────────┴────────────┴────────────┘
【6.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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