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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3(惠而浦)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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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600983 惠而浦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10 00:00 惠而浦(60098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 │ │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3-30 02:37 惠而浦(60098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电器水盒及蒸汽式家用│ │电器”(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1-30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上升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0万元至9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 │比变动幅度为121.88%至232.83%。扣非后净利润8300.00万元至1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 │比变动幅度为33.49%-93.00%。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296321.47 同比增(%):-11.34;净利润(万元):1415│ │.31 同比增(%):118.8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9-30 10派7.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11-28 除权派息日:2023-11-29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4926,减少2.67%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5336,增加0.9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3-2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惠而浦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家电制造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200│ 0.0500│ 0.0100│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3.9255│ 3.9517│ 3.9162│ 3.90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700│ 1.1900│ 0.3800│ 0.94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50│ -0.1320│ -0.2290│ 0.54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622│ 0.9903│ 0.9586│ 0.943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960│ 1.5960│ 1.5960│ 1.5960│ │营业收入(万元) │ 296321.47│ 202375.13│ 100646.39│ 426386.73│ │利润总额(万元) │ 3718.44│ 5055.18│ 1577.16│ 3945.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415.31│ 3572.27│ 1139.65│ 2794.26│ │净利润增长率(%) │ 118.81│ 416.91│ 162.42│ 104.74│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6643.90│ 76643.90│ 76643.90│ 76643.9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76643.90│ 76643.90│ 76643.90│ 76643.9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 0.0200│ 0.0500│ 0.0100│ │2022 │ 0.0400│ -0.1000│ -0.0100│ -0.0200│ │2021 │ -0.7700│ -0.3000│ -0.1700│ -0.0300│ │2020 │ -0.2000│ -0.1500│ -0.1500│ -0.1400│ │2019 │ -0.4200│ -0.0900│ -0.0800│ -0.0200│ └─────┴────────┴────────┴────────┴────────┘ 【2.互动问答】 ┌─────┬───────────────────────────────────┐ │03-29 │问:请问董秘搜狐财经上讲贵司将产线、设备、厂区卖给TCL是否属实?近期关 │ │ │于贵司的传闻版本很多,请及时澄清。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信息不实,对于市场出现的传闻请审慎分析判断,│ │ │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投│ │ │资愉快! │ ├─────┼───────────────────────────────────┤ │03-20 │问:贵公司最近对国内市场销售渠道的一系列改革调整措施,深得广大消费者和│ │ │投资者的拥护和欢迎,这一系列举措直击要害,切中痛点,必将会有力推动贵公│ │ │司生产和销售业绩再创辉煌。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坚持做好主营业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升业绩,回│ │ │报股东。祝您投资愉快。 │ └─────┴───────────────────────────────────┘ 【3.最新公告】 ─────────┬──────────────────────────────────────────────── 2024-04-10 00:00│惠而浦(60098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60,362,1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876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人,出席 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59,958,398 99.9122 403,800 0.087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拟签署 1,337,550 76.8110 403,800 23.1890 0 0.00 <区域适用声 明协议 >暨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已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983_20240410_M5RD.pdf ─────────┬──────────────────────────────────────────────── 2024-04-10 00:00│惠而浦(60098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卢贤榕律师、熊丽蓉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见证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惠而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惠而浦的行为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 见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根据惠而浦提供的本次会议的有关材料,对 因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4 年 3 月 21 日,惠而浦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并于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召集人、会议议题、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等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下午 14:30 在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昭贤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次会议签到处的统计和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 日)合计持有股份 611,142,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日)合计持有股份 1,741,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27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通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公布的本次会议审 议的提案为: 1、《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且独立董事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对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提案与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公告内容相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提案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投票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 了表决,并由本所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已回避表决。 2、网络投票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参与股东、代表股份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分别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合并统计后 的表决结果,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9,958,3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2%;反对 4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3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110%;反对 4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89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983_20240410_XF6D.pdf ─────────┬──────────────────────────────────────────────── 2024-04-03 00:00│惠而浦(60098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惠而浦(60098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0983_20240403_NY2K.pdf 【4.最新报道】 ─────────┬──────────────────────────────────────────────── 2024-03-30 02:37│惠而浦(60098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电器水盒及蒸汽式家用电器”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惠而浦(600983)新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名为“电器水盒及蒸汽式家用电器”,专 利申请号为CN201910796682.4,授权日为2024年3月29日。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33000004806.shtml ─────────┬──────────────────────────────────────────────── 2024-03-26 19:01│惠而浦(600983):副董事长吴胜波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 证券之星消息,3月26日惠而浦公开信息显示,副董事长吴胜波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 具警示函。详细违规行为如下:经查,你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副董事长,你配偶在2024年2月5日至 2024年2月19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100股,成交金额合计94,413.00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100股,成交金额合计28,618.00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32600035577.shtml ─────────┬──────────────────────────────────────────────── 2024-03-20 16:15│惠而浦(600983):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 格隆汇3月20日丨惠而浦(600983.SH)公布,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WhirlpoolEMEAHoldingsLLC与合资方ArdutchB.V已签署 的出资协议约定,WhirlpoolEMEAHoldingsLLC将其持有的WhirlpoolManagementEMEAS.r.l.股权剥离至其与合资方ArdutchB.V共同新 设的合资公司。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712279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2-07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8.33 成交量(万股):1410.48 成交额(万元):9405.69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361.9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320.7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 308.4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85.6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196.12│ ---│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 678.8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527.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 447.7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 343.7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243.17│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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