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3359(东珠生态)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603359 东珠生态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5 00:00 东珠生态(60335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5 00:45 图解东珠生态(603359)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124.│ │72%(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82869.18 同比增(%):-33.28;净利润(万元):-3145│ │9.98 同比增(%):-1005.9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0.1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22272,增加5.94%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21023,增加6.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0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东珠生态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5-20召开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等生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 │每股收益(元) │ -0.7300│ 0.0800│ 0.0500│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7.4200│ 8.2078│ 8.1665│ 8.145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1800│ 1.0100│ 0.5500│ 0.17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430│ -0.2490│ 0.1450│ 0.07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8640│ 4.6504│ 4.6145│ 4.593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696│ 2.0710│ 2.0656│ 2.0656│ │营业收入(万元) │ 82869.18│ 64179.16│ 38311.26│ 15975.74│ │利润总额(万元) │ -37214.68│ 4299.19│ 2294.44│ 704.8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1459.98│ 3666.08│ 2016.35│ 611.49│ │净利润增长率(%) │ -1005.99│ -80.81│ -88.68│ -92.53│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4609.60│ 44609.60│ 44609.60│ 44609.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44609.60│ 44609.60│ 44609.60│ 44609.6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0.7300│ 0.0800│ 0.0500│ 0.0100│ │2022 │ 0.0800│ 0.4300│ 0.4000│ 0.1800│ │2021 │ 1.0800│ 0.8100│ 0.6200│ 0.3100│ │2020 │ 1.1900│ 1.0900│ 0.7800│ 0.2500│ │2019 │ 1.1300│ 0.7800│ 0.6300│ 0.2600│ └─────┴────────┴────────┴────────┴────────┘ 【2.互动问答】 ┌─────┬───────────────────────────────────┐ │04-03 │问:尊敬的管理层,我注意到贵公司在中诚信和秩鼎ESG评分中的较低得分,都 │ │ │只有BB,与行业平均水平有所差距。请问有何措施确保治理水平得到提升?是否│ │ │有计划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例如发布独立的ESG报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与环境治理。公司始终重视可持│ │ │续发展,不断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融入日常经营中│ │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践行ESG理念并结合行业特性与公司实 │ │ │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 ├─────┼───────────────────────────────────┤ │04-03 │问:请问贵公司发布三峡神女片区中标公告后,工程合同到哪一步了?项目还能│ │ │否正常推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后续进展敬请关注公司后续│ │ │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4-04-25 00:00│东珠生态(60335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上市地点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 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 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 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 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 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359_20240425_4URE.pdf ─────────┬──────────────────────────────────────────────── 2024-04-25 00:00│东珠生态(6033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事 1 名,李专元担任召集人,万梁浩、马晓红 担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召集人由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独 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 排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3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3 年 12 月 0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针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 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就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 2022 年度的审计重点,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的编制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 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审查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进行了监督和审查。我们认为北 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7、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 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按时出席各次会议,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到 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年报审计协调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359_20240425_3Y57.pdf ─────────┬──────────────────────────────────────────────── 2024-04-25 00:00│东珠生态(6033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 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0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人 。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 .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各类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 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0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7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冯雪,2005 年 0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3 年 0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7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政德,2016 年 0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0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 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政德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各类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廖家河 2023年 9月 22日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 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雪,2023 年 03 月 14 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 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2023年 11月 08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02 0年、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 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审计费用与 2023年持平;如 2024 年审计范围 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北京大华国际提交的《东珠生态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应聘文件》,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 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 了客观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 正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