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001324)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交运设备 江苏板块 融资融券 机器人概念 建筑节能 储能 磁悬浮概念 注册制次新股 装配建筑 新材料 次新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铁路运输技术设备、城市快速交通运输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有关的其他技术和设备、工业金属板件、通用机械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从事相关业务的咨询、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轨道交通业务及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三明治复合材料为基础,通过轨道交通和建筑装饰两大领域实现产品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业务主要为轨道交通业务及建筑装饰业务,在轨道交通业务方面,公司提供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产品、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和车载乘客信息系统;在建筑装饰业务方面,公司提供建筑内外部装饰产品。

要点四: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发行人现有业务可分为轨道交通业务和建筑装饰材料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的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业务所处行业为“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C3714 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材料业务所处行业为“C41 其他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以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业务收入为主,因此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

要点五: 工艺优势 复合工艺是生产三明治复合材料产品的核心工艺,数十年来,公司在服务国内外知名企业客户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对于不同面材、芯材、厚度、温度、湿度、压强等环境因素开发出了针对性的产品。公司的部分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标准,实现了进口替代,以英国铁路标准为例,公司开发并生产的 AVENTRA 系列模块化复合加热地板已出口并使用于英国 SWR 加热地板项目。

要点六: 团队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人员及研发人员中,2人持有EAE欧洲粘接工程师证书,4人持有EAS欧洲粘接技师证书,40人持有EAB欧洲粘接操作员证书。一方面,专业资质人员是公司复合工艺、产品质量的保证;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客户要求的不断提高,专业资质人员的数量逐步成为轨道交通行业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中国中车正逐步要求通过A2级合格供方资质的粘接工序企业拥有2名以上EAS欧洲粘接技师持证人员。

要点七: 产品及服务体系优势 在产品体系方面,区别于一般仅面向单一下游行业的复合材料产品生产商,发行人同时服务轨道交通、建筑装饰领域,并正在拓展特种车辆、船舶邮轮领域。发行人将各个应用领域的产品需求总结归纳、融会贯通、相互改良,形成良性的内部工艺研发循环,从而拥有更加成熟、丰富的生产工艺与产品方案。以弧形蜂窝板为例,轨道交通领域车辆顶板采用的弧形蜂窝板的生产工艺与建筑装饰领域的弧形蜂窝吊顶生产工艺相似,发行人通过对比并研究两类产品需求,相互改良产品性能。在服务体系方面,区别于一般仅能按图生产的产品制造商,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生产、研发、服务客户的经验积累,具备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的能力,同时具备产品售后的检验检修、模块化替换能力,并通过检修业务不断总结归纳产品开发、设计、生产中可改良的工艺环节,从而形成了系统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检验维修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增强了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粘性,也提高了其他厂商仿制发行人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验证成本。随着一体化服务能力的不断加深,发行人还拓展了配套轨交车辆内饰、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和车载乘客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发行人的品牌效应及市场竞争力。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实际控制人周银妹、胡锦骊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要点九: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3,4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运营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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