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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31(格林达)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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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603931 格林达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17 00:00 格林达(60393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4-04-17 16:47 4月17日格林达(603931)涨6.58%,圆信永丰研究精选混合A基 │ │金重仓该股(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51819.68 同比增(%):-19.38;净利润(万元):12240│ │.06 同比增(%):-12.1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10派2.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06-06 除权派息日:2023-06-07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2485,增加3.44%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2070,减少30.2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3-12-20公告,控股股东2023-12-20至2024-12-1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拟 │ │增持大于等于1500.00万元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6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6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 │每股收益(元) │ 0.6100│ 0.3900│ 0.1400│ 0.8200│ │每股净资产(元) │ 7.1019│ 6.8711│ 6.8634│ 6.716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8.8400│ 5.6400│ 2.0600│ 12.81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810│ 0.5000│ 0.1980│ 0.98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4156│ 2.2170│ 2.2761│ 2.120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836│ 3.0836│ 3.0836│ 3.0836│ │营业收入(万元) │ 51819.68│ 33973.52│ 16137.84│ 84759.94│ │利润总额(万元) │ 14336.53│ 9037.23│ 3185.81│ 18593.7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240.06│ 7771.76│ 2787.84│ 16339.42│ │净利润增长率(%) │ -12.10│ -16.45│ -29.36│ 16.26│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9955.84│ 11550.25│ 11550.25│ 11550.2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8405.58│ 8405.58│ 8405.58│ │总股本(万股) │ 19955.84│ 19955.84│ 19955.84│ 19955.8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 0.6100│ 0.3900│ 0.1400│ │2022 │ 0.8200│ 0.7000│ 0.4700│ 0.2800│ │2021 │ 0.9900│ 0.7100│ 0.4400│ 0.3100│ │2020 │ 1.1900│ 1.0300│ 0.6800│ 0.3700│ │2019 │ 1.3400│ ---│ ---│ ---│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4-04-17 00:00│格林达(60393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0日披露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7),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计划在未来 12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 资金来源为电化集团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增持情况:电化集团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114,800 股,约占本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为 1,999,908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电化集团已累计增持格林达股份 847,500 股,占格林达总股本的 0.42%,累计增持金额为 15,657,970.6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电化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4,055,84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12%。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 股份。 (三)增持金额:拟增持A股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 告披露日起12个月。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安排:电化集团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电化集团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114,8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1,999,908元(不含税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化集团已累计增持格林达股份847,500股,占格林达总 股本的0.42%,累计增持金额为15,657,970.6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电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931_20240417_DMHB.pdf ─────────┬──────────────────────────────────────────────── 2024-04-16 00:00│格林达(60393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0日披露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7),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计划在未来 12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 3,000万元(含本数), 资金来源为电化集团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增持情况:电化集团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271,500 股,约占本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 0.14%,增持金额为 4,998,458.6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电化集团已累计增持格林达股份 732,700 股,占格林达总股本的 0.37%,累计增持金额为 13,658,062.6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电化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4,055,84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12%。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 股份。 (三)增持金额:拟增持A股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 告披露日起12个月。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安排:电化集团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电化集团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271,5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的0.14%,增持金额为4,998,458.6元(不含税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化集团已累计增持格林达股份732,700股,占格林达 总股本的0.37%,累计增持金额为13,658,062.6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电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931_20240416_GYUJ.pdf ─────────┬──────────────────────────────────────────────── 2024-02-09 00:00│格林达(60393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格林达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格林达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格林达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符合条 件的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年2 月 8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杭州市钱 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号。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2月 8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月 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持股数共计 95,950,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8%。 结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名,代表股份共计 1374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137,465,1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81,468股,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同意股份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00 %。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案均已获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9/603931_20240209_CDLE.pdf 【4.最新报道】 ─────────┬──────────────────────────────────────────────── 2024-04-17 16:47│4月17日格林达(603931)涨6.58%,圆信永丰研究精选混合A基金重仓该股 ─────────┴──────────────────────────────────────────────── 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格林达(603931)涨6.58%,收盘报18.3元,换手率1.17%,成交量2.34万手,成交额4237.74万元。该股 为光刻机(胶)、液晶面板/LCD、国产芯片、OLED、半导体概念热股。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700033569.shtml ─────────┬──────────────────────────────────────────────── 2024-04-16 18:30│4月16日格林达(603931)发布公告,其股东增持11.48万股 ─────────┴──────────────────────────────────────────────── 证券之星消息,4月16日格林达发布公告《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其股 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合计增持11.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75%,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下跌7.04%,截止4 月16日收盘报17.17元。股东增减持详情见下表:根据格林达2023年三季报公布的十大股东详情如下: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600039526.shtml ─────────┬──────────────────────────────────────────────── 2024-04-16 17:07│格林达(603931)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84.75万股 ─────────┴──────────────────────────────────────────────── 智通财经APP讯,格林达(603931.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1.48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199.99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电化集团已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8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累计增持金额为1565.8万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3304.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3-08-31 信息类型: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10.02 成交量(万股):583.73 成交额(万元):17235.2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业部 │ 1337.28│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 892.7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469.86│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 348.88│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复路证券营业部 │ 311.54│ ---│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 ---│ 2167.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 1194.80│ │机构专用 │ ---│ 758.70│ │沪股通专用 │ ---│ 543.16│ │机构专用 │ ---│ 421.47│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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