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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83(晶华新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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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603683 晶华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16 00:00 晶华新材(603683):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4-04-16 13:45 异动快报:晶华新材(603683)4月16日13点44分触及跌停板(详│ │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1-26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上升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 │比变动幅度为759.8%至897.37%。扣非后净利润4999.00万元至579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 │变动幅度为544.68%-647.85%。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109730.73 同比增(%):5.79;净利润(万元):3884.7│ │9 同比增(%):970.2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10派0.9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06-06 除权派息日:2023-06-07 │ │●增发:2023-07-11 通过非公开发行4406.2929万股 发行价:9.900元 增发上市日:2023-07-27│ │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田万彪、UBS│ │ AG等共计14名投资者。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0470,减少8.48%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1440,增加5.8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1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晶华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01-11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4-02-02至2024-04-29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 │ │于等于258.79万股,占总股本1.0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周晓东 截至2024-02-29累计质押股数:171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6│ │1% 占其持股比:39.92%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各类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纹纸胶粘带、电子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等各类产 品。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5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1-29股本│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 │每股收益(元) │ ---│ 0.1809│ 0.0677│ 0.0390│ │每股净资产(元) │ ---│ 4.8753│ 4.4343│ 4.482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3.7412│ 1.4951│ 0.85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460│ 0.0840│ -0.01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6506│ 1.8533│ 1.916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2.0489│ 1.4003│ 1.4003│ │营业收入(万元) │ ---│ 109730.73│ 66411.24│ 29294.96│ │利润总额(万元) │ ---│ 4881.73│ 2159.23│ 1087.4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3884.79│ 1453.51│ 826.57│ │净利润增长率(%) │ ---│ 970.23│ 937.42│ 2357.73│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879.13│ 21472.84│ 21472.84│ 21472.8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4406.29│ 242.65│ 242.65│ │总股本(万股) │ 25879.13│ 25879.13│ 21715.49│ 21715.4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限售股份上市│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 0.1809│ 0.0677│ 0.0390│ │2022 │ 0.0300│ 0.0169│ -0.0081│ 0.0020│ │2021 │ 0.1800│ 0.1700│ 0.1300│ 0.1200│ │2020 │ 1.2300│ 0.2700│ 0.1100│ -0.0113│ │2019 │ 0.0300│ 0.0200│ 0.0300│ 0.0046│ └─────┴────────┴────────┴────────┴────────┘ 【2.互动问答】 ┌─────┬───────────────────────────────────┐ │04-11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在固态电池上的产品应用有哪些?请简要回答,谢谢。│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产品线涵盖工业胶粘材料、电子级材料、功能│ │ │性薄膜材料、特种纸、化工新材料五大类,公司产品远销海外 60 多个国家和地│ │ │区,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 │ │、文具、包装、航空高铁等领域,终端客户涵盖松下、宁德时代、中航锂电、力│ │ │神电池、宇通客车、京东方、OPPO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11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在固态电池方面有何布局,是否有相关产品及应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产品线涵盖工业胶粘材料、电子级材料、功能│ │ │性薄膜材料、特种纸、化工新材料五大类,公司产品远销海外 60 多个国家和地│ │ │区,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 │ │、文具、包装、航空高铁等领域,终端客户涵盖松下、宁德时代、中航锂电、力│ │ │神电池、宇通客车、京东方、OPPO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3-20 │问:公司募资项目的石墨烯热管理材料主要是用于哪些方面,可以应用于手机的│ │ │导热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布局石墨烯业务,产品已广泛应用于3C电子类│ │ │产品的热管理模块,公司现拥有多重技术积累及成熟的客户渠道及资源, 感谢 │ │ │您对公司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4-04-16 00:00│晶华新材(603683):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储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的土地使用权,本次收储涉及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3,758.94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收储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提档园区产业结构,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储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晶华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村 56,620.58平方米(折 84.93亩)土地使用权。本次收储土地及涉及的地上资产 收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3,758.94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预计产生的利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 3 年 8 月修订)第 6.1.4 条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规则第 6.1.3 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以免于按照本规则第 6.1.3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收储方基本情况 本次事项收储方为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系政府事业单位,统一承担市区及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具备本次交 易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三、收储事项主要内容 (一)地块情况 本次标的地块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村,收储土地证号: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 8223846 号,宗地面积 57,989.81 平方米(折 86.98 亩),本次收储土地面积 56,620.58 平方米(折 84.93 亩),占宗地面积的 97.64%。 标的地块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回购价格 经双方商定,本次土地回购价格总计¥3,758.94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整),包括但不限于:(1) 土地成本、(2)财务成本及已缴纳的税费成本支出、(3)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装修、青苗、树木 及其他附着物等,下同)的补偿费; (三)收储内容 1、江苏晶华承诺在约定时间将不动产权证原件交付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江苏晶华承诺及时向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提供合规且达标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积极完成宗地上堆放货物的 全部搬迁清场工作。 3、江苏晶华承诺积极配合办理上述回购土地的收储手续。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依据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对地块规划需要,土地资产属于政策性收储对象,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增加 净利润 760万元左右,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683_20240416_CENB.pdf ─────────┬──────────────────────────────────────────────── 2024-04-11 00:00│晶华新材(603683):光大证券关于晶华新材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 “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晶华新材进行了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4 年 4 月 7 日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具体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冯运明、项目组 成员吴晓燕。 