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603728 鸣志电器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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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03-30 00:00 鸣志电器(6037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 │
│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8 16:12 4月18日鸣志电器(603728)涨9.99%,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
│合A基金重仓该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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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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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191613.28 同比增(%):-9.80;净利润(万元):8394.│
│84 同比增(%):-47.5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10派0.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06-13 除权派息日:202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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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4450,减少20.16%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8098,增加22.3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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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限售解禁:2024-07-16 解禁数量:124.95(万股) 占总股本比:0.30(%)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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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控制电机及其驱动系统、LED智能照明控制与驱动产品、设备状态管理产品和系统、电源电控产品
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继电器代理贸易。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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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13股本│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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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2009│ 0.1276│ 0.0778│
│每股净资产(元) │ ---│ 6.6779│ 6.6046│ 6.528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3.0500│ 1.9400│ 1.19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3420│ 0.2370│ 0.03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3.4768│ 3.4051│ 3.425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9414│ 1.9523│ 1.9090│
│营业收入(万元) │ ---│ 191613.28│ 130602.75│ 64963.11│
│利润总额(万元) │ ---│ 9143.24│ 5588.72│ 3549.5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8394.84│ 5328.53│ 3248.85│
│净利润增长率(%) │ ---│ -47.53│ -24.35│ -16.95│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1888.25│ 41888.25│ 41764.80│ 41764.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8.35│ 134.43│ 241.50│ 241.50│
│总股本(万股) │ 42006.60│ 42022.68│ 42006.30│ 42006.3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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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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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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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 0.2009│ 0.1276│ 0.0778│
│2022 │ 0.5932│ 0.3844│ 0.1693│ 0.0940│
│2021 │ 0.6712│ 0.4894│ 0.3099│ 0.1372│
│2020 │ 0.4827│ 0.3411│ 0.1906│ 0.0340│
│2019 │ 0.4198│ 0.3090│ 0.1815│ 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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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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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鸣志电器(6037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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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国贸”),上述被担保人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鸣志国贸提供总额不
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鸣志国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 18,000 万元
人民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鸣志国贸与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中国”)的电子元器件业务的开展,保证自 2024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间,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就电子元器件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鉴于鸣志国贸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就前述事项相关的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为鸣志国贸以连带责任的方
式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业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半年,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
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 担保预 是否 是否
方 保方 股比例 最近一期 保余额 保额度(万 占上市公 计有效 关联 有反
(%) 资产负债 (万元人民 元人民币) 司最近一 期 担保 担保
率(%) 币) 期净资产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鸣志 鸣志 100 39.35 18,000.00 3,500 1.25 12个月 否 否
电器 国贸
注:(1)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国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
。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387918D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3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 738 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国贸 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纸板制品、钢铁制品、贱金属工
(器)具、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精密仪器及
设备、零件、附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
示及贸易咨询服务(除经纪),电子商务,自有房屋租赁。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截至本公告日,鸣志国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484 29,253
负债总额 16,321 11,510
净资产 18,163 17,743
科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 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415 22,580
净利润 2,278 1,581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担保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和签署有关担保
协议,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证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就电子元器件产品购销(“交易”)往来的顺利实施,以及在上述交易项下应收账款的顺利回收,公
司愿意为鸣志国贸提供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协议有效期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章后于 2024年 04 月 01 日生效,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保证人: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
债务人: 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本金以及因债务人交易中应付而未付货款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鸣志国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鸣志国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
方面具有控制权,且鸣志国贸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
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53,000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5%,均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728_20240330_9ZQ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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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鸣志电器(6037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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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常
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 4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最高余额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
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鸣志国贸”)与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松下中
国”),自 2024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间,就电子元器件交易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付款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鸣志国贸在交易中应付而未付货款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松下中国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履
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
笔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无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728_20240330_GO7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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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鸣志电器(60372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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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
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应当披露的且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同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可以行使以下特别职
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的,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面临被收购情况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行
第八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不受时限的约束
。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取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应对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
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作如下记录:
(一)所讨论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所讨论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包括同意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
字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四)独立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意见;
(五)审议事项最终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
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
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十八条 除非特别例外指明,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728_20240330_F8OU.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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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6:12│4月18日鸣志电器(603728)涨9.99%,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A基金重仓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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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18日鸣志电器(603728)涨9.99%,收盘报53.61元,换手率2.3%,成交量9.65万手,成交额4.96亿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800029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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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5:35│4月18日鸣志电器(603728)涨停分析:机器人,呼吸机,智慧安防概念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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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鸣志电器涨停收盘,收盘价53.61元。该股于11点8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3816.3万元,占其
流通市值0.17%。4月18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入1.0亿元,占总成交额20.18%,游资资金净流出2145.6万元,占总成
交额4.32%,散户资金净流出7869.8万元,占总成交额15.86%。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8000244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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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1:10│异动快报:鸣志电器(603728)4月18日11点8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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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4月18日盘中消息,11点8分鸣志电器(603728)触及涨停板。目前价格53.61,上涨9.99%。其所属行业电机目前上涨。
领涨股为康平科技。该股为机器人,智慧安防,呼吸机概念热股,当日机器人概念上涨1.0%,智慧安防概念上涨0.97%,呼吸机概念
上涨0.88%。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800020839.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2-27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10.00 成交量(万股):3685.79 成交额(万元):187066.23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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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15810.53│ ---│
│机构专用 │ 6999.91│ ---│
│机构专用 │ 2914.69│ ---│
│机构专用 │ 2902.03│ ---│
│机构专用 │ 2291.72│ ---│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