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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江苏阳光)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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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600220 江苏阳光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6 00:00 江苏阳光(600220):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6 02:46 江苏阳光(600220)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面料(多维空间 │ │羊绒双面呢)”(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4-26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 │ │度为-185.35%。扣非后净利润-8539.00万元至-853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80│ │.26%--180.26%。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128564.12 同比增(%):-14.89;净利润(万元):3353│ │.89 同比增(%):-67.2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10派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07-14 除权派息日:2023-07-17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00354,减少2.35%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02774,减少1.7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04-24累计质押股数:22059.00万股 │ │占总股本比:12.37% 占其持股比:97.47%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高档精毛纺呢绒、精纺毛纱、高档男式西服和女式时装的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188│ 0.0049│ -0.0011│ 0.0658│ │每股净资产(元) │ 1.1838│ 1.1719│ 1.2072│ 1.209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5800│ 0.4200│ -0.0900│ 5.55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620│ 0.2450│ -0.0130│ -0.06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464│ 0.2325│ 0.2465│ 0.247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 ---│ ---│ │营业收入(万元) │ 128564.12│ 77202.24│ 34276.62│ 199318.75│ │利润总额(万元) │ 5937.58│ 2725.00│ 312.94│ 14675.4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353.89│ 879.93│ -195.54│ 11725.77│ │净利润增长率(%) │ -67.21│ -82.62│ -111.57│ 1.98│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78334.03│ 178334.03│ 178334.03│ 178334.0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78334.03│ 178334.03│ 178334.03│ 178334.0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 0.0188│ 0.0049│ -0.0011│ │2022 │ 0.0658│ 0.0574│ 0.0284│ 0.0095│ │2021 │ 0.0645│ 0.0383│ 0.0034│ -0.0261│ │2020 │ 0.0089│ -0.0057│ -0.0181│ -0.0218│ │2019 │ 0.0393│ 0.0474│ 0.0223│ -0.0061│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4-04-26 00:00│江苏阳光(600220):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江苏 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80号),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5 日,你公司提交 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将 2023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900 万元 更正为-10,008万元,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 2,400 万元更正为-8,539 万元。上述业绩预告更正 事项将导致公司 2023 年业绩预告由盈转亏,同时根据审计进展,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 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如下监管 要求。 1、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更正主要原因是,提高对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应收账款坏 账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8860.57万元,提高对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担保预计负债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 2,000万元,上述事项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合计约 10,359.94 万元。你公司应当结合阳光服饰资信情况、账 龄、可回收性等信息,阳光集团担保债务偿还能力充分评估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审慎判断坏账计提和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并在年 报和资产减值公告中充分披露相关情况。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在 2023 年年报披露后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你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出具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向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信息资料,按期对 外披露年报,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你公司应当认真核查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确保年度报告对于相关事项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措施积极追偿,维护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对财务报告履行充分、必要的 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切实承担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编制 2023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220_20240426_RF0K.pdf ─────────┬──────────────────────────────────────────────── 2024-04-26 00:00│江苏阳光(600220):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08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21,733万元,同比减少 185.35% 公司预计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8,53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减少 19,178 万元,同比减少 180.26%。 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为预审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根据目前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 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对公司 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披露了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900万元,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2,40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 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08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减少 21,733 万元,同比减少 185.35%。预计 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8,539 万元,与上年 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19,178 万元,同比减少 180.26%。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57,654.3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389,185.56 元。 (二)每股收益:0.0658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根据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和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对公司往来款 期后和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公司对阳光服饰和阳光集团目前的还款能力重新进行了风险评估,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后, 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还款相关的会计科目应收账款、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等也进行调整。 公司拟提高对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增加8860.57万元,减少公司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约 8859.94万元。向阳光集团提供的对外担保提高预计负债的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 2000万元,减少公司 2023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500万元。上述两项减少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0359.94 万元。加上随着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进行微调的项目,公司将原业绩预告的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900万元更正为约 -10,008万元。 2024年 1月披露 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根据阳光服饰往年的回款情况,以及阳光服饰对公司应付账款在公司年报披露前的 付款计划,公司按常规考虑了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和阳光集团对外担保的预计负债所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但随着期后阳光服饰还款 未达预期等实际情况,我们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将公司对阳光服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 1 年内由 5%提高至 10%,1 至 2 年 由 10%提高至 30%;对阳光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 4 亿元,预计负债比例由 5%提高至 10%。由于基数较大,变动的金额较大,因此公 司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 (二)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有关事项与 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四、风险提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内容准确性的其它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为预审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 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拟 对公司 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相关事项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年审会计师最终出具 的审计报告为准(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临 2024-017”号公告)。