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688348 昱能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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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04-26 00:00 昱能科技(688348):关于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2 20:48 昱能科技(688348)发布2023年度业绩,净利润2.2亿元 同比减│
│少38.92%(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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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142014.00 同比增(%):6.11;净利润(万元):22022.│
│30 同比增(%):-38.9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转增4股派10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10675,增加1.13%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10556,减少1.2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2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昱能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5-22召开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限售解禁:2024-06-07 解禁数量:84.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75(%)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 │
│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5-06-09 解禁数量:5406.45(万股) 占总股本比:48.27(%) 解禁原因:首发、公│
│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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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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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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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1.9700│ 1.6100│ 1.2000│ 1.4700│
│每股净资产(元) │ 32.8308│ 33.4908│ 32.9217│ 47.992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8900│ 4.8000│ 3.5400│ 3.12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7.6960│ -8.3170│ -6.7680│ -5.37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1536│ 3.9407│ 3.2463│ 6.934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8.2095│ 28.2733│ 28.0028│ 39.5015│
│营业收入(万元) │ 142014.00│ 96850.99│ 65807.87│ 43573.84│
│利润总额(万元) │ 22396.16│ 20795.68│ 16006.16│ 13762.6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2022.30│ 18037.86│ 13419.32│ 11763.66│
│净利润增长率(%) │ -38.92│ -28.65│ 4.19│ 282.91│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786.01│ 5757.16│ 4328.27│ 1955.8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413.99│ 5442.84│ 6871.73│ 6044.15│
│总股本(万股) │ 11200.00│ 11200.00│ 11200.00│ 800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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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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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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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9700│ 1.6100│ 1.2000│ 1.4700│
│2022 │ 5.1500│ 3.7900│ 2.0300│ 0.5100│
│2021 │ 1.7200│ ---│ 0.6000│ ---│
│2020 │ 1.2800│ ---│ ---│ ---│
│201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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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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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3月22日公司股价下跌,收盘后中经网一篇题为《昱能跌6%22年上市超募25│
│ │亿23年净利预降》文章发出,此类舆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公司作为上市企业│
│ │,没有公关舆情部门处理想关事件吗?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发布,股价已经跌│
│ │破授予价,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泡汤,同样的情况不应该发生两次。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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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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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昱能科技(688348):关于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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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8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年 5月 8日 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XCkkE6vny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
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23日发布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公司计划 2024年 5月 8 日下午 15:30-16:30举行 2023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
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8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方式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凌志敏先生,董事会秘书邱志华先生,财务总监张家武先生、独立董事顾建汝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月 8日 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XCkkE6vny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月 8日 15:30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XCkkE6vny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届时通过“腾讯
会议”或“易董 app”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参会方式详见活动页面及通知短信。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3986968
邮箱:public@apsystems.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348_20240426_YB8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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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昱能科技(688348):关于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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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在综合考虑公
司持有外币存量情况,结合 2024 年预计业务开展收汇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
等外汇避险业务。公司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销售业务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金额不断提升,外币
资产在公司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
2、主要涉及的外币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从事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及欧元。
3、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业务产生的各项费用
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4、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同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
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财务报表上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
易规模。
2、公司已修订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
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
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
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修订《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
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
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
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
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在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已修订了《远期结售
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348_20240423_ZO8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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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昱能科技(68834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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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行为,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
受到刑事处罚;
(六)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
的行政处罚;
(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 审计委员会;
(二)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 1/3以上的董事;
(三) 监事会。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 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 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
,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不限于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
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 公司财务部门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形成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
(二)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审议,确定选聘文件内容;
(三)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选聘文件执行会计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
,将相关资料报送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严格根据选聘文件的要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
(四) 公司将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
(五) 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六)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
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拟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公司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
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评价标准,对参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客观评价,最终依评价办法得出结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方可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
,可以续聘。续聘流程可以不执行招标程序。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除依本制度选聘作业流程作客观评分以外,还应对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审计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事宜;形成否定
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 会计师事务所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三) 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或者审计人员和时间安
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资质或能力,导致其无法继续按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
(五) 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
除本条所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无故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向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有关情况与原因。同时,应对拟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
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第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应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参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的,公司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
件。
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出
书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应选聘工作应当在公司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合
理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公司应当按要求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的金额、定
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二十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
(二)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 3 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三) 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四)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五)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以下规
定进行处理:
(一)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 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公司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情节严重的,对相
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348_20240423_VFV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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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0:48│昱能科技(688348)发布2023年度业绩,净利润2.2亿元 同比减少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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