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农化制品 农药 江苏板块 破发股 微利股 低价股 农药兽药 医废处理 氢能源 电商概念 参股银行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农药、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中核准项目经营)生产;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农用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农药杀虫剂、杀菌剂、蔬菜保鲜剂、除草剂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日用百货、木材、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销售;包装材料(含塑料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物农业、石化仓储供应链等。
要点四: 农资(农化)行业 2025年,农资(农化)行业整体呈现政策强监管、绿色转型加速、价格波动剧烈、渠道重构、行业深度洗牌的格局,国家持续深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农业和土壤健康工程。传统高毒、高残留农药进一步受限,而生物农药、新型功能肥料(如小分子有机肥、微生物菌剂)迎来政策红利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小型落后产能加速出清。头部企业纷纷从“单一产品销售”向“全程作物解决方案”转型,服务能力和技术壁垒成为核心竞争力。对公司而言,传统农药业务受行业周期与价格战冲击,但生物农业转型契合行业趋势,成为报告期内最核心的增长与突围逻辑。
要点五: 创新竞争力优势 公司专注“能百旺”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开发了噻苯隆与聚谷氨酸、亚磷酸钾等组合的多剂型产品,已申请发明专利18件,已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1件,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5件,申请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欧洲、印度、澳大利亚、南美、非洲等。“包含噻苯隆和聚谷氨酸的农药结合物”、“具有增效作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等产品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能百旺”系列产品已经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苹果、猕猴桃等16种作物上登记,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要点六: 品牌及渠道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持续注重品牌与渠道建设,以优质产品和服务为依托,已在国际国内树立良好品牌形象,“辉丰”商标及图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转型发展以来,就企业定位、品牌定位、产品定位进行了系统的策划与设计、优化与升级,打造品牌矩阵,进一步延续品牌影响力,发挥品牌赋能的作用。
要点七: 运营模式创新优势 生态功能农业事业部、供应链事业部通过不断创新,明确新定位、新模式,助力业务经营与发展。生态功能农业板块定位于土壤健康、作物健康和人类健康,产品品牌定位为“两增两好”抗重茬专家,围绕四个聚焦(聚焦产品、聚焦市场、聚焦客户、聚焦作物)和土壤健康、作物营养、减药减肥、“两增两好”来选品,以形成系统的作物营养与植保方案。石化供应链板块定位为贸易和供应链服务平台,配套仓储基地,帮助实现以仓储促进贸易,以贸易反哺仓储的双向联动。
要点八: 区位及运营及资质优势 公司石化库区位于江苏盐城大丰港,大丰港距上海港250海里、距日本长崎港430海里、距韩国釜山港420海里,可经上海港、釜山港直达东南亚和欧美各大港口。凸显的区位优势,为公司的液氨储运销业务提供了天然的优势与便利,加之公司已经积累的液氨储运经验,将为公司发展氨氢能源产业提供基础支持。
要点九: 子公司签订80亿元LNG投资项目协议 2018年3月11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丰港管委会”)、华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港燃气”)、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海港控股”)在盐城市大丰区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合作开发建设LNG接收站项目,该项目拟建设LNG码头、LNG储备库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不含输气管线),其中一期投资约60亿元。公司表示,辉丰石化与大丰港管委会、华港燃气、大丰海港控股等开展LNG接收站项目合作,以满足国内LNG资源的供需平衡,缓解华东地区LNG资源供应的紧张局面。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要点十: 拟出售农用化学品或农化中间产品相关资产 2019年1月10日公告,公司拟出售持有或控制的与农用化学品或农化中间产品的研发、生产、制剂、销售以及市场营销相关的资产。不包括用于生物激活素的噻苯隆系列产品和微生物系列药肥产品的生物农业板块,其仍由公司保留并经营。2019年1月10日,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签署《备忘录》,本次交易的资产规模仍在协商之中,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暂不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