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浙江板块 微盘股 PEEK材料概念 半导体概念 氟化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以钾盐为主、含氟精细化学品及兽药共同发展 公司是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产品生产,形成以钾盐为主、含氟精细化学品及兽药共同发展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无机盐工业作为我国石化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矿物、含盐湖水、地下卤水、海水等天然资源和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合成的基本原材料工业。碳酸钾是钾盐行业中最主要用于化工、医药、农药、轻工和食品等行业的基本原料之一,主要应用于食品和医药、化肥和农药、石油和天然气、建材(特种水泥)、电子和玻璃、橡胶和钢铁等产品的生产。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开发,碳酸钾和碳酸氢钾在洗涤助剂、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绿色农业及园艺、催化剂和石油化工等领域的应用日趋扩大。氟精细化工行业是生产含氟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主要包括含氟中间体、含氟医药、含氟农药、含氟染料及含氟表面活性剂等。我国的含氟精细化学品工业发展很不平衡,在位于产业链上游、附加值低的含氟中间体领域,产量占到全球的 40%以上,质量与国外水平差距不大;位于产业链下游、附加值高的含氟医药、含氟农药、含氟染料等领域,技术成熟、广泛推广的品种很少,终端应用产品大多依靠进口,发展潜力很大。

要点五: 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碳酸钾、碳酸氢钾行业的龙头企业,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公司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两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一个省级研究院;先后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6 项,覆盖了主生产线各主要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30 余篇。公司秉持资源绿色循环、高效和综合利用的发展理念,依托自身多年的技术、装备工艺及生产管理经验积累,合理利用能源管理中心平台,不断探索绿色生产、降本增效途径,积极推进节能降耗相关项目的实施,不断降低产品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降碳,为公司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要点六: 环保优势 在国内外市场对工业产品的环保性要求日趋严格的背景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化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自主研发的“离子交换闭路循环系统生产碳酸钾工艺”,实现生产用水完全循环使用;公司的自碳化生产碳酸钾项目,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的“利用氨氮废水处理技术生产氯化铵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入“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推广。上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攻克了离子交换法生产碳酸氢钾、碳酸钾过程中含氨氮废水污染的难题,为轻质碳酸钾可持续发展解决了技术瓶颈。公司从事含氟精细化学品生产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形成了 7 项发明国家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以及相关的商业秘密对公司氟化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特别是含氟废盐、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循环经济目标。

要点七: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生产的轻质碳酸钾堆积密度小,比表面积大,溶解和反应速度快,对最终产品收率和质量有显著提高,适合于食品、医药、农药等高端领域的应用。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生产特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个性化要求,打造差异化产品结构,有利于公司与核心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盐酸氨丙啉产品通过了美国 FDA 认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不存在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凭借突出的产品质量,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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