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甘肃板块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深成500 机构重仓 钒电池 磷化工 钛白粉 西部大开发 锂电池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改性聚丙烯酰胺、余热发电、硫酸渣,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钛白粉、硫酸亚铁、磷矿石、黄磷、磷酸铁等产品销售及物流运输服务,其中钛白粉产品销售为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
要点四: 行业背景 钛白粉在涂料中的应用涵盖了建筑、汽车、船舶、金属家具、家用电器、卷材涂装等领域。在涂料的生产中,消耗钛白粉最多的是建筑涂料,约占涂料用钛白粉总量的40%,其次是汽车、船舶、家具的工业涂料,约占30%,防护、包装等其他涂料约占30%。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先发优势 公司前身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四零四厂钛白分厂,地处我国最大核生产、科研基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根据国家保军转民的发展思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引进建设钛白粉项目。经过多年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目前已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被誉为钛白粉行业的“黄埔军校”。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发挥公司整体协同生产,形成规模效应,大幅降低了主营产品生产成本。 (二)原材料优势 钛精矿方面:公司依托特有的生产工艺技术,与钛精矿生产商达成了长期独供的合作关系。 (三)品牌与市场优势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星钛白、东方钛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星钛白是安徽省民营百强企业、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单位。公司所拥有的泰奥华牌、金星牌商标分别被评为甘肃省和安徽省著名商标,在行业内和客户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产品进入钛白粉市场已有二十年时间,与其他国内同行相比,公司主力产品较早进入国内、国际市场,具有十分明显的市场先行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产品已出口众多国家及地区,国内、外主要客户均为各自行业内的翘楚。公司通过长期的品质、供应和服务保障,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信誉。 (四)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持续落地循环产业主要投资项目,形成“硫-磷-铁-钛”的横向一体化产业链,将废副产品“吃干榨净”;完成已收购磷矿矿产资源的整合,初步实现磷化产品的纵向一体化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加快以外延并购的方式持续深度向产业链上游纵向延伸,进一步打造成本优势以铸造有效抵御周期波动的护城河。 (五)技术、科研与创新优势 结合市场需要和发展方向,公司在钛白粉新品、新能源材料新产品、高纯高附加值黄磷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力度。通过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截止2025年6月底,公司拥有有效专利245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0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94项。在已有的十余种钛白粉传统牌号中,公司持续开展产品的升级换代、钛白粉废渣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钛白粉废副产品综合利用、废酸的综合利用等研究开发工作,R-213、R-216、R-217等产品在全球塑料、涂料、造纸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市场口碑甚佳。在钛白粉的新品开发方面,公司开展了主要包括取代国外进口产品的研制及产业化、钛白粉下游绿色应用领域开发及可再生生物基有机表面处理钛白粉技术研制等工作。在新能源材料方面,公司成功开发了满足不同客户要求的磷酸铁产品,其中部分产品已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和批量供货。在磷碳产业方面,公司除了成功开发了高纯黄磷外,还在黄磷尾气、黄磷钙硅渣、磷铁渣的综合利用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科技创新工作。 (六)多区域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充分利用全国各地有利的生产要素,通过改扩建等方法,持续释放甘肃、贵州等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综合运用甘肃、贵州等地的能源能耗、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江苏、广州等地的物流、信息和市场优势,不断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泽通物流依托自有铁路专用线,构建攀枝花地区战略资源铁路大支线,进一步降低资源采购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输能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核心原材料钛精矿的稳定供应、优化攀枝花地区物流环境。
要点六: 拟不超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2018年5月31日公告,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1,428,57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4888%,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回购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要点七: 已耗资1.3亿元回购2.31%股份 2018年12月3日公告,截至2018年11月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6,699,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最高成交价格为3.9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1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30,396,169.41元(不含交易费用)。
要点八: 已耗资1.69亿元回购3%股份 2018年12月17日公告,截至2018年12月1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7,839,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6%,最高成交价格为3.9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1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68,900,364.58元(不含交易费用)。
要点九: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过户完成 2019年3月3日,中核钛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权过户已经完成,原实控人李建锋转让给王泽龙的9,050 万股股份,已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后,王泽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据了解,中核钛白原实际控制人李建锋于2019 年11 月15 日与王泽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建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3,050 万股普通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转让给王泽龙先生。双方已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第一次股票交割。此外,王泽龙已于2020 年1 月10 日,提前将《股份转让协议》中交易对价 163,590 万元的所有款项支付给李建锋。
要点十: 上调钛白粉销售价格 中核钛白公告,公司决定从2018年6月25日起在现有钛白粉销售价格基础上上调公司各型号钛白粉销售价格,其中:国内销售价格上调500元人民币/吨,出口价格上调50美元/吨。公司表示,公司将密切跟踪钛白粉价格的走势及供需情况变化,及时做好钛白粉产品的调价工作。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上调有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要点十一: 上调钛白粉销售价格 2018年10月10日公告,鉴于目前原材料价格上涨,根据近期市场行情及工厂供应情况,公司决定从2018年10月10日起在现有钛白粉销售价格基础上上调各型号钛白粉销售价格,其中国内销售价格上调300元人民币/吨,出口价格上调50美元/吨。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将密切跟踪钛白粉价格的走势及供需情况变化,及时做好钛白粉产品的调价工作。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上调有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要点十二: 拟公开发行不超12亿元可转债 2019年1月4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钛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要点十三: 上调公司各型号钛白粉销售价格 2019年3月7日公告,鉴于近期市场情况,结合公司订单及库存供应现状,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在现有钛白粉销售价格基础上上调公司各型号钛白粉销售价格,其中:国内销售价格上调500元人民币/吨,出口价格上调100美元/吨。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上调有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要点十四: 全资孙公司签署停产停业补偿协议 获补偿8150万元 2018年12月17日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普钛业)收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豪普钛业最迟于2018年11月30日前停产停业,并将钛白粉主要生产设备拆除。鉴于豪普钛业已在2018年11月30日前停产停业,近日,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甲方)和豪普钛业(乙方)签订了《企业停产停业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主要条款内容有:1、乙方承诺在停产停业后,现厂址不再进行任何化工类项目的生产活动;2、甲方对乙方停产停业的补偿范围包括设备损失和员工辞退补偿等直接损失,合计人民币8150万元。除前述损失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损失补偿的要求,甲方补偿给乙方的款项已包含乙方的所有损失;3、付款期限:甲方于2018年12月20日前付清上述款项。4、乙方停产停业设备的搬迁、拆除、运输、处置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认真做好企业职工的清退安置工作,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