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通过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与管理层沟通;取得并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 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等文件;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取得并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 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经营状况等进行检查,并在前述工作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文件。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晶华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有效执行;公司 2023 年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23 年的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核查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晶华新材已经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三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独立性情况良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 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资料与独立董事意 见,查阅并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资金使用凭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晶华新材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分别与保荐机构、 专户开设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查阅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三会决议、信息披露文件,进而核查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并核查上述决策及执行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对合并范围内主体的担保除外)。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同时,公司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 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六)整体经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了解公司 2023 年生 产经营情况及公司主营业务所处市场环境变化情况。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生产经营相对稳健,市场需求稳步提升。伴随下游市场 需求回暖以及公司产品的推陈出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97 亿元,同比增长 5.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84.79 万元,同比增长 97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1)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与新品推广,更有效地为客 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尤其在动力电池及 3C 产品上的新材料应用,折叠手机上使用的材料量产,本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有所 增加;(2)公司进一步加强全面成本管控,加大公司集采平台的建设,有效地降低了原材料采购成本,从而增强了产品的盈利能力 ;(3)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挖潜增效和精益生产,产能和效率得到不断提升,有效降低能耗及运营成本,增加产品的盈利能力;(4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子公司昆山晶华的有效整合,更好地服务了动力电池及 3C 行业的知名客户,提升了公司的行业地位;( 5)公司有效地调配资金,通过内部资金调配与投资金融产品,提升资金运转效率,降低财务成本;(6)公司 OCA 募投项目建设进 展顺利。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及所在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 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 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公司对本次核查给予了高度配合,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全面、准确、及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治理较为完善且被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按照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性良好,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683_20240411_WQMQ.pdf ─────────┬──────────────────────────────────────────────── 2024-04-10 00:00│晶华新材(60368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晶华新材(60368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683_20240410_P307.pdf 【4.最新报道】 ─────────┬──────────────────────────────────────────────── 2024-04-16 13:45│异动快报:晶华新材(603683)4月16日13点44分触及跌停板 ─────────┴──────────────────────────────────────────────── 证券之星4月16日盘中消息,13点44分晶华新材(603683)触及跌停板。目前价格7.74,下跌10.0%。其所属行业化学制品目前下 跌。领涨股为宝丽迪。该股为宁德时代概念股概念热股。4月15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109.86万元,占总成交额1.7 8%,游资资金净流入28.31万元,占总成交额0.46%,散户资金净流入81.55万元,占总成交额1.32%。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600023558.shtml ─────────┬──────────────────────────────────────────────── 2024-04-15 17:32│晶华新材(603683):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 ─────────┴──────────────────────────────────────────────── 格隆汇4月15日丨晶华新材(603683.SH)公布,为进一步提升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提档园区产业结 构,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晶华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村56,620.58平方米(折84.93亩)土 地使用权。本次收储土地及涉及的地上资产收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58.94万元。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735621 ─────────┬──────────────────────────────────────────────── 2024-04-15 17:19│晶华新材(603683)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相关土地将被收储 涉资3758.94万元 ─────────┴──────────────────────────────────────────────── 智通财经APP讯,晶华新材(603683.SH)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提升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提档园区产 业结构,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村56620.58 平方米(折84.93亩)土地使用权。本次收储土地及涉及的地上资产收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58.94万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2558.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3-06-02 信息类型: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10.04 成交量(万股):563.46 成交额(万元):6084.8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中山东二路证券营│ 1549.09│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 527.71│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宛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 316.4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210.9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158.01│ ---│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 ---│ 209.7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 174.4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72.0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安波路证券营业部 │ ---│ 68.4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证券营│ ---│ 63.41│ │业部 │ │ │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1-09-23 │ ├──────┼─────────────┼──────┼─────────────┤ │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15日,经监测,子公司江苏晶华雨水总排口水样存在污染,违反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 ├──────┼──────────────────────────────────┤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苏州市生态│ │ │环境局对江苏晶华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 │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江苏晶华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1-08-12 │ ├──────┼─────────────┼──────┼─────────────┤ │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2021年4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子公司江苏晶华现场检查发现 │ │ │,江苏晶华建有危废仓库,但大量废包装桶未入库存放,而是贮存在厂区北侧│ │ │围墙外预留地的临时暂存场所内,该场所用移动式伸缩蓬搭建,未按照国家环│ │ │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 ├──────┼──────────────────────────────────┤ │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 │ │项及第二款的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 │ │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苏│ │ │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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