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药 安徽板块 内贸流通 股权激励 创新药 肝炎概念 冷链物流 独家药品 电商概念 中药概念 长江三角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20)创建于2002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含医药工业及医药商业。 医药工业方面,主要包括以精神麻醉药、独家现代中药为特色的,涵盖心脑血管、消化、精神麻醉、皮肤外用和眼科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制剂和原料药一体化的产品系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实施并购丰富公司在中药产品、无菌制剂领域布局。医药商业主要是药品与医疗器械的零售业务,全资子公司立方连锁在合肥市及周边区域开展医药终端零售业务。 药品制剂方面,在化学药领域持续打造口服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和长效注射技术平台,构建差异化竞争,布局精神麻醉药物等较高政策法规护城河产品。在中药领域传承创新临床疗效确切、成分明确、机理清楚的现代中药,形成具有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管线。结合公司技术优势和特色,开展创新药产品合作开发,稳步实施创新转型。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医药行业对政策依赖性较高,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策频出,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药品注册审评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改革等医药政策旨在推进供给侧改革,医保控费仍是医药行业政策的主线,相关政策使医药行业整体承压。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5年将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产品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以精神麻醉药、独家现代中药为特色的,涵盖心脑血管、消化、精神麻醉、皮肤外用和眼科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制剂和原料药一体化的产品系列,同时运用缓控释制剂技术壁垒、管制类药品的政策门槛等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已获得渗透泵控释技术领域的优势地位,核心技术“难溶药物单层芯渗透泵控释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围绕渗透泵技术平台,在原料药、关键辅料、制剂配方、装备与关键设备等多方面实现自主开发,构建缓控释制剂产业化核心竞争力。已上市缓控释制剂产品包括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哌甲酯缓释片、硝苯地平控释片、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非洛地平缓释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和帕利哌酮缓释片,另有多个缓控释制剂处于不同研究阶段。 (三)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产业链优势 公司主要制剂产品如硝苯地平控释片、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非洛地平缓释片、盐酸哌甲酯缓释片、帕利哌酮缓释片、尿素维E乳膏、丹皮酚软膏等原料药均可实现自供,可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通过提高收率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污染排放,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的成本优势。同时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能力也为公司制剂品种的创新研发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和有效的保障。
要点六: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1月30日公司对外公告,为聚焦发展公司医药工业,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正筹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药业”)拟通过增资方式引进投资人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润曜将取得立方药业51%以上的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约定为准),立方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2022年12月22日就本次交易与华润润曜等相关方签署的《意向协议》仅是各方关于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金额等相关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对交易方案进一步论证,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要点七: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