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科技(00120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橡胶制品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工业硅酸钠,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生产销售;橡胶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品);热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二氧化硅功能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二氧化硅产品和炭黑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市场聚焦于橡胶工业领域中的高性能子午线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以及动物营养品领域的动物饲料载体、鞋类行业、橡胶制品和电力电缆等行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超1500万辆,均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汽车产业活力持续释放。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规模化优势 公司目前是国内主要的二氧化硅和炭黑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二氧化硅和炭黑生产能力且产能较为均衡的企业。公司产品齐全,工艺技术优势突出,二氧化硅生产规模位居全国第二,也是目前长江以北生产规模最大、品种规格最全的二氧化硅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公司产品工艺、技术不断改进,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绿色低碳的核心竞争优势 在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积极融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化发展战略,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全过程。公司进行了产业链整体布局,始终践行“连续规模化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商业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视能源综合利用,利用炭黑尾气资源,为二氧化硅、硅酸钠及周围企业提供尾气、蒸汽;同时,公司建设了余热发电机组,并新上光伏发电装置,在节能环保的同时,满足了公司部分用电需求。尾气、蒸汽、电力实现区域循环经济能源综合利用,减少了环保排放,降低了二氧化硅、炭黑的生产成本,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领先的产品研发能力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聚焦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已具有健全的研发组织机构、完善的运营管控系统,从产品研发、新品试验到生产,都保持在行业的先进水平。同时,公司拥有多种国外先进检测设备,为产品研发、品质保证和准时供货提供有效保障,以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市场地位,夯实核心竞争力基础,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137项专利,其中24项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发明专利、11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22项专利,其中17项发明专利和5项实用新型专利;相关专利覆盖了二氧化硅、炭黑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制造技术与工艺;公司参与起草了多项二氧化硅和炭黑国家标准,并且拥有多元化、高水准的研发平台,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潍坊市高分散二氧化硅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同时,公司子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设立“导电纳米碳材料联合研发中心”,与青岛科技大学建立“联合研发实验室”;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50001等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已通过欧盟FAMI-QS、欧盟REACH、韩国CIRS预注册和汽车行业IATF16949认证;公司产品被评为山东省优质品牌、山东省知名品牌;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等。 (四)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二氧化硅和炭黑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有着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多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截至目前,公司的二氧化硅和炭黑产品已取得涵盖知名轮胎企业中的固特异轮胎、赛轮轮胎、玲珑轮胎、正新橡胶、三角轮胎、贵州轮胎、风神轮胎、双星轮胎、浦林成山等知名轮胎企业及维生素龙头企业新和成、电线电缆材料领域龙头企业万马高分子集团的认证,并与上述客户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作为合格供应商获得主流客户认证,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二氧化硅、炭黑生产行业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新客户、新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 (五)区位优势 二氧化硅、炭黑产品运输成本较高,存在最佳销售半径。山东省是我国最大的轮胎生产基地,二氧化硅及炭黑下游轮胎产业是山东的优势产业。这为公司二氧化硅、炭黑产品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公司目前已与省内的玲珑轮胎、双星轮胎、赛轮轮胎、三角轮胎、浦林成山、华盛橡胶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