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002915)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浙江板块 2025中报扭亏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PEEK材料概念 钠离子电池 固态电池 氟化工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东路2号)

要点三: 主营业务 (一)氟化工 1、氟精细化学品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2,3,4,5-四氟苯甲酰氯为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等30多种氟精细化学品。公司向下游扩展高附加值的BPEF(光学镜片材料单体)、DFBP(PEEK材料单体)及氟聚酰亚胺等新材料和超级电容器电解质等含氟电子化学品,向上游布局具有“第二稀土”之称的稀缺萤石资源,具有萤石矿-氟化氢-精细化学品全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三大领域。 2、无水氢氟酸与氢氟酸为主的无机氟产品 公司2019年完成对高宝科技的重组,向公司产品上游领域延伸,主要生产初级无水氢氟酸和有水氢氟酸。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冷剂以及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原材料的含氟聚合物、含氟中间体和电子级氢氟酸。 3、新型环保制冷剂与含氟新能源材料 公司以现有的第三代制冷剂(R245fa)的技术和产能为基础,重点开发和培育四代新型制冷剂主枝产品。同时,充分利用技术和工艺的延展性,开发三氟系列侧枝产品。 (二)萤石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酸级萤石精粉及高品位萤石块矿。

要点四: 行业背景 氟化工行业被誉为“黄金产业”,氟化学品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目前我国占据全球氟化工行业60%以上基础产品产能,但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含氟聚合物、电子级化学品、新型制冷剂等仍由美国杜邦、比利时索尔维、日本大金等跨国企业主导。全球氟化工行业呈现“基础产品以中国为主导、高端市场由海外主导”的竞争格局。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多年以来构建的综合性生产平台,做深、做强氟化工行业中的精细氟化学品子行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方面的投入,积极推进本公司产品向多样化、高端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2,3,4,5-四氟苯系列、2,3,5,6-四氟苯系列、DFBP三大多氟代芳环化合物系列,共计三十多个产品。此外,公司采用共性技术,先后开发了以莫西沙星环合酸、奈诺沙星环合酸为代表的氟喹诺酮类环合酸系列产品,将公司的产业链往下游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二)产业链完整和基地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基础配套原料萤石、氢氟酸、氟制冷剂、含氟精细化学品等在内的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近年来,公司深耕主业、创新发展,逐步形成了原辅材料自我配套、产业集约协同效应明显的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三)成本管控优势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起适合自身的成本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ERP系统,实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统一管理,实现业务数据共享,决策命令准确传达,及时了解公司实时运行状况及潜在问题;建立成本预算管理体系,由财务管理部门对原材料和配件成本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和测算,要求研发技术部门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尽可能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 (四)管理优势 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一直保持稳定,大部分从事本行业达十年以上,综合技术能力突出,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能及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快速调整公司经营策略。

要点六: 拟收购高宝矿业 2018年8月7日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近日,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根据高宝矿业提供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双方同意,高宝矿业的整体估值初步确定8亿元。交易对方初步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为8000万元,并在2019年和2020年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少于17000万元。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

要点七: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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