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化学原料 氯碱 江西板块 2026中报预增 昨日高振幅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AC发泡剂、烧碱 公司科学统筹生产组织,积极推进产能有效释放,保障主要生产装置安稳且满负荷运行, AC发泡剂、烧碱等产品产量实现同比增长,装置运行效率和产能利用率持续向好。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5年,国内煤、盐、尿素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总体供应持续增量,价格呈不同程度的下行趋势;与此同时,化工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国内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承压运行,公司各类产品市场呈现分化走势,烧碱、氯化亚砜等市场整体略有上扬,销售价格同比小幅上涨;AC发泡剂、双氧水等市场行情弱势运行,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地下降。

要点五: 循环经济模式 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清洁生产同时发展,已经形成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基本实现了原料的高效利用。公司通过对生产工艺的改进和不断创新,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并举,通过研发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达标,建立了以循环经济模式为核心的竞争力。

要点六: 规模优势 公司目前具备AC发泡剂8万吨/年、氯化亚砜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30万吨/年、双氧水20万吨/年(按27.5%计)、80%水合肼2万吨/年等产能的生产装置,公司将更有效地节约生产成本,更好地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和产业链优势,巩固行业竞争优势。

要点七: 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力度,已获得三十八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公司是江西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技术中心,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以全体员工为基础、体系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近年来,公司对生产工艺不断改进和技术创新,持续组织实施技改项目。通过对AC发泡剂、氯化亚砜、烧碱及双氧水等产品生产工艺的一系列技术创新和改造,实现了全自动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大幅度地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及中间产品回收率,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保证了产品生产设备及质量的稳定,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要点八: 产业链延伸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氯碱产品的基础上,实现了产业链的延伸,如AC发泡剂、双氧水、水合肼及氯化亚砜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目前公司拥有6家子公司,产业覆盖氯碱化工、医(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等方方面面。公司致力于打造多条主链一体化发展,今后将通过持续的内部研发和外部并购丰富产业链,不断向产品上下游进行延伸,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要点九: 物流运输和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景德镇市,是江西省东北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公路方面,杭瑞高速东西向横贯全境,向西经九江可达武汉、合肥、南京、南昌,向东可抵上海及浙江省的各大中城市;济广高速、G206国道南北向纵贯全市,构成南北交通运输的大动脉。铁路方面,新皖赣、九景衢、阜鹰汕等多条线路使得公司能够及时将货物运至目标市场,皖赣铁路北接京沪线可达上海及中国北方,南连新浙赣与鹰厦线通往浙江和福建;九景衢铁路西接九江铁路枢纽,东接浙江衢州和京福高铁,以上物流优势保证着公司能够及时将货物运至目标市场,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物流运输的通畅。

要点十: 人才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AC发泡剂、氯化亚砜和烧碱的生产销售经验,拥有熟练掌握生产技术、操作技能的一线员工队伍和熟悉市场的专业营销队伍;公司在不断的技术改造和创新过程中,通过自行设计、安装、调试、运行,锻炼了一大批技术和项目管理人员。公司拥有熟悉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掌握先进技术并运用于生产实践的核心技术人员,拥有科研能力强大、组织管理完善的技术机构,为公司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要点十一: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对外公告,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江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被列入江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0670,发证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自认定通过所在年度起三年内(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司2021年度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2022年1-9月系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本年度将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连续四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之后的重新认定,此次重新认定有助于不断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