若公司的内控报告为否定意见或被认 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的账款超出信用期的金额为26,147万元 ,可能存在收不回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此次预告更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将在日后的工作 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 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公司也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220_20240426_PAGR.pdf ─────────┬──────────────────────────────────────────────── 2024-04-25 22:10│江苏阳光(600220):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标题: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 处分日期:2024-04-25 处理事由: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other/c/6002202024042593623862.doc 【4.最新报道】 ─────────┬──────────────────────────────────────────────── 2024-04-16 02:46│江苏阳光(600220)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面料(多维空间羊绒双面呢)”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江苏阳光(600220)新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专利名为“面料(多维空间羊绒双面呢 )”,专利申请号为CN202330624236.2,授权日为2024年4月16日。专利摘要: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面料(多维空间羊绒双面 呢)。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制作服装。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案与色彩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 照片:主视图。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600000903.shtml ─────────┬──────────────────────────────────────────────── 2024-04-05 02:02│江苏阳光(600220)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面料(LOGO立体提花)” ─────────┴──────────────────────────────────────────────── 1、江苏阳光(600220)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专利名为“面料(LOGO立体提花)”。 2、今年以来江苏阳光新获得专利授权13个,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2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0500000376.shtml ─────────┬──────────────────────────────────────────────── 2024-04-02 02:21│江苏阳光(600220)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面料(波点字母大提花)”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江苏阳光(600220)新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专利名为“面料(波点字母大提花)” ,专利申请号为CN202330624224.X,授权日为2024年4月2日。专利摘要: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面料(波点字母大提花)。2.本 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制作服装。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案与色彩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 图。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0200000923.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3-10-10 信息类型:跌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9.87 成交量(万股):5985.71 成交额(万元):12284.7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北滨大道证券营业部│ 302.32│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265.1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市路证券营业部 │ 260.8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福泰路证券营业部 │ 246.34│ ---│ │沪股通专用 │ 209.68│ ---│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515.0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 317.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区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 ---│ 214.9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213.9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证券营业部 │ ---│ 197.60│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 融券余额│ 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 │2024-04-25 │ 10901.87│ 242.75│ 38.72│ 0.77│ 10940.59│ │2024-04-24 │ 10936.71│ 112.73│ 37.49│ 0.00│ 10974.20│ │2024-04-23 │ 10905.17│ 59.57│ 37.49│ 0.00│ 10942.66│ │2024-04-22 │ 10952.54│ 105.09│ 37.02│ 0.00│ 10989.56│ │2024-04-19 │ 10964.13│ 96.13│ 38.96│ 0.00│ 11003.09│ │2024-04-18 │ 11010.61│ 174.39│ 39.20│ 0.00│ 11049.82│ │2024-04-17 │ 10991.09│ 208.40│ 39.69│ 0.00│ 11030.78│ │2024-04-16 │ 11074.29│ 329.87│ 37.26│ 0.00│ 11111.55│ │2024-04-15 │ 11167.96│ 166.20│ 40.91│ 0.00│ 11208.87│ │2024-04-12 │ 11338.68│ 107.87│ 42.61│ 0.00│ 11381.29│ │2024-04-11 │ 11337.88│ 109.64│ 42.86│ 0.00│ 11380.73│ │2024-04-10 │ 11341.74│ 66.81│ 42.61│ 0.00│ 11384.35│ │2024-04-09 │ 11374.75│ 63.95│ 43.59│ 0.00│ 11418.33│ │2024-04-08 │ 11442.60│ 208.36│ 42.86│ 0.00│ 11485.45│ │2024-04-03 │ 11372.62│ 174.82│ 44.07│ 0.00│ 11416.69│ │2024-04-02 │ 11354.09│ 311.04│ 44.32│ 0.00│ 11398.40│ │2024-04-01 │ 11305.93│ 156.89│ 43.59│ 0.00│ 11349.51│ │2024-03-29 │ 11291.55│ 127.54│ 42.86│ 0.00│ 11334.40│ │2024-03-28 │ 11392.33│ 48.38│ 42.61│ 0.00│ 11434.94│ │2024-03-27 │ 11466.36│ 128.99│ 53.82│ 3.14│ 11520.18│ │2024-03-26 │ 11400.19│ 118.15│ 50.11│ 0.00│ 11450.29│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3-12-23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立案调查中 │ ├──────┼─────────────┴──────┴─────────────┤ │违法事实 │--- │ ├──────┼──────────────────────────────────┤ │处罚决定 │--- │ └──────┴──────────────────────────────────┘ ┌──────┬─────────────┬──────┬─────────────┐ │立案日期 │2023-10-09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违反证券法规 │案情进展 │立案调查中 │ ├──────┼─────────────┴──────┴─────────────┤ │违法事实 │--- │ ├──────┼──────────────────────────────────┤ │处罚决定 │--- │ └──────┴──────────────────────────────────┘ ┌──────┬─────────────┬──────┬─────────────┐ │立案日期 │2022-09-14 │处罚披露日 │2022-10-20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1年2月5日,江苏阳光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江│ │ │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璜塘热电)停产的议案。璜塘热电将于2021│ │ │年2月6日停产,其经营层被授权具体负责处置停产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职工安置、闲置资产处置等。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停│ │ │产的公告》。 │ │ │ 2021年9月9日,璜塘热电与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霞客镇政 │ │ │府)签订了《江阴市徐霞客镇企业收储协议书》,约定霞客镇政府对璜塘热电 │ │ │厂区的土地和部分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收储,霞客镇政府应付璜塘热电收储款合│ │ │计7,727.73万元。2021年9月9日、2021年12月17日、2022年1月30日,璜塘热 │ │ │电分三次收到全部收储款。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 │ │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 │ │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 │ │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该收储事项影响2021年度上市│ │ │公司利润总额6,447.63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93.24%;影响2021年│ │ │度上市公司净利润4,835.73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41.72%,属于应 │ │ │当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司应不晚于2021年9月13日予以披露,但公司迟至2022 │ │ │年1月4日才对该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应依据《证券│ │ │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信披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及《信披办法》第三十八│ │ │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静作为信息披露事│ │ │务的直接负责人,未能及时准确研判相关信息披露事宜,亦未按照公司制度履│ │ │行报告程序,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对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 │ │做到勤勉尽责,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三会资料、相关人员谈话笔录、公司情况说│ │ │明、财务凭证、有关合同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 │ │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 │ │ 一、对江苏阳光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 │ 二、对赵静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4-04-25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工作函 │ └──────┴──────────────────────────────────┘ ┌──────┬──────────────────────────────────┐ │处理日期 │2023-05-15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监管措施 │监管工作函 │ └──────┴──────────────────────────────────┘ ┌──────┬──────────────────────────────────┐ │处理日期 │2022-07-21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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