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物流行业 浙江板块 微盘股 统一大市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无船承运业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险代理业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不断整合业内优质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相关资源,依靠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仓储堆存、境内运输、关务服务、单证服务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货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要点四: 供应链管理服务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2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L72商务服务业”项下“7224供应链管理服务”;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L72商务服务业”;按照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070210供应链管理服务”。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资源优势 化工物流服务的产品约70%为危化品,物流操作复杂,仓储和运输资源的稀缺性较强。公司不断整合线下优质的自有物流服务资源,现已拥有位于宁波、嘉兴、太仓、上海、青岛、天津、香港、美国、迪拜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在全国拥有逾55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满足跨境物流要求的稀缺土地资源,并在不同基地配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辆近300辆。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港物流是配套宁波港口、具有完整的危化品作业、海关监管作业、保税等资质的临港危化品仓储物流基地,承担宁波港的危险品集装箱疏港、海关监管暂放箱业务功能。公司全资子公司凯密克作为智能化危化品运输车队,承担了宁波港的危险品集装箱疏港运输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海泰在化工产业“退城进园”大背景下为化工园区提供专业配套的智慧化物流综合服务,实现园区化工品物流仓储与生产相分离,入园化工品信息化采集全透明以及危化物流仓储土地集约化管理等目标,该模式被当地政府予以认可,并认为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二)平台及信息化优势 “运化工”平台是公司在近二十年业务发展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一站式、可视化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平台包括智能运价系统、国际货代系统(FMS)、危化品仓储系统(WMS)、危化品车辆管理系统(TMS)、罐箱管理系统(ICMS)等模块,实现了跨境物流服务全流程的信息化打通和线下资源的垂直整合。 (三)管理优势 流程管理方面,一站式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是根据客户需求量身打造的整体服务方案,可以使客户从繁琐的“一对多”物流管理中解放出来,将主要资源聚焦于主营业务。公司根据多年的操作经验,形成了一套贯穿业务全过程的“接单—客户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服务资源调配整合—物流操作—流程跟踪与实时反馈”的服务方案流程。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的专业团队根据客户的货物出运需求,综合考虑各个港口的化工品出口政策、各大船公司的航线、船期、价格、所出运化工品的危险特征等,为客户推荐最优的物流方案,并通过“运化工”平台进行资源调配和流程追踪、管控,利用自有及第三方物流资源,完成全流程服务的执行。 (四)区位优势 公司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规模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腹地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水平,另一方面取决于所在港口的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和便利程度。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宁波舟山港、上海港、青岛港和天津港周边地区,上述地区所在的长三角经济带和环渤海经济带已发展成为我国主要的经济圈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处于东出西进、辐射南北的“脊梁”位置。良好的港口区位优势为公司提供了庞大的客户群和充裕的货源基础,为公司带来较大的发展潜力。